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商務委 二〇〇九年五月)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有關促進服務外包產業發展的文件精神,優化本市經濟結構,轉變經濟發展方式,加快推進服務外包產業發展,重點提升承接離岸服務外包的能力和水平,強化本市在國內服務外包產業的領先地位,現就促進本市服務外包發展提出如下意見:
一、對技術先進型服務外包企業實行稅收優惠政策
服務外包企業經認定為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后,自2009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減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職工教育經費按不超過企業工資總額8%的比例據實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對離岸服務外包業務收入免征營業稅。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的認定按國家財政部等部門公布的具體標準執行。
二、對技術先進型服務外包企業及培訓機構人才培養給予資金支持
按照中央財政支持政策的有關規定,對符合條件的技術先進型服務外包企業,每新錄用1名大專以上學歷員工從事服務外包工作并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的,給予企業不超過4500元的培訓支持;對符合條件的培訓機構培訓的從事服務外包業務人才(大專以上學歷),通過服務外包專業知識和技能培訓考核,并與服務外包企業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的,給予培訓機構每人不超過500元的培訓支持。
三、對拓展本市服務外包領域的相關工作給予資金支持
按照中央財政支持政策的有關規定,對我市服務外包公共服務平臺設備購置及運營、服務外包企業創建品牌、知識產權保護、參加境內外各類相關展覽和國際推介會、取得國際資質認證等方面給予資金支持。
四、設立本市服務外包產業發展配套資金 該資金作為中央財政對本市服務外包人才培養等資金支持的地方配套資金,額度不少于本年度中央支持資金的2倍,重點用于擴大本市離岸服務外包業務,支持服務外包示范區建設各類公共服務平臺等。本市服務外包產業發展配套資金使用辦法由市商務委會同市財政局研究制定。
五、增強服務外包企業融資能力
拓寬服務外包企業融資渠道,擴大融資能力。加大對服務外包企業的信貸支持力度,創新信貸支持模式,鼓勵銀行、擔保機構、再擔保機構向服務外包企業融資擔保業務傾斜;推動各類與政府引導基金合作的社會投資機構加強和服務外包企業的對接交流,鼓勵創業投資向服務外包企業傾斜;支持服務外包企業境內外上市,促進符合條件的非上市服務外包企業進入中關村代辦股份轉讓系統融資和轉讓股份。
?六、實行與服務外包企業特點相適應的特殊工時制度
對符合條件且勞動用工管理規范的技術先進型服務外包企業,確因生產特點無法實行標準工時工作制的部分崗位,經企業注冊地的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行政許可后,可以實行特殊工時工作制。
七、優化服務外包產業發展環境
支持服務外包企業自主品牌建設;加大對服務外包產業的知識產權保護力度;為服務外包企業提供高質量的電信等基礎服務;強化服務外包示范區產業聚集效應;鼓勵和吸引各類國際服務外包人才在京創業和就業,建立服務外包業務人才庫和服務外包人才網絡招聘長效機制;加強服務外包產業研究;發揮北京服務外包企業協會產業促進功能。
八、進一步完善對服務外包企業的外匯管理制度及通關監管模式
服務外包企業因服務貿易、收益和經常轉移需對外支付外匯資金的,在一定額度以下無需向外匯指定銀行提交《服務貿易、收益、經常轉移和部分資本項目對外支付稅務證明》;采取多種方式對符合條件的服務外包企業發展離岸服務外包業務給予賬戶開立、資金匯兌等方面的政策便利。建立和完善與服務外包產業特點相適應的通關監管模式,提供相應的通關便利。
九、建立促進服務外包產業發展的長效協調工作機制
為切實提高政府部門對服務外包企業的服務水平和服務效率,及時協調解決企業面臨的困難和問題,促進服務外包產業健康、快速發展,建立本市服務外包產業發展聯系會議制度。市商務委、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信息化委、市科委、中關村科技園區管委會、市教委、市人力社保局、市財政局、市統計局、市地稅局、市金融局、北京海關、國家外匯管理局北京外匯管理部等部門為成員單位,聯席會議的日常工作由市商務委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