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社保發〔2019〕6號
各區社會保險基金(事業)管理中心、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社會保險事業管理中心、各社會保險代辦機構:
現將《北京市社會保險主要業務統一經辦指南》印發給你們,請各經(代)辦機構嚴格按照全市統一標準操作,原發布的《北京市社會保險經辦統一答復口徑》系列和《關于印發〈提升社會保險業務經辦便利度的若干措施〉的通知》(京社保發〔2018〕3號)附件:2.北京市30項社會保險主要業務統一經辦指南同時廢止。
北京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
2019年4月29日
附件:北京市社會保險主要業務統一經辦指南
目 錄
第一部分 社會保險登記
一、電子營業執照應用
二、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登記
三、在京首次新參保職工(非機關事業)社保登記
四、辦理在京已參保職工(非機關事業)社保關系增減員
五、參保人員(非機關事業)死亡減員辦理
六、河北燕達醫院持卡就醫實時結算
七、持《外國人工作許可證》的外國人辦理社保業務注意事項
八、港澳臺人員辦理社保業務注意事項
九、職工個人信息變更(非機關事業)
第二部分 社會保險費征繳
十、使用北京市社會保險信息系統企業管理子系統─普通單位版補繳社會保險費操作
十一、使用北京市社會保險網上服務平臺申報補繳近三個月社會保險費
十二、社會保險銀行繳費
十三、建筑用人單位工傷保險一次性躉繳
十四、非機關事業單位社會保險月報補繳
第三部分 社會保險待遇
十五、職工(非機關事業)申領社保待遇信息采集
十六、參保職工(非機關事業)在職轉退休
十七、機關事業單位職工在職轉退休
十八、一次性領取養老金(含轉城鄉居民養老保險)
十九、參保職工工傷信息登記
二十、申領實時支付工傷保險待遇
二十一、申領非實時支付工傷保險待遇
二十二、工傷職工增減
二十三、工傷職工轉移
二十四、參保職工失業保險待遇申領
二十五、生育津貼申領
二十六、異地居住人員領取社會保險(障)待遇資格協助認證
第四部分 社會保障卡
二十七、二次申領社會保障卡
二十八、社會保障卡補(換)卡
二十九、社會保障卡發卡進度查詢第五部分 權益記錄和賬戶管理
第五部分 權益記錄和賬戶管理
三十、個人權益記錄自助查詢打印
三十一、參保職工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轉入)
三十二、參保職工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轉出)
第一部分 社會保險登記
一、電子營業執照應用
為簡化用人單位辦理社會保險業務的手續,北京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已與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實現信息共享,用人單位在通過北京市社會保險網上服務平臺辦理社會保險業務時,可以使用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核發的電子營業執照(使用說明詳見電子營業執照服務專區https://zzapp.gsxt.gov.cn/LicenseServiceZone/license/show.html),掃描二維碼登錄北京市社會保險網上服務平臺。
二、用人單位新參加社會保險登記
(全程網上辦理無需審核)
用人單位使用以下三種方式任選其一,其中通過北京市企業登記e窗通服務平臺或北京市社會保險網上服務平臺辦理更為快捷。
(一)通過北京市企業登記e窗通服務平臺登記單位信息
北京市企業登記e窗通服務平臺已將社會保險登記作為一網通辦服務事項納入其中,新注冊用人單位可通過北京市企業登記e窗通服務平臺,在辦理企業注冊的同時,即完成單位社會保險登記。同時,企業開戶銀行信息通過與人民銀行信息共享,由北京市企業登記e窗通服務平臺推送到社保經辦機構,直接用于社會保險費繳納,無需簽訂紙介銀行繳費協議。
(二)通過北京市社會保險網上服務平臺登記單位信息
未通過北京市企業登記e窗通服務平臺辦理注冊登記的用人單位可登錄北京市社會保險網上服務平臺,點擊進入新注冊單位開通網上服務模塊進入北京市社會保險網上申報查詢系統頁面,按照單位不同性質點擊企業初次登錄使用微信打開電子營業執照小程序掃描二維碼或非企業初次登錄輸入單位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組織機構代碼)并點擊確定,錄入單位信息并提交成功后,即時辦結,記錄下網上登記交易號。如需重新登錄,點擊再次登錄,輸入單位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組織機構代碼)和網上登記交易號,點擊確定。
