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合同法第三百二十四條的規定,技術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一般包括以下條款:
(1)項目名稱;
(2)標的的內容、范圍和要求;
(3)履行的計劃、進度、期限、地點、地域和方式;
(4)技術情報和資料的保密;
(5)風險責任的承擔;
(6)技術成果的歸屬和收益的分成辦法;
(7)驗收標準和方法;
(8)價款、報酬或者使用費及其支付方式;
(9)違約金或者損失賠償的計算方法;
(10)解決爭議的方法;
(11)名詞和術語的解釋。
2021-01-13 科技部火炬中心
根據合同法第三百二十四條的規定,技術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一般包括以下條款:
(1)項目名稱;
(2)標的的內容、范圍和要求;
(3)履行的計劃、進度、期限、地點、地域和方式;
(4)技術情報和資料的保密;
(5)風險責任的承擔;
(6)技術成果的歸屬和收益的分成辦法;
(7)驗收標準和方法;
(8)價款、報酬或者使用費及其支付方式;
(9)違約金或者損失賠償的計算方法;
(10)解決爭議的方法;
(11)名詞和術語的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