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為深入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引導企業加大研發投入,促進我市科技創新實力快速提升,加快推進我市企業高質量發展,市科學技術局、市財政局、市稅務局研究制定了《天津市企業研發投入后補助暫行辦法》?,F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天津市科學技術局 天津市財政局
國家稅務總局天津市稅務局
2018年12月3日
(此件主動公開)
天津市企業研發投入后補助暫行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深入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引導企業加大研發投入,促進我市科技創新實力快速提升,加快推進我市企業高質量發展,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研發投入補助指依據企業上一年度享受稅前加計扣除的研發費用數額,由市財政按一定比例對企業給予補助。所需補助資金由市財政現有支持科技型企業發展專項資金統籌安排。
第三條??市科學技術局牽頭負責企業研發投入后補助的管理工作,根據市稅務局提供的企業研發投入情況,編制補助分配方案。市稅務局負責提供上一年度所得稅匯算清繳已享受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政策的企業名單及各企業稅前加計扣除的研發費用數額。市財政局負責企業研發投入補助資金的撥付等工作。
第二章 ?補助對象和標準
第四條 ?補助對象和條件
(一)天津市內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未被列入失信行為記錄。
(二)企業上一年度所得稅匯算清繳已享受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政策。
(三)納入國家科技統計調查的企業,在滿足本條(一)、(二)條件的基礎上,還須按照統計部門要求填報了上一年度研發統計年報報表。
第五條??補助依據
以企業上一年度所得稅匯算清繳向稅務部門自行申報的享受稅前加計扣除的研發費用數額為補助基數,該數據由稅務部門提供。
第六條 ?補助標準
(一)基礎補助額
1.取得當年入庫登記編碼的國家科技型中小企業,按照企業上一年度研發費用的2.5%給予補助。
2.其他企業按照企業上一年度研發費用的1.5%給予補助。
(二)增量補助額
1.當上一年企業研發費用較前年增長時,增量補助額=基礎補助額×上一年企業研發費用的增長率。當增長率大于50%時,按50%計算;
2.當上一年企業研發費用較前年下降時,增量補助額=基礎補助額×上一年企業研發費用增長率×2。當增長率小于-50%時,按-50%計算。增量補助額為負數。
本辦法實施的第一年,不進行增量補助。
(三)最終補助額
企業獲得的最終補助額=基礎補助額+增量補助額。單個企業獲得的最終補助額不超過500萬元。
第七條??申報研發投入后補助的企業應提供以下材料:
(一)《天津市企業研發投入后補助申報書》。
(二)企業前年、上一年度的研發支出輔助賬匯總表。
(三)報送給稅務部門的企業前年、上一年度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A類)》主表及《研發費用加計扣除優惠明細表》附表。
(四)納入國家科技統計調查的企業,還需提供報送給統計部門的企業上一年度研發統計年報報表。
(五)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
(六)其他相關材料。
第三章 ?工作程序
第八條??市科學技術局按照《天津市科技計劃管理辦法》(津科計〔2017〕27號)進行組織和管理。
第九條??發布通知。市科學技術局每年發布企業研發投入后補助項目受理通知。
第十條 ?企業申報。企業按通知要求,向企業注冊地所在區科技主管部門或企業上級主管部門,在線提交本企業研發投入后補助申請和相關佐證材料。
第十一條??初審推薦。各區科技主管部門或企業上級主管部門組織對企業的研發投入后補助申請進行初審。
第十二條??編制補助方案。市科學技術局根據第二章第五條、第六條所述的補助依據和補助標準,編制擬補助的企業名單及補助經費。
第十三條??公示名單。市科學技術局向社會公示擬補助的企業名單及補助經費。
第十四條??批復立項。市科學技術局對公示無異議的補助方案批復立項。
第十五條??資金撥付。市科學技術局會同市財政局聯文下達補助資金計劃。補助資金通過轉移支付方式下達各區財政的,由各區財政撥付相關企業;補助資金通過其他直接支付方式撥付企業的,由市財政撥付相關企業。
第十六條??企業取得研發補助經費后,稅務部門通過檢查調減企業可加計扣除研發費的,由市財政局、市科學技術局追回調減研發費對應的研發補助經費。
第十七條??各企業應按照有關規定,嚴格區分正常的生產成本費用支出和研發費用支出,依法如實填報研發經費支出數額,對弄虛作假手段騙取補助資金的,將按照相關規定納入失信行為記錄,追回財政資金。對涉及違法的企業,追究其法律責任。
第十八條??我市智能科技重點企業可按照市政府辦公廳印發的《天津市關于加快推進智能科技產業發展的若干政策》(津政辦發〔2018〕9號)規定享受年度研發費用獎勵,不再重復給予補助。
第四章 ?附則
第十九條??本辦法自頒布之日起執行,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
第二十條??本辦法由市科學技術局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