(三)通過北京市社會保險信息系統企業管理子系統─普通單位版登記單位信息(此項為應急途徑)
1.軟件下載
用人單位登錄北京市社會保險網上服務平臺,通過下載專區─程序下載─五險合一采集軟件下載下載并安裝北京市社會保險信息系統企業管理子系統(普通單位版)及最新程序補丁。
2.軟件操作
(1)系統登錄
雙擊桌面北京市社會保險信息系統企業單位管理子系統─普通單位版圖標顯示用戶登錄界面,輸入用戶名(默認admin)和口令(默認1),點擊數據采集,進入北京市社會保險信息系統企業管理子系統。
(2)信息錄入
①點擊單位預登記進入單位信息錄入模塊錄入單位信息。
②點擊單位預登記進入單位信息查詢模塊生成單位登記數據報盤文件,將以上兩個數據文件保存到移動存儲介質并提交后,打印《北京市社會保險單位信息登記表》一式2份并加蓋公章。
(四)經辦機構審核材料
1.用人單位通過北京市企業登記e窗通服務平臺和北京市社會保險網上服務平臺辦理單位新參加社會保險登記的無需再到社保經辦機構審核任何材料。
2.通過北京市社會保險信息系統企業管理子系統─普通單位版辦理單位新參保登記的,用人單位需到注冊地社保經辦機構辦理參加社會保險手續,社保經辦機構審核相關材料及數據準確性。社保經辦機構窗口工作人員審核通過后在單位報送的《北京市社會保險單位信息登記表》上簽字蓋章,留存原件和復印件一份,返還用人單位一份,社保參保登記工作完成。
(五)辦理時間
全月工作日。
三、在京首次新參保職工(非機關事業)社保登記
以下三種方式任選其一,通過北京市企業登記e窗通服務平臺更為快捷。
(一)通過北京市企業登記e窗通服務平臺登記辦理
北京市企業登記e窗通服務平臺已將社會保險登記作為一網通辦服務事項納入其中,新注冊用人單位可通過北京市企業登記e窗通服務平臺,辦理在京首次參保職工(非機關事業)的社保登記,提交成功后,即時辦結。
(二)通過北京市社會保險網上服務平臺申報辦理(全程網上辦理無需審核)
1.使用電子營業執照
用人單位在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取得電子營業執照后,可以使用電子營業執照登錄北京市社會保險網上服務平臺辦理社會保險業務。
2.社會保險網上申報
用人單位登錄北京市社會保險網上服務平臺,通過申報業務中的新參保人員登記申報模塊,錄入單位銀行開戶信息、職工信息(不含外資、無居住證臺港澳、50歲含及以上新登記女干部管理崗、兼職工傷人員),其中月均工資收入一項錄入職工在本單位第一個月工資,作為當年社會保險繳費基數,并按系統要求格式上傳職工一寸白底電子彩色照片后保存提交,通過查詢管理中的申報信息狀態查詢模塊查詢職工醫療和養老、失業、工傷、生育等其他四險信息是否導入成功。
(三)使用北京市社會保險信息系統企業管理子系統─普通單位版申報辦理(此項為應急途徑)
1.軟件下載
用人單位登錄北京市社會保險網上服務平臺,通過下載專區─程序下載─五險合一采集軟件下載下載并安裝北京市社會保險信息系統企業管理子系統(普通單位版)及最新程序補丁。
2.操作流程
(1)系統登錄
雙擊桌面北京市社會保險信息系統企業管理子系統─普通單位版圖標,顯示用戶登錄界面,輸入用戶名(默認admin)和口令(默認1),點擊數據采集,進入北京市社會保險信息系統企業管理子系統。
(2)軟件操作
用人單位通過個人信息錄入模塊錄入職工個人信息,按系統要求格式上傳職工一寸白底電子彩色照片后保存提交,在增員模塊中進行操作,通過個人新參保信息報盤模塊中生成報盤文件并存至移動存儲設備,打印出《北京市社會保險個人信息登記表》和《北京市社會保險參保人員增加表》一式2份(加蓋公章),以及參保職工二代居民身份證正反面復印件到社保經辦機構為職工辦理參保登記手續。
3.下列人員所需材料
(1)外籍人員:護照原件和首頁(本人照片頁)復印件《外國人永久居留證》、《外國人工作許可證》、《外國常駐記者證》、《外國專家證》、《外國人就業證》(五證選一)(以上證件均需原件和復印件1份)。與我國已簽訂社會保障協定國家的外籍人員,需提供按照該社會保障協定規定的本人《參保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外籍人員使用北京市社會保險信息系統企業管理子系統─普通單位版申報,系統自動生成派發的身份證號。
(2)臺港澳人員: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港澳臺居民居住證原件及正反面復印件1份。
臺港澳人員辦理新參保手續需到用人單位所在區社保經辦機構相關業務窗口審核材料,由區社保經辦機構將新增人員材料提交到北京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審核后,使用北京市社會保險信息系統企業管理子系統─普通單位版操作(持港澳臺居民居住證的亦可采用北京市社會保險網上服務平臺申報)。
(3)超過50周歲女干部(管理崗):干部(管理崗)身份證明材料(如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書》、《干部履歷表》等)。
