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商務主管部門、各有關企業:
按照《海關總署關于開展跨境電子商務企業對企業出口監管試點的公告》,自7月1日起,我市已可開展跨境電子商務企業對企業(B2B)出口模式申報業務。為進一步摸清我市企業開展跨境電商業務底數,更好地指導服務企業開展試點業務,我局擬在全市范圍內開展跨境電商出口企業摸底調查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調查范圍
全市范圍內已開展或擬開展跨境電商出口業務的企業(跨境電商出口是指以海關“1210、9610、9710、9810”四種跨境電子商務監管方式代碼申報的出口業務)。
二、調查內容
重點摸底調查企業跨境電商業務基本模式、業務規模、業務特點、海外倉建設情況等。
三、報送要求
請各區高度重視,將此項工作作為常態化工作,指導區內企業切實做好調研摸底工作。各企業要根據實際情況真實、詳細填報天津市跨境電商出口企業調查表(需加蓋企業公章),并及時將電子掃描件上報市商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