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科技發展事業專項資金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規范和加強天津市科技發展事業專項資金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深入貫徹落實天津市中長期科技發展規劃,根據《中共天津市委辦公廳 天津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深化體制機制改革釋放科技人員活力的意見〉的通知》(津黨辦發〔2017〕44號)、《天津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轉發市財政局擬定的天津市市級財政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津政辦發〔2015〕63號)、《天津市財政科研項目資金管理辦法》(津財教〔2017〕72號)和《天津市科技計劃項目相關責任主體失信行為管理暫行辦法》(津科規〔2017〕10號)等規定,結合深化科技體制改革,進一步加快科技創新體系建設等要求,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天津市科技發展事業專項資金由市財政設立,主要用于扶持市科技局所屬事業單位和轉制科研院所(以下統稱科研機構),增強其自主創新和自我發展能力。
第三條?科技發展事業專項資金的管理和使用應堅持“統籌規劃、突出重點、績效管理、??顚S谩钡脑瓌t。
(一)統籌規劃。結合本市經濟社會發展規劃、科技發展實際需求和現有科技資源布局,統籌規劃科研機構發展建設,并確定年度重點支持項目。
(二)突出重點。集中財力辦大事,重點支持能夠增強和提升科研機構科技創新、科技服務能力與水平的項目,以及市場不能有效配置資源的基礎前沿、社會公益、重大共性關鍵技術研究等公共科技活動項目。
(三)績效管理。強化資金使用績效評價,明確設定績效目標,全面實施預算績效管理,實施項目績效和資金使用績效跟蹤機制。
(四)專款專用。項目資金納入單位財務統一管理,實行單獨核算,按照規定用途據實列支,確保??顚S?,專賬管理。
第四條 建立科技發展事業專項資金項目信用管理機制。對項目承擔單位、項目負責人等相關責任主體在項目資金使用和管理工作中的誠信進行記錄,并落實失信懲戒機制。
第五條?科技發展事業專項資金的使用和管理接受市財政局、市科技局和審計部門的監督檢查。
第二章 職責分工
第六條?市科技局為科技發展事業專項資金項目主管部門,負責科技發展事業專項資金設立調整的前期論證,與市財政局共同制定資金管理辦法,提出預算安排建議、編制資金安排使用計劃,全面履行預算執行主體責任,申報專項資金預算和績效目標,對專項資金預算執行情況進行跟蹤監管,開展專項資金績效管理、信息公開,組織項目驗收和考評等。對專項資金的管理接受審計部門的監督檢查。
第七條?市財政局負責科技發展事業專項資金設立、調整和撤銷的初步審核,會同市科技局制定資金管理辦法,組織預算編制,辦理資金撥付,對預算執行和績效目標實現情況進行監控,組織開展重點項目績效評價,以及到期或撤銷資金的清算等。對專項資金的管理接受審計部門的監督檢查。
第八條?項目承擔單位對科技發展事業專項資金項目負有主體責任,要強化法人責任,規范資金管理,強化自我約束和自我規范。加強預算審核把關,規范財務支出行為,完善內部風險防控機制,開展項目資金使用的內部審計,接受相關部門審計。強化資金使用績效自評價,明確績效目標設置、監控、評價和審核流程,保障資金使用安全規范有效。編制申報具體項目資金預算和決算報告,落實單位自籌資金及相關保障條件。
第三章 支持方向和支出范圍
第九條?科技發展事業專項資金主要用于支持市科技局所屬科研機構,加強高水平研發創新平臺、公益性和專業性科技服務平臺、科技基礎條件建設,不斷完善服務社會和企業的各項功能,加快培育出一批具有國內外重要影響力的科研院所和科技中介機構。
(一)支持建設高水平研發創新平臺。重點支持科研機構依托自身技術優勢,圍繞創新鏈、產業鏈、資金鏈、服務鏈的關鍵環節和企業的研發需求,在新一代信息技術、高端裝備技術、生物技術與現代醫藥、航空航天、新能源與新能源汽車、新材料、節能環保、海洋技術、現代農業、現代服務業、人口與健康、城市建設與交通等重點領域,建設專業化的科技創新平臺。
(二)支持建設公益性和專業性科技服務平臺。重點支持科研機構依托自身優勢和特色資源,支持發展研發設計、創新創業、科技咨詢、人才培養、科技信息與情報、檢驗檢測、科技金融、技術轉移、知識產權等專業科技服務和綜合科技服務,加強科技服務平臺建設。
(三)支持科技基礎條件建設。以建設和完善科研機構開展科研和社會服務工作應具備的基礎條件為目標,重點支持其提升和改善科研儀器裝備水平,推進專業網絡環境及系統演進升級等。