(4)兼職工傷人員:非全日制兼職人員提供《非全日制用工勞動合同》復印件全日制兼職人員提供《勞動合同》復印件及在其他用人單位正常繳納社會保險權益記錄。
(四)辦理時間
全月工作日。
四、辦理在京已參保職工(非機關事業)社保關系增減員
(全程網上辦理無需審核)
已完成社會保險參保登記的用人單位,在辦理在京已參保職工(非機關事業)社保關系增減員時推薦通過北京市社會保險網上服務平臺辦理,無需提供證明材料。用人單位也可以到參保所在社保經辦機構窗口辦理。
(一)人員調入
1.通過北京市社會保險網上服務平臺申報辦理
(1)平臺登錄
用人單位使用電子營業執照登錄北京市社會保險網上服務平臺,點擊單位用戶登錄,進入北京市社會保險網上申報查詢系統。
(2)錄入職工基本信息,辦理增員
在申報業務管理模塊點擊轉入人員增加申報─普通增員,錄入調入職工信息,其中月均工資收入一項錄入該職工進入本單位工作第一個月工資,不能低于本市最低工資增員原因選擇轉入,點擊提交。
(3)查詢業務辦理回饋
用人單位通過查詢管理中的申報信息狀態查詢模塊查詢該職工醫療和養老、失業、工傷、生育四險信息是否導入成功。反饋導入成功后,無需到經辦機構窗口辦理。^p2.使用北京市社會保險信息系統企業管理子系統─普通單位版申報辦理
職工調入前在社會保險信息系統中處于中斷失業狀態的人員必須采用本辦法申報。
(1)軟件下載
用人單位登錄北京市社會保險網上服務平臺,通過下載專區─程序下載─五險合一采集軟件下載下載并安裝北京市社會保險信息系統企業管理子系統(普通單位版)及最新程序補丁。
(2)系統登錄
雙擊桌面北京市社會保險信息系統企業管理子系統─普通單位版圖標顯示用戶登錄界面,輸入用戶名(默認admin)和口令(默認1),點擊數據采集,進入北京市社會保險信息系統企業管理子系統。
(3)職工信息錄入及軟件模塊操作
用人單位通過基本信息管理─個人信息錄入模塊錄入職工個人信息,在個人變更登記─增員模塊中,分別在四險個人繳費支付(恢復)原因和醫療個人繳費支付(恢復)原因中選擇外區轉入本區轉入轉入參保人員為養老、失業、工傷、生育四險狀態為中斷失業時,選擇失業轉就業。用人單位將上述人員在數據交換模塊下個人續保、減員信息報盤項中生成報盤文件存至移動存儲介質。
(4)申報職工信息
用人單位通過報表打印模塊打印《北京市社會保險參保人員增加表》一式2份并加蓋公章,攜帶存有增加人員信息的移動存儲介質去經辦機構窗口辦理人員增加手續。
(二)人員調出
推薦通過北京市社會保險網上服務平臺辦理。
(1)系統登錄
同第(一)、1、(1)項。
(2)職工信息錄入
用人單位通過申報業務管理模塊點擊普通減員,根據人員減少情況(個別人還是批量轉出)選擇項下的零星減員─錄入人員信息,或批量減員─勾選減少人員。個人停止繳費原因選取轉出,點擊保存后再點擊提交。
(3)查詢業務辦理回饋
同第(一)、1、(3)項。
(三)辦理時間
全月工作日。
五、參保人員(非機關事業)死亡減員辦理
本項業務操作需要死亡人員所在單位使用北京市社會保險信息系統企業管理子系統─普通單位版或手工填報相關表格操作,在職人員需在死亡次月,退休人員需在死亡當月辦理。
(一)北京市社會保險信息系統企業管理子系統─普通單位版申報
1.軟件下載
用人單位登錄北京市社會保險網上服務平臺,通過下載專區─程序下載─五險合一采集軟件下載下載并安裝北京市社會保險信息系統企業管理子系統(普通單位版)及最新程序補丁。
2.系統登錄
雙擊桌面北京市社會保險信息系統企業管理子系統─普通單位版圖標顯示用戶登錄界面,輸入用戶名(默認admin)和口令(默認1),點擊數據采集,進入北京市社會保險信息系統企業管理子系統。
3.軟件操作和數據報盤
(1)在個人變更登記─減員模塊中,醫療四險個人停止繳費(支付)原因選擇死亡
(2)在數據交換─個人續保、減員信息報盤模塊中生成報盤文件,保存到移動存儲介質
(3)選擇單位名稱和報盤類型(若與上次業務不同選新報盤,重復報盤內容與上次報盤一致),點擊查詢,確認剛才進行的業務操作后,點擊報盤,選擇存儲路徑后,點擊保存。
(4)通過報表打印─北京市社會保險參保人員減少表模塊打印《北京市社會保險參保人員減少表》一式2份。
4.報表下載
用人單位可在北京市社會保險網上服務平臺首頁通過下載專區─表格下載─社會保險支付下載《北京市養老保險金月報外支付明細表(表十六附表)》一式2份并加蓋公章。
(二)經辦機構審核
1.經辦機構業務窗口審核
除存有死亡人員信息的移動存儲介質、《北京市社會保險參保人員減少表》和《北京市養老保險金月報外支付明細表(表十六附表)》各一式2份。
2.經辦機構辦理手續
(1)在職人員死亡
用人單位到社保經辦機構打印《北京市社會保險一次性領取清算單》,并辦理社會保險個人賬戶一次性申領業務。
(2)退休人員死亡
到社保經辦機構辦理養老保險待遇停發、喪葬補助費和個人賬戶(退休人員生前未發放完畢)余額申領手續。
六、河北燕達醫院持卡就醫實時結算
選擇河北燕達醫院作為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院的本市參保人員,就像選擇本市其他定點醫療機構一樣,持卡就醫均可實現門診和住院費用實時結算。
