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強化對企業的信用約束,強調企業對其公示信息的真實性、及時性負責,政府部門只承擔其職責范圍內的公示和監管責任。...
查看更多 》各地國稅局、地稅局要本著因地制宜、務實創新、高效便民的原則,采取有效措施進一步深化國稅、地稅聯合辦稅,為納稅人提供更便利、更多樣、更快捷、更優化的辦稅服務。...
查看更多 》支持注冊在中關村示范區內符合條件的各類創新創業主體開展重大高精尖成果產業化、重大前沿技術產品示范應用,建設產學研用融合的產業協同創新平臺和硬科技孵化器,引育世界級頂尖科技人才和創新團隊。...
查看更多 》對項目所需前期費用(包括履約保證金、保函手續費、中介服務費、資源勘探費等)規模較大的,投資主體可以參照本辦法第十三條、第十四條規定對項目前期費用提出核準、備案申請。經核準或備案的項目前期費用計入項目中方投資額。...
查看更多 》企業登記機關可以依據本規則建立、完善企業名稱比對系統,為申請人提供企業名稱篩查服務。企業名稱自主申報改革試點地區可以參照本規則,建立、完善比對、申報系統,為申請人提供自主申報、自負其責的登記服務。...
查看更多 》為進一步推進企業名稱登記管理改革,建立、完善企業名稱比對系統,為申請人提供高效比對服務。...
查看更多 》公示系統是國家的企業信息歸集公示平臺,是企業報送并公示年度報告和即時信息的法定平臺,是工商、市場監管部門實施網上監管的操作平臺,是政府部門開展協同監管的重要工作平臺。...
查看更多 》《辦法》共十九條,主要調整了無證無照經營的查處范圍,明確了部門監管職責。出臺《辦法》是轉變監管理念、加強事中事后監管、保障“先照后證”改革順利實施的重要舉措,有利于提高監管效率,促進創業創新。...
查看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