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總發〔2017〕136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局內各單位:
為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踐行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深入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推廣支持創新相關改革舉措的通知》和《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深化稅務系統“放管服”改革 優化稅收環境的若干意見》(稅總發〔2017〕101號),稅務總局決定,以更優的方式、更大的力度,在更廣范圍、更高層次上, 進一步深化國稅、地稅聯合辦稅,更好地滿足納稅人對高效便民服務的新需求,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深化聯合辦稅的重要意義
近年來,隨著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和各領域改革的全面推進,尤其是稅制改革的不斷深化,稅收工作的內外部環境發生了較大變化,廣大納稅人對建設法治型、服務型稅務機關,進一步規范執法行為、減輕辦稅負擔的要求愈加迫切。針對新形勢新要求,稅務總局適時出臺和持續升級了《國家稅務局 地方稅務局合作工作規范》(以下簡稱《合作規范》),著力強化國稅、地稅合作,持續推進聯合辦稅,取得了階段性成效。但部分地區仍存在落實不到位、合作不充分、進展不平衡等問題,不能適應新形勢新要求,必須采取措施加以改進。各地稅務機關要認真貫徹落實十九大精神,堅持問題導向,進一步統一思想、提高認識,深刻領會深化聯合辦稅的重要意義,不忘初心、牢記使命,加快從聯合辦稅“干起來”、聯合事項“多起來”的基礎上,邁向辦稅速度“快起來”、納稅體驗“優起來”的新階段。
(一)深化聯合辦稅是踐行以人民為中心發展思想、提升納稅人滿意度的要求。服務納稅人是稅務機關的應盡職責。這就要求各級稅務機關牢固樹立以納稅人為本的理念,更好地了解和滿足納稅人的合理需求,通過深化國稅、地稅聯合辦稅,有效解決納稅人辦稅“多頭跑”、資料“多頭報”等問題,努力提升辦稅效率,降低辦稅成本,切實增強納稅人滿意度、獲得感。
(二)深化聯合辦稅是推進“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的要求。深入推進“放管服”改革,是黨中央、國務院作出的重要決策,是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重要內容,是稅務機關當前的一項重要工作任務。這就要求各級稅務機關著眼于納稅人的需求,回應納稅人的關切,通過深化國稅、地稅聯合辦稅,進一步融合雙方服務資源,盡量減少納稅人辦稅負擔、降低辦稅成本,提升納稅服務質量,通過不斷優化稅收環境來促進優化營商環境。
(三)深化聯合辦稅是落實國稅地稅征管體制改革、推進服務深度融合的要求?!渡罨瘒?、地稅征管體制改革方案》明確要求發揮國稅、地稅各自優勢,推動服務深度融合,著力解決現行征管體制中存在的突出和深層次問題,不斷推進稅收征管體制和征管能力現代化。這就要求各級稅務機關持續深化國稅、地稅聯合辦稅,形成稅收服務和管理的合力,推動稅收服務和管理不斷邁上新臺階,進一步提升稅收治理能力,為實現稅收現代化打牢基礎。
二、深化聯合辦稅的主要舉措
各地國稅局、地稅局要本著因地制宜、務實創新、高效便民的原則,采取有效措施進一步深化國稅、地稅聯合辦稅,為納稅人提供更便利、更多樣、更快捷、更優化的辦稅服務。
(一)統籌謀劃聯合辦稅方式。各地國稅局、地稅局要結合實際,通過“互設、共建、共駐”等多種方式,提供更加便利的聯合辦稅環境,實現納稅人“進一家門、辦兩家事”。
