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集成電路設計和軟件產業企業:
根據《關于集成電路設計和軟件產業企業所得稅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68號),依法成立且符合條件的集成電路設計企業和軟件企業,在2018年12月31日前自獲利年度起計算優惠期,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業所得稅,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稅率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并享受至期滿為止。為做好本市集成電路設計和軟件產業企業享受所得稅優惠政策工作,通知如下:
1.2018年首次獲利的企業,于6月10日前向稅務機關備案并提交享受所得稅優惠政策備案資料。
2.2017年之前(含2017年)獲利,且在優惠期內的企業,于5月31日前向稅務機關備案并提交享受所得稅優惠政策備案資料。
3.企業向稅務機關提交的紙質備案資料須嚴格按照《關于軟件和集成電路產業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16〕49號)中《享受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的軟件和集成電路企業備案資料明細表》的要求。
特此通知。
附件:1.《關于集成電路設計和軟件產業企業所得稅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68號)
2.《關于軟件和集成電路產業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16〕49號) 北京市經濟和信息化局
2019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