參加本市基本醫療保險的跨省異地就醫人員在辦理異地就醫手續時,如只選擇河北燕達醫院一家作為異地就醫定點醫院,則無需當地醫保機構蓋章,填寫《河北燕達醫院跨省異地就醫醫療費用實時結算備案登記表》)后即可辦理如果參保人除河北燕達醫院外,還選擇本市以外其他醫院作為異地就醫定點醫療機構,則仍需當地醫保機構蓋章(已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社會保險網上查詢系統上公布的全國異地定點醫療機構名單內的除外)。
七、持《外國人工作許可證》的外國人
辦理社保業務注意事項
按照國家外國專家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外交部、公安部《關于全面實施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制度的通知》(外專發〔2017〕40號)要求,自2017年7月起開始為外籍人員辦理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家外國專家局頒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人工作許可證》(以下簡稱《外國人工作許可證》)。各經辦機構在為持《外國人工作許可證》的參保人經辦社保業務時,應注意以下事項:
(一)社保經辦機構對持有2017年7月1日前辦理的《外國人就業證》、《外國專家證》,2017年7月1日后持有《外國人工作許可證》的人員,均應為其辦理相關社保業務。
(二)經辦機構工作人員可通過掃描《外國人工作許可證》右下方二維碼查驗證件真偽。
八、港澳臺人員辦理社保業務注意事項
(一)符合參加北京市社會保險條件的港澳臺人員在辦理參保登記時,持港澳臺居民居住證的人員,在提供港澳臺居民居住證復印件后,按照證件上的18位公民身份號碼辦理參保登記。
(二)持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的臺港澳人員辦理參保登記手續時需到單位參保所在區社保經辦機構窗口審核材料,由區社保經辦機構將新增人員材料提交到北京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審核后,使用北京市社會保險信息系統企業管理子系統─普通單位版操作。
九、職工個人信息變更(非機關事業)
本項業務可通過北京市社會保險網上服務平臺、北京市社會保險信息系統企業管理子系統─普通單位版申報和用人單位到社保經辦機構窗口手工填報三種方式辦理。(除通過北京市社會保險網上服務平臺申報方式外,其他操作方式可全月辦理)
(一) 通過北京市社會保險網上服務平臺申報
1.錄入并提交變更信息
(1)用人單位通過申報業務管理中的個人基本信息變更模塊,在相應位置錄入職工需要變更的信息并提交。
(2)用人單位可通過申報業務管理中的個人信息批量修改模塊,大批修改本單位參保人員的手機號。
(3)用人單位可通過申報業務管理中的定點醫療機構變更模塊,變更參保人員的定點醫療機構。
2.申報操作結果查詢
(1)用人單位通過查詢管理中的申報信息狀態查詢模塊查詢申報操作結果。
(2)系統辦理狀態欄顯示處理中,業務反饋狀態欄顯示等待審核則表示需攜帶公章和本文第四項相關材料到所在經辦機構進行審核。
(3)系統辦理狀態欄顯示處理結束,業務反饋狀態欄顯示導入成功則表示申報完成。
(4)系統辦理狀態欄顯示處理結束,業務反饋狀態欄顯示導入失敗,需根據提示原因按2、3項重新進行操作。
(二)使用北京市社會保險信息系統企業管理子系統─普通單位版申報
1.軟件下載
用人單位登錄北京市社會保險網上服務平臺,通過下載專區─程序下載─五險合一采集軟件下載下載并安裝北京市社會保險信息系統企業管理子系統(普通單位版)及最新程序補丁。
2.系統登錄
雙擊桌面北京市社會保險信息系統企業管理子系統─普通單位版圖標顯示用戶登錄界面,輸入用戶名(默認admin)和口令(默認1),點擊數據采集,進入北京市社會保險信息系統企業管理子系統。
3.基本信息變更
(1)用人單位點擊數據采集─基本信息管理,進入個人信息修改模塊。
(2)選擇要變更的單位名稱,輸入公民身份號碼,點擊查詢,將所需修改的信息進行變更,確認后點擊保存。
(3)點擊報表打印,進入北京市社會保險單位信息變更登記表模塊,查詢并打印出《北京市社會保險個人信息變更登記表》一式2份。
4.定點醫療機構變更
(1)用人單位點擊數據采集─基本信息管理,進入定點醫療機構變更模塊。
(2)選擇變更后的定點醫療機構并點擊下拉鈕,為參保人選取或錄入新修改的定點醫院。
(3)點擊報表打印,進入變更定點醫療機構信息明細表模塊,打印《變更定點醫療機構信息明細表》一式2份。
5.數據報盤
點擊數據交換進入個人變更信息報盤模塊,在單位名稱處選擇單位,點擊查詢,點擊報盤,選擇保存路徑后,點擊確定,生成文件后綴名為GRBGXX.dat的報盤文件。攜帶本文第(四)項中相關材料到所在經辦機構進行審核。
(三)用人單位到經辦機構窗口手工填報
1.變更項目
