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為推動我市營商環境跨境貿易指標進一步優化,市商務局會同天津海關、市發展改革委、市交通運輸委、天津港集團對照國家營商環境評價指標體系、對標世界銀行營商環境評價指標體系,對標國內先進地區經驗做法,共同研究制定了《天津口岸優化跨境貿易營商環境工作措施》,現予以印發。
2019年12月10日
(此件主動公開)
天津口岸優化跨境貿易營商環境工作措施
按照市委、市政府關于營商環境建設工作部署要求,貫徹落實《天津市優化營商環境條例》,堅持“世界標準、國內一流”,推動我市營商環境跨境貿易指標進一步優化,制定實施天津口岸優化跨境貿易營商環境工作措施如下:
一、加強組織領導
成立由商務、海關、發改、交通、天津港集團等單位相關職能處室人員參加的工作專班,協調推進具體工作落實。工作專班不定期召開會議,加強協調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全力以赴抓好重點改革任務措施落地,取得實效。
(一)對標世界銀行營商環境評價指標體系,選取世界銀行營商環境報告跨境貿易排名在第60名之前、運輸方式同為海運、經濟規模相對較大且地緣位置相近的、具有可比性的新加坡等國家進行對比。在配合北京參加世行營商環境評價和開展我市港口降費提效治亂出清優化環境專項行動基礎上,抓住國家層面優化口岸營商環境重大政策試點落地契機,強化各項措施推進的協調性、精準性,加強政策解讀、信息公開和宣傳培訓,做好企業對接服務,增加政策的普惠性和持續性,努力在提升企業和群眾獲得感上見到更大成效。同時,為提升我國在世行營商環境報告中跨境貿易排名做出天津貢獻。
(二)對照國家營商環境評價指標體系經驗做法,按照市領導要求,努力達到國內領先水平,營造國內一流營商環境。
二、深化落實便利化措施
(一)推廣應用“提前申報”模式。推動進口貨物艙單數據提前傳輸,船代公司可在船舶抵達口岸前傳輸艙單數據。鼓勵企業采用提前申報,提前辦理單證審核和貨物運輸作業,非布控查驗貨物抵達口岸后即可放行提離。
(二)實行“先放行后改單”作業。對不涉證且不涉稅,僅涉及查驗后改單放行的報關單,允許在海關放行后修改報關單數據。
(三)擴大進口稅收擔保應用。進一步推廣銀行保函擔保、企業財務公司擔保、關稅保證保險等擔保繳稅方式。
(四)開展進口貨物“兩步申報”改革。積極實施以概要申報、完整申報為主要內容的進口貨物“兩步申報”模式,著力構建高效便捷、靈活開放的申報制度。
(五)海關實行當日申報報關單“日清”機制。現場海關對于具備放行條件的報關單,當日處理完畢。
(六)海關推行優先查驗。因進出口貨物收發貨人備貨集港裝船時間緊迫,海關可以優先安排查驗。對適合非侵入式查驗的貨物,優先進行機檢查驗。
(七)完善預約查驗機制。企業可預約查驗單位在非工作時間和節假日辦理查驗手續。相關場所場站落實對外服務承諾,24小時辦理提箱手續,第一時間配合查驗提箱,確保出口貨物如期集港裝船。
(八)大力推廣“陽光價格”升級版。天津港重點加大對進出口企業宣傳推介力度,提升“陽光價格”品牌影響力,持續擴大“陽光價格”受益面。
(九)推動智慧港口建設。大力推動智慧港口建設,加快碼頭智能化升級改造,提升碼頭智能化示范作用,推動“互聯網+”港口應用水平提升,以碼頭智慧化建設帶動港口效率提升。
(十)公開通關流程及港口作業時限。制定并公開通關流程,落實《天津港集裝箱貨物生產作業時限標準》,兌現碼頭、堆場、查驗、拖輪、引航、理貨等服務環節作業時限標準的公開承諾。
(十一)完善口岸收費目錄清單制度。進一步規范完善??諆筛劭诎妒召M目錄清單,并實行動態管理。根據市場變化和需求對口岸進出口環節增加或減少的服務項目和收費標準進行及時調整,及時動態更新。
(十二)進一步清理規范港口機場收費。健全多部門聯合的口岸收費監督管理協作機制,加強反壟斷執法力度,持續保持對口岸違規收費的高壓態勢;引導和發揮行業協會作用,規范行業服務標準,引導口岸經營服務企業誠信經營、合理定價。逐步建立健全公平、透明、合理的港口服務收費體系。
(十三)加快自動進口許可證審批。推廣自動進口許可證網上申領。加快審批速度,商務部委托市商務局簽發的自動進口許可證1日內完成審批。企業對辦理時限有特殊需求的,凡由市商務局審批的,堅持特事特辦,優先辦理,力爭實現立等可取。
(十四)加強國際貿易“單一窗口”建設。加快提升“單一窗口”國家標準版應用率,實現貨物申報、海運艙單、空運艙單、海運運輸工具、空運運輸工具等主要功能應用率達到100%。提高“單一窗口”性能,拓展功能應用,為企業提供便捷高效的“單一窗口”技術服務。
(十五)加快推進港口統一收費管理服務平臺建設。不斷優化擴充天津市港口統一收費管理服務平臺功能,積極開展平臺推廣應用,服務促進企業使用平臺開展收繳費業務。
(十六)定期開展口岸作業成本與時效評估。每年聘請第三方機構開展口岸合規成本、合規耗時評估工作。
?三、加強政策宣傳培訓
(一)大力推介宣傳。召開新聞發布會,對跨境貿易便利化政策措施進行發布,通過中央和我市主流媒體廣泛開展宣傳;通過政務網站發布行動方案、公告等,擴大影響力。適時梳理編印跨境貿易便利化政策匯編、跨境貿易評估案例匯編等,擴大宣傳知曉面。
(二)廣泛開展培訓。舉辦跨境貿易便利化政策宣講培訓會和外貿政策培訓會,對進出口企業、貨代、報關等企業進行培訓。同時,開展上門對接宣講、調研座談服務,為進出口企業提供通關服務,把政策送上門、服務送到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