第十條?科技發展事業專項資金主要通過項目形式實施,采取項目前補助的方式。前補助支持方式是指項目立項后核定預算,并按照科研項目合同或任務書確定的撥款計劃及項目執行進度核撥項目經費的支持方式。
第十一條?科技發展事業專項資金支出范圍依據《天津市財政科研項目資金管理辦法》(津財教〔2017〕72號)相關規定執行。
第四章 申請和審批
第十二條?申請科技發展事業專項資金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一)項目申報單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具有開展科學研究、科技服務相適應的資產、科研隊伍、科研投入等基礎條件,良好的科研績效、誠信評價和財務運行狀況,具備獨立的財務機構和健全的財務制度及內部控制制度。
(二)項目符合科研機構發展建設規劃及科技發展事業專項資金支持方向。
(三)項目有明確的績效目標并經過充分的可行性論證。
第十三條 符合條件的單位可結合自身創新發展和市場需求,立足良性發展和持續發展,通過科技計劃項目管理信息系統開展項目申報工作。
第十四條?市科技局組織專家進行項目評審。依據專家意見,由市科技局商市財政局確定擬立項項目及資助金額,報請市科技局局長辦公會審議,經公示后,予以立項。市科技局與項目承擔單位簽訂項目合同任務書,并會同市財政局聯文下達項目經費。專項資金的支付按照國庫集中支付制度有關規定執行。
第五章 資金的使用和管理
第十五條?項目承擔單位應當嚴格按照項目任務合同書中的項目實施內容、資金規模、具體用途、列報科目等要求,根據項目進度均衡執行。嚴禁超預算或者無預算安排支出,嚴禁虛列支出、轉移或者套取預算資金。
第十六條 項目執行過程中,如發生項目承擔單位、項目實施內容、考核指標,以及申請項目中止、撤項等重大變化確需調整的,項目承擔單位應按照申報程序履行報批手續。
第十七條 科技發展事業專項資金支付應當按照財政國庫集中支付有關規定執行。資金支出過程中應當實行政府采購的,按照政府采購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 由科技發展事業專項資金支持項目形成的資產屬于國有資產,項目承擔單位應當嚴格按照國有資產管理有關規定管理和使用,及時辦理固定資產的轉固手續,防止國有資產流失。使用中的維護和運行費用由各單位自行承擔。
第十九條?項目承擔單位應當按照??顚S玫脑瓌t,對項目資金實行單獨記賬,獨立核算,專項管理。項目資金不得用于支付各種罰款、捐款、贊助、投資等支出,不得用于償還債務。
第二十條 項目承擔單位應建立健全科技發展事業專項資金的使用、管理和監督機制,做到審批手續完備,核算準確,賬目清晰。
第二十一條?項目合同到期時,項目承擔單位應按照相關要求組織驗收材料,提交項目管理服務機構,及時申請結項驗收,并進行項目評估。由項目管理服務機構組織專家開展具體工作,主要對項目目標完成情況、產出、效果、影響等進行評估;評估結果將作為項目承擔單位或項目負責人后續支持的重要依據。
第六章 績效評價和監督檢查
第二十二條?科技發展事業專項資金實施全過程績效管理。市科技局對預算執行進度和績效目標實現程度實行“雙監控”,動態掌握項目進展、資金使用和績效目標完成情況,并按要求開展項目績效自評。市科技局和市財政局按照績效管理相關規定,加強專項資金績效管理,開展績效評價,并加強績效評價結果應用,將績效評價結果作為編制以后年度預算的重要依據。
第二十三條?市科技局通過政府采購向項目管理服務機構購買服務,實施項目的監督與評估等管理工作,對項目立項、執行、驗收全過程管理中發現存在問題的,責成項目承擔單位限期整改,對于問題嚴重的項目,終止項目執行。
第二十四條?項目承擔單位須嚴格按照項目合同預算執行,并積極配合上級主管部門的檢查和監督。對執行不力的項目承擔單位,市科技局、市財政局可根據實際情況終止合同及預算撥款并追回已撥款項。
第二十五條?項目承擔單位應建立內部控制制度和監督機制,嚴禁截留、挪用、擠占項目資金。對弄虛作假、違反財經法紀的行為,市科技局、市財政局除停止撥款、追回已撥款項外,按照有關失信行為管理辦法將相關責任主體列入黑名單。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第七章 附則
第二十六條?本辦法由市科技局、市財政局負責解釋。
第二十七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實施,有效期五年。市科委、市財政局《關于印發〈天津市科技發展事業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津科財〔2013〕274號)同時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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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科技局關于《天津市科技發展事業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的政策解讀