參保人員姓名、身份證號碼、護照號碼、繳費人員類別(包括本市城鎮職工、外埠城鎮職工、本市農村勞動力、外埠農村勞動力)、視同繳費年限、外埠女職工身份由工人變為干部(管理崗)、延長聘用人員退休日期變更、異地安置人員變更信息、繳費工資變更(包括錄入錯誤、錯過集中采集按上年值110%生成的)。
2.辦理程序
用人單位攜帶公章和本文(四)項中相關材料到所在社保經辦機構審核并報送《北京市社會保險個人信息變更登記表》一式2份。
(四)需要提交經辦機構審核的材料
1.必備材料
(1)加蓋公章的《北京市社會保險個人信息變更登記表》一式2份。
(2)使用北京市社會保險信息系統企業管理子系統(普通單位)版軟件變更定點醫療機構的,提供加蓋公章的《變更定點醫療機構信息明細表》一式2份,無需再提供《北京市社會保險個人信息變更登記表》。
(3)使用北京市社會保險信息系統企業管理子系統(普通單位)版軟件導出的存有參保人員個人變更信息的后綴名為GRBGXX.dat電子文件的移動存儲介質。
2.其他材料
(1)變更參保人員姓名、身份證號碼:
戶籍管理機構曾為其辦理過姓名、身份證號碼變更的,需出具變更部門的證明原件。
(2)參保人員參加工作時間、視同繳費年限變更的,需提供:社會保險行政部門確認的《北京市用人單位職工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前連續工齡審定表》等證明職工視同繳費年限材料原件1份。
(3)參加北京市基本養老保險參保人員退休時間變更的,需提供社會保險行政部門確認件或按原組織人事管理權限的審批件(機關、事業單位提供)。
(4)外埠職工身份由工人變更為干部(管理崗)的,需提交干部(管理崗)身份證明(《勞動合同》)和近兩年《個人所得稅納稅清單》。養老保險臨時賬戶人員提供《在京養老保險臨時繳費賬戶有關事項告知書》。
3.辦理反饋
除需要經過北京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審核才能變更的外埠女職工身份由工人變為干部(管理崗)、身份證號碼、外國人護照號碼變更外,其他個人信息變更均可當時告知變更結果。 第二部分 社會保險費征繳 十、使用北京市社會保險信息系統企業管理子系統
─普通單位版補繳社會保險費操作
由于用人單位原因漏繳職工社會保險費的,用人單位可申請為其辦理補繳手續(單位申報個人補繳2011年7月以前社會保險費的需經社會保險行政機構進行行政確認)。使用北京市社會保險信息系統企業管理子系統─普通單位版操作,需按以下程序辦理:
(一)下載并填寫《北京市補繳基本養老費申辦單》
在北京市社會保險網上服務平臺通過下載專區─表格下載─社會保險費繳納─用人單位申報職工補繳相關表格,在屏幕最下方點擊下載《北京市補繳基本養老費申辦單》一份,填寫后請職工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
(二)使用北京市社會保險信息系統企業管理子系統─普通單位版操作
1.下載(卸)本單位基礎數據
用人單位登錄北京市社會保險網上服務平臺后,點擊單位用戶登錄─證書用戶登錄,進入北京市社會保險網上申報查詢系統,選擇左側查詢管理,進入定制查詢模塊,定制用人單位版信息下載,于次日6:00-24:00下載本單位的醫療和養老、失業、工傷、生育四險的基礎數據,或者到社保經辦機構窗口下卸單位基礎數據。
2.軟件操作
(1)軟件下載
用人單位登錄北京市社會保險網上服務平臺,通過下載專區─程序下載─五險合一采集軟件下載下載并安裝北京市社會保險信息系統企業管理子系統(普通單位版)及最新程序補丁。
(2)系統登錄
雙擊桌面北京市社會保險信息系統企業管理子系統─普通單位版圖標顯示用戶登錄界面,輸入用戶名(默認admin)和口令(默認1),點擊數據采集,進入北京市社會保險信息系統企業管理子系統。
(3)導入單位信息
①單位醫療信息導入
點擊數據交換,進入醫療基礎數據導入模塊,點擊瀏覽,選擇醫療信息文件,點擊打開,確認單位名稱,點擊導入,確定后導入單位醫療信息。
②單位養老、失業、工傷、生育四險信息導入
點擊數據交換,進入四險基礎數據導入模塊,點擊瀏覽,選擇四險信息文件,點擊打開,確認單位名稱,點擊導入,確定后導入單位養老、失業、工傷、生育等四險信息。
(4)進入補繳操作界面
點擊個人補繳─個人補繳申請模塊選擇單位名稱,錄入需補繳職工公民身份號碼─點擊查詢。
(5)錄入補繳信息
錄入補繳年月起止日期和人員補繳期間的繳費工資基數,選擇補繳原因單位申報個人補繳,其中工傷一欄浮動比例為本單位補繳期間內工傷保險費率,點擊屏幕右下方的保存按鈕。
3.導出報盤文件,打印報表
本次補繳錄入完畢后,導出相應險種補繳報盤文件并打印對應報表,表格涂改無效。
(1)養老、失業、工傷、生育四項保險
在個人補繳─補繳申請查詢(四險)模塊下查詢條件點擊單位名稱、補繳原因模塊,點擊查詢,確認已輸入補繳信息正確后點擊全選,點擊報盤選擇存儲路徑后,點擊保存,將報盤文件保存到移動存儲設備點擊打印報表,打印出《北京市社會保險費補繳明細表》(表四)》一式2份并加蓋公章。
(2)醫療保險
在個人補繳─補繳申請查詢(醫療)模塊下查詢條件點擊單位名稱、補繳原因模塊,點擊查詢,確認已輸入補繳信息正確后點擊全選,點擊報盤選擇存儲路徑后,點擊保存,將報盤文件保存到移動存儲設備點擊打印報表,打印出《基本醫療保險基金補繳情況表》(表十)一式2份并加蓋公章。