對國稅局、地稅局現有辦稅服務廳,要采用互設窗口方式開展聯合辦稅,有條件的地區,應當整合資源、融合升級為共建辦稅服務廳,建立健全崗位內控管理制度。國稅或地稅一方稅務機關已進駐政務服務中心的,另一方要積極爭取入駐。
對新設辦稅服務廳和進駐政務服務中心,國稅、地稅要采用共建方式或共同進駐方式,統一管理制度、統一績效考評、統一服務標準、統一崗責培訓,促進國稅、地稅辦稅服務的有效融合。
(二)持續拓展聯合辦稅范圍。各地國稅局、地稅局要堅持因地制宜、持續深化,不斷拓展聯合辦稅的廣度和深度,滿足納稅人日益多樣的辦稅新需求。
拓展聯合辦稅廣度?;ピO窗口方式開展聯合辦稅的,要不斷擴大聯合辦稅的業務范圍,實現國稅、地稅納稅服務事項“一廳辦理”。共同進駐、合作共建的辦稅服務廳,要盡快實現國稅、地稅納稅服務事項“一窗辦理”。
推進聯合辦稅深度。涉及納稅人基本信息確認、存款賬號報告、財務報表信息采集、財務會計制度備案等國稅、地稅共同事項,應通過信息共享方式實現前臺一次受理、后臺信息共享,持續拓展聯合辦稅業務的深度。
(三)合理配置聯合辦稅窗口。各地國稅局、地稅局要科學合理配置辦稅服務廳聯合辦稅窗口和專業辦稅窗口,不搞“一刀切”,推進辦稅便利和管理效能的最大化,支撐各類納稅人的個性化、便利化選擇。
科學配置聯合辦稅窗口。涉及國稅、地稅雙方共同及關聯的辦稅業務,要設置聯合辦稅窗口,統籌配備熟悉國稅、地稅雙方業務的辦稅人員,有機融合國稅、地稅前臺辦稅資源,強化國稅、地稅后臺工作的銜接,確保便捷、高效、規范地辦稅。
合理配置專業辦稅窗口。涉及國稅或地稅的單方獨立業務和辦稅頻次較高的單項聯合辦稅業務,要統籌評估納稅人的辦稅習慣及頻次,相應設置國稅地稅專業辦稅窗口。在辦稅繁忙期或因系統升級等造成辦稅擁堵的特殊情形時,辦稅服務廳負責人可根據辦稅服務廳的服務效能,動態調整窗口職能,促進辦稅資源的合理調配和規范運行。
(四)探索創新聯合辦稅形式。各地國稅局、地稅局要按照“線上線下”融合的要求,積極探索聯合辦稅的新方式、新方法。拓展網上辦稅功能,實現納稅人一體化申報繳納增值稅、消費稅等主稅和地方附加稅費,方便納稅人多上網路、少跑馬路。有條件的地區,可探索國稅、地稅業務省內通辦,為納稅人營造更好更優的辦稅體驗。
優化實體辦稅服務廳方式。辦稅服務廳要設置24小時國稅、地稅自助辦稅區域,有條件的地方可探索在納稅人比較密集的銀行、商場、社區等地方設置自助式國稅、地稅聯合辦稅終端,緩解窗口辦稅資源的不足,方便納稅人自主選擇辦稅時間和辦稅地點。
融合網上辦稅資源。要按照稅務總局的規劃部署,探索整合互聯網服務資源,加強辦稅系統互聯互通,實現網上聯合辦稅、移動互聯辦稅與實體辦稅服務廳的互促互補,構筑“網上辦稅為主、自助辦稅為輔、實體辦稅服務廳兜底”的復合型、系統化聯合辦稅的新體系,方便納稅人登錄一個平臺、辦理兩家業務。
三、深化聯合辦稅的工作要求
(一)進一步強化組織領導,更大力度地推進聯合辦稅。各地國稅局、地稅局要深刻認識推行聯合辦稅的重要意義,切實加強組織領導,雙方聯合辦稅工作的牽頭部門要共同細化實施方案,報請國稅、地稅合作聯席會議審定后,統籌部署、協同推進、確保實效。同時,與國稅、地稅聯合稽查、委托代征、信息共享等合作結合起來,形成集成效應,擴大效果。
(二)進一步健全制度保障,更重質效地推進聯合辦稅。各地國稅局、地稅局要逐步建立健全聯合辦稅服務廳人員管理制度、績效考評辦法、業務操作規范、數據質量管理辦法、突發應急預案等配套制度,確保聯合辦稅服務廳順暢運轉。
(三)進一步完善技術支撐,更多創新地推進聯合辦稅。各地國稅局、地稅局要根據本地工作推進情況,共享視頻監控系統信息資源,及時完善本地網絡申報系統和相關軟件,為推行國稅、地稅聯合辦稅提供信息技術保障。稅務總局相關司局要密切關注各地信息系統完善情況,給予業務指導和技術支撐。
(四)進一步強化督查指導,更加務實地推進聯合辦稅。各地國稅局、地稅局要采取更加務實的態度和更加科學的方法,全面推進聯合辦稅,并及時跟蹤本地區聯合辦稅工作進展情況,加大督查力度,加強業務指導,確保本地區聯合辦稅工作取得新的實質性成效。
國家稅務總局
2017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