增值稅納稅人年應稅銷售額超過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小規模納稅人標準的,除特殊規定外,應當辦理一般納稅人登記。...
查看更多 》非企業性單位、年應稅銷售額超過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標準且不經常發生應稅行為的單位和個體工商戶,可向主管稅務機關提交書面說明,選擇按照小規模納稅人納稅。...
查看更多 》轉登記日前連續12個月(以1個月為1個納稅期)或者連續4個季度(以1個季度為1個納稅期)累計銷售額未超過500萬元的一般納稅人,在2019年12月31日前,可選擇轉登記為小規模納稅人。...
查看更多 》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許生產、生活性服務業納稅人按照當期可抵扣進項稅額加計10%,抵減應納稅額。納稅人在年度首次確認適用10%加計抵減政策時,應向主管稅務機關提交《適用加計抵減政策的聲明》。...
查看更多 》享受集成電路生產企業、集成電路設計企業和軟件企業稅收優惠政策的納稅人,應當在完成年度匯算清繳后,匯算清繳期結束前,按照《企業所得稅優惠事項管理目錄(2017年版)》“后續管理要求”項目中列示的清單向稅務機關提交資料。...
查看更多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在銷售軟件產品的同時銷售其他貨物或者應稅勞務的,對于無法劃分的進項稅額,應按照實際成本或銷售收入比例確定軟件產品應分攤的進項稅額;對專用于軟件產品開發生產設備及工具的進項稅額,不得進行分攤。納稅人應將選定的分攤方式報主管稅務機關備案,并自備案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變更。...
查看更多 》納稅人有合并、分立情形的,應當向稅務機關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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