(三)上報經辦機構材料
1.所需表單
帶有職工簽字并加蓋公章的《北京市補繳基本養老費申辦單》1份、《北京市社會保險費補繳明細表》(表四)、《基本醫療保險基金補繳情況表》(表十)一式2份存有補繳數據的移動存儲介質。
2.其他材料要求
(1)補繳2011年7月之前社會保險費的,需要社會保險行政機構的確認材料。
(2)補繳2011年7月之后社會保險費的(不包括補繳近三個月的情形),需要提供補繳期間的《個人所得稅納稅清單》。
(3)在華就業外籍人員補繳時,還需提供《外國人就業證》或《外國人工作許可證》復印件1份。
(4)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城鎮用人單位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若干問題的通知》(人社部規[2016]5號)第四條規定,一次性補繳養老保險費超過3年(含)的,需要提供人民法院、審計部門、實施勞動保障監察的行政部門或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證明一次性繳費期間存在勞動關系的相應文書。
(四)繳費手續
經辦機構業務窗口審核合格后為單位生成補繳明細,同時計算滯納金,生成補繳匯總信息并打印《北京市社會保險費補繳匯總表》(表五)、《基本醫療保險補繳情況匯總表》(財務)。用人單位攜帶上述兩表、支票或銀行卡到經辦機構財務部門交款。
(五)辦理時間和注意事項
全月(工作日)可使用帶有銀聯標識的銀行卡繳費每月1-15日使用轉賬支票(養老、失業、工傷、生育四項保險和醫療保險需各開具一張支票)每月16日至月底只能刷帶有銀聯標識的銀行卡繳費。當天在社保經辦機構辦理完補繳手續的,當天必須繳費,否則需重新申報補繳。? 十一、使用北京市社會保險網上服務平臺
申報補繳近三個月社會保險費
用人單位已辦理過北京一證通數字證書,可采用銀行繳費方式,通過北京市社會保險網上服務平臺為職工補繳近三個月社會保險費,養老、失業、工傷、醫療、生育五項社會保險費必須同時補繳。
(一)業務操作
1.通過申報業務管理模塊,點擊單位申報個人補繳,點擊新增補繳按鈕輸入公民身份證號碼和姓名后,點擊查詢按鈕勾選需補繳月份后,點擊個人補繳申報導入按鈕,根據系統提示點擊確定。
2.反饋業務操作成功后,點擊單位申報個人補繳,勾選個人補繳信息的匯總記錄,點擊匯總提交按鈕,顯示業務操作成功后操作完成。
(二)繳費途徑
網上申報提交成功后,用人單位可在業務辦理當天通過協議銀行進行扣繳,或通過其社會保險銀行繳費開戶行柜臺、晚20:00前通過網上銀行繳費,次日查詢到賬情況如補繳款項未到賬,則需重新按照第(一)項內容操作一遍。
(三)網上申報時間
每月5-25日,每天6:00-17:00。
十二、社會保險銀行繳費
(一)銀行繳費概述
1.銀行繳費概念
銀行繳費途徑是本市2013年啟動的社會保險繳費方式,實現絕大多數社保繳費業務依托銀行系統,通過銀行自動扣劃、銀行柜臺及網銀功能,完成各項社會保險費用繳納,使用人單位能夠更加高效、便捷地繳納社會保險費。
2.銀行繳費優勢
(1)減少錯誤概率,降低行政成本
避免了紙介單據由于打印模糊、銀行處理錯誤等原因造成用人單位繳費失敗。
(2)縮短繳費時間,提高繳費效率 在每月25天的繳費周期內,銀行對用人單位賬戶一次扣款不成功的情況下進行多次扣款。當用人單位出現賬戶余額不足等原因,造成扣款不成功,用人單位可在繳費周期內,繼續到銀行完成繳費工作,不必前往所在社保經辦機構排隊繳費。
(二)社保繳費變更為銀行繳費手續
1.銀行辦理手續及材料
與開戶銀行(需為北京市社會保險合作銀行)簽訂銀行繳費協議一式2份并復印1份(協議文本名稱、式樣和辦理手續或略有不同,由各銀行提供安排),或者與銀行簽訂的《銀行繳費合作意向書》復印件1份。
2.經辦機構手續及材料
除本文(二)1中所需材料外,還需以下材料:
(1)用人單位登錄北京市社會保險網上服務平臺,進入下載專區-表格下載-社會保險登記,下載、打印《北京市社會保險費銀行繳費協議》(.pdf文檔)2份,加蓋單位公章。
(2)進入辦事指南-單位登記-用人單位信息變更-表格下載,下載、填寫、打印《北京市社會保險單位信息變更登記表》2份,加蓋單位公章。 十三、建筑用人單位工傷保險一次性躉繳
(一)受理范圍
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從事建設項目施工的建筑施工用人單位,為在建設項目下使用流動性較大的、參與建筑施工用人單位生產經營、建設項目施工作業,符合法定勞動年齡的從業人員(不包括建筑施工用人單位中的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等相對固定的職工),按項目辦理參加工傷保險手續,并在項目開工前一次性繳納工傷保險費。
(二)繳費標準
