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國家機關需出具單位設立批準文件;事業單位需出具機構編制管理機關核發的《事業單位法人證書》副本;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其他城鎮企業需出具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城鎮私營企業需出具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或《營業執照》副本;外商投資企業及其經營性分支機構、辦事處需出具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或《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執照》或《外商投資企業辦事機構注冊證》;民辦非企業單位需出具民政部門核發的《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書》;社會團體需出具民政部門核發的《社會團體法人登記證書》副本;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及復印件。
2、國家質量技術監督部門頒發的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原件及復印件。
3、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身份證復印件。
4、單位經辦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5、單位填制的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統一印制的《單位登記表》一份,加蓋單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