一、《管理辦法》修訂的背景和依據
《天津市科技發展事業專項資金管理辦法》(津科財〔2013〕274號)由原市科委、市財政局聯合印發實施,目前已過五年有效期。隨著我市深化科技管理體制改革工作不斷深入,相繼出臺了多項財政科研項目資金管理的政策文件,該管理辦法已經不能完全滿足新形勢下財政科研項目管理需要,亟待重新修訂。
依據天津市中長期科技發展規劃、《關于深化體制機制改革釋放科技人員創新活力的意見》(津黨辦發〔2017〕44號)、《天津市市級財政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津政辦發〔2015〕63號)、《天津市財政科研項目資金管理辦法》(津財教〔2017〕72號)和《天津市科技計劃項目相關責任主體失信行為管理暫行辦法》(津科規〔2017〕10號)等規定,市科技局會同市財政局修訂形成了《天津市科技發展事業專項資金管理辦法》(津科院所〔2019〕102號)(以下簡稱《管理辦法》)。
二、《管理辦法》修訂的特點和內容
修訂后的《管理辦法》主要特點包括:一是新增最新的財政科研項目資金管理等文件依據,與科技計劃管理相統一。二是進一步明確市科技局、市財政局,尤其是項目承擔單位等項目管理各責任主體的職責。三是新增對項目信用管理和績效管理的有關內容。
修訂后的《管理辦法》共7章27條,主要包括:總則、職責分工、支持方向和支出范圍、申請和審批、資金的使用和管理、績效評價和監督檢查、附則等。
三、《管理辦法》的職責分工
市科技局為科技發展事業專項資金項目主管部門,負責科技發展事業專項資金設立調整的前期論證,與市財政局共同制定資金管理辦法,提出預算安排建議、編制資金安排使用計劃,全面履行預算執行主體責任,申報專項資金預算和績效目標,對專項資金預算執行情況進行跟蹤監管,開展專項資金績效管理、信息公開,組織項目驗收和考評等。對專項資金的管理接受審計部門的監督檢查。
市財政局負責科技發展事業專項資金設立、調整和撤銷的初步審核,會同市科技局制定資金管理辦法,組織預算編制,辦理資金撥付,對預算執行和績效目標實現情況進行監控,組織開展重點項目績效評價,以及到期或撤銷資金的清算等。對專項資金的管理接受審計部門的監督檢查。
項目承擔單位對科技發展事業專項資金項目負有主體責任,要強化法人責任,規范資金管理,強化自我約束和自我規范。加強預算審核把關,規范財務支出行為,完善內部風險防控機制,開展項目資金使用的內部審計,接受相關部門審計。強化資金使用績效自評價,明確績效目標設置、監控、評價和審核流程,保障資金使用安全規范有效。編制申報具體項目資金預算和決算報告,落實單位自籌資金及相關保障條件。
四、《管理辦法》的支持范圍和方向
科技發展事業專項資金由市財政設立,主要用于支持市科技局所屬科研機構,加強高水平研發創新平臺、公益性和專業性科技服務平臺、科技基礎條件建設,不斷完善服務社會和企業的各項功能,加快培育出一批具有國內外重要影響力的科研院所和科技中介機構。
五、《管理辦法》中項目申請條件
項目申報單位要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具有開展科學研究、科技服務相適應的資產、科研隊伍、科研投入等基礎條件,良好的科研績效、誠信評價和財務運行狀況,具備獨立的財務機構和健全的財務制度及內部控制制度。項目符合科研機構發展建設規劃及科技發展事業專項資金支持方向。項目有明確的績效目標并經過充分的可行性論證。
六、《管理辦法》中資金的使用和管理
項目承擔單位應當按照??顚S玫脑瓌t,嚴格執行項目任務合同書中的項目實施內容、資金規模、具體用途、列報科目等要求,對項目資金實行單獨記賬,獨立核算,專項管理。嚴禁超預算或者無預算安排支出,嚴禁虛列支出、轉移或者套取預算資金。項目資金不得用于支付各種罰款、捐款、贊助、投資等支出,不得用于償還債務。
七、《管理辦法》中的績效評價
《管理辦法》中明確對科技發展事業專項資金實施全過程績效管理。市科技局對預算執行進度和績效目標實現程度實行“雙監控”,動態掌握項目進展、資金使用和績效目標完成情況,并按要求開展項目績效自評。市科技局和市財政局按照績效管理相關規定,加強專項資金績效管理,開展績效評價,并加強績效評價結果應用,將績效評價結果作為編制以后年度預算的重要依據。
八、《管理辦法》中的有關懲戒措施
項目承擔單位應建立內部控制制度和監督機制,嚴禁截留、挪用、擠占項目資金。對弄虛作假、違反財經法紀的行為,市科技局、市財政局除停止撥款、追回已撥款項外,按照有關失信行為管理辦法將相關責任主體列入黑名單。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2019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