工傷保險費總額=本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divide月平均工作日20.83×60%×(合同工期總天數30)×月平均預計繳費人次×1%,工傷保險費計算結果四舍五入保留到元。 建設項目月平均預計繳費人次標準:建筑工程2520地鐵工程4680市政道橋工程2520市政管道工程450。
(三)提供材料
1.加蓋總包公章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
2.建筑施工用人單位經辦人員從北京市社會保險網上服務平臺首頁下載專區-表格下載-社會保險登記,下載、填寫、打印《北京市社會保險單位信息登記表》一式2份并加蓋公章。
3.加蓋總包公章的《北京市建設項目職工工傷保險一次性躉繳匯總表》(表四-4)一式3份。
(四)繳費方式和辦理時間
支票繳費需在每月15日之前,使用帶有銀聯標識的銀行卡繳費可全月(工作日)辦理。
(五)繳費地點
承包單位應在建設項目所在區社保經辦機構繳納工傷保險費。建設項目跨區的,由承包單位選擇其中一個區社保經辦機構繳費。
十四、非機關事業單位社會保險月報補繳^p繳費途徑為銀行繳費,已開通社會保險網上申報功能的單位,2011年7月之后發生的社會保險欠費采用此種方式補繳。
(一)操作模塊 用人單位登陸北京市社會保險網上服務平臺,? 點擊單位用戶登錄─證書用戶登錄,進入北京市社會保險網上申報查詢系統,點擊申報業務管理,進入單位月報補繳模塊。
(二)操作方法
1.點擊申報業務管理,進入單位月報補繳模塊,點擊查詢,勾選補繳月份,點擊查詢結果詳情。
2.選擇查看四險、醫療明細,無誤后點擊返回。
3.點擊月報補繳申報確認,操作完成,系統提示業務操作成功。
(三)繳費途徑
網上申報提交成功后,用人單位可在業務辦理當天通過協議銀行進行扣繳,或通過其社會保險銀行繳費開戶行柜臺、晚20:00前通過網上銀行繳費,次日查詢到賬情況如補繳款項未到賬,則需重新按照第(一)、(二)項內容操作一遍。
(四)辦理時間
每月5日至25日,每日6:00-17:00,遇節假日提前。 第三部分 社會保險待遇
十五、職工(非機關事業)申領社保待遇信息采集
用人單位應在參保人員申領社會保險待遇前為其辦理領取待遇賬戶和參保人手機號碼等信息采集,以確保其及時在自選的代發銀行領取相應社會保險待遇。此項業務可通過北京市社會保險網上服務平臺或北京市社會保險信息系統企業管理子系統─普通單位版辦理,推薦使用北京市社會保險網上服務平臺辦理。
(一)使用北京市社會保險網上服務平臺操作
1.選擇銀行代發人員
(1)點擊北京市社會保險網上申報查詢系統界面左側申報業務管理,進入個人基本信息變更模塊。
(2)錄入參保人身份證號和參保人姓名,點擊確定,顯示出該人員信息,錄入或修改委托代發銀行名稱、委托代發銀行賬號項目,還可采集參保人手機號碼等信息。點擊保存、提交。
2.選擇發放方式
(1)點擊 申報業務管理,進入個人待遇支付類信息采集與變更模塊。
(2)輸入參保人身份證號和姓名后點擊查詢,在界面下方待采集或變更的待遇支付類信息中錄入除手機號碼以外信息,選擇相應待遇發放方式,填報完信息點擊保存、提交。
(3)點擊申報業務管理,進入個人基本信息變更模塊,可采集參保人手機號碼。點擊保存、提交。
3.辦理結果查詢
(1)上述操作完成后,點擊查詢管理-申報信息狀態查詢,輸入參保人身份證號后,點擊查詢。
(2)系統辦理狀態欄顯示處理結束,業務反饋狀態欄顯示導入成功即完成操作,如辦理狀態欄顯示處理結束,業務反饋狀態欄顯示導入失敗,需按前述步驟重新操作。
(3)操作成功后無需到社保經辦機構審核。
(二)使用北京市社會保險信息系統企業管理子系統─普通單位版操作
1.軟件下載
用人單位登錄北京市社會保險網上服務平臺,通過下載專區─程序下載─五險合一采集軟件下載下載并安裝北京市社會保險信息系統企業管理子系統(普通單位版)及最新程序補丁。
2.系統登錄
雙擊桌面北京市社會保險信息系統企業管理子系統─普通單位版圖標顯示用戶登錄界面,輸入用戶名(默認admin)和口令(默認1),點擊數據采集,進入北京市社會保險信息系統企業管理子系統。
3.選擇銀行代發人員
(1)點擊基本信息管理-個人信息修改模塊,錄入參保人公民身份號碼,輸入或修改委托代發銀行名稱、委托代發銀行賬號項目,點擊保存。
(2)點擊數據交換-個人變更信息報盤模塊,選擇單位名稱,點選新報盤。點擊查詢,核對信息無誤后,點擊報盤,選擇保存路徑,生成格式為.dat的報盤文件,打印《北京市社會保險個人信息變更登記表》一式2份并加蓋公章。
(3)用人單位攜帶存有報盤文件的移動存儲介質和加蓋公章的《北京市社會保險個人信息變更登記表》(一式2份)到社保經辦機構辦理相應手續。
4.選擇本單位發放
(1)點擊待遇支付項下的個人待遇支付信息采集模塊,輸入參保人公民身份號碼(或派位號),點擊查詢,社保待遇領取方式選擇單位代發,點擊保存。
(2)點擊待遇支付項下的個人待遇支付信息報盤模塊,選擇單位名稱,點選新報盤。點擊查詢,確認無誤后選中信息,點擊報盤,選擇保存路徑并導出格式為.dat的報盤文件,攜帶報盤文件到經辦機構窗口審核。
十六、參保職工(非機關事業)在職轉退休
此項業務需到社保經辦機構等部門現場辦理。
(一)表格下載
用人單位登錄北京市社會保險網上服務平臺,進入下載專區-表格下載-社會保險登記項下,下載、填寫并打印《北京市社會保險參保人員減少表》、《北京市社會保險參保人員增加表》一式2份。
(二)辦理程序
1.退休預審
用人單位攜帶加蓋公章的《北京市社會保險參保人員減少表》一式2份到社保經辦機構辦理退休預審手續,打印出《北京市社會保險個人賬戶繳費情況表》。
2.五險在職減少和醫療保險退休增加
用人單位持加蓋公章的《北京市社會保險參保人員減少表》和《北京市社會保險參保人員增加表》一式2份、《北京市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核準表》原件和《基本醫療保險視同繳費年限認定審批表》原件各1份、申請退休人員社會保障卡到社保經辦機構辦理養老、失業、醫療、工傷、生育五險在職轉退休在職減少和醫療保險退休增加手續。
3.養老保險退休增加
(1)全部退休人員
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通過網絡傳遞到社保經辦機構。
(2)轉街道退休人員
外商投資用人單位、個體工商戶、個人身份存檔人員、街道社會保障事務所管理的靈活就業、自主創業、自謀職業、公益性就業組織和社區專職工作者人員等退休人員,需要到本人戶籍所在地街道辦事處社會保障事務所實行社會化管理。
(三)基本養老金領取
已辦理社保待遇信息采集的退休人員自所在社保經辦機構辦理完退休登記手續次月15日起從自選的養老金代發銀行領取基本養老金。
(四)注意事項
1.報表規格
報表及所需材料均為A4規格(不得使用重復利用紙張),內容需機打或黑色簽字筆手工填寫,不得涂改報表上單位負責人、單位經辦人等簽名字體應清晰工整。
2.特殊情況
假釋、緩刑、監外執行、社區矯正、刑滿釋放等特殊情況,需提供由司法部門出具的證明材料。
(五)辦理時間
全月(工作日)。
十七、機關事業單位職工在職轉退休
此項業務需到社保經辦機構等部門現場辦理。
(一)系統登錄
用人單位登錄機關事業養老單機版軟件,進入北京社會保險信息系統用戶登錄界面后,點擊登錄,進入機關事業養老單機版界面。
(二)軟件操作
1.在職轉退休操作
(1)在機關事業養老單機版界面點擊職工減少模塊,輸入用人單位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組織機構代碼)和參保人公民身份號碼,點擊查詢,調出需轉退休的參保人信息。
(2)減少原因選擇退休,點擊確定,為職工辦理在職轉退休減員。
2.退休人員信息登記
(1)在職工信息管理中,輸入用人單位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組織機構代碼)和參保人公民身份號碼,點擊查詢,調出需轉退休的參保人信息。
(2)錄入需要填報的退休人員信息(藍色標識為必錄項),點擊提交后,打印《北京市社會保險個人信息變更登記表》、《北京市社會保險個人信息登記表(副表四)機關單位改革后過渡期內退休人員待遇項目表》或《北京市社會保險個人信息登記表(副表六)事業單位改革后過渡期內退休人員待遇項目表》一式2份(加蓋公章)。
3.退休數據報盤
點擊報盤管理,輸入用人單位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組織機構代碼)和參保人公民身份號碼,報盤類型選取職工減員報盤,選取報盤時間后點擊查詢,調出轉退休參保人信息,點擊報盤。點擊打印,打印出《北京市社會保險參保人員減少表》一式2份(加蓋公章)。
(三)上報經辦機構材料
1.存有減員和人員變更信息的報盤文件
2.各類表格
(1)系統生成
加蓋公章的《北京市社會保險個人信息變更登記表》、《北京市社會保險參保人員減少表》和《北京市社會保險個人信息登記表(副表四)機關單位改革后過渡期內退休人員待遇項目表》或《北京市社會保險個人信息登記表(副表六)事業單位改革后過渡期內退休人員待遇項目表》各1份。
(2)單位填報
加蓋公章的《北京市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申領表》、《北京市機關事業單位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年限認定表》各1份。
需要增加醫療保險市級公療標識的還需同時提供加蓋公章的《公費醫療單位補充醫療保險人員花名冊(表三A)》各1份。
十八、一次性領取養老金(含轉城鄉居民養老保險)
此項業務需到社保經辦機構等部門現場辦理。
(一)申請條件
經社會保險行政部門確認,一次性領取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或轉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參保人。
(二)提供材料
1.用人單位登錄北京市社會保險網上服務平臺,進入下載專區-表格下載-社會保險登記項下,下載、填寫并打印《北京市社會保險參保人員減少表》、《北京市社會保險參保人員增加表》各一式2份并加蓋公章。
2.用人單位進入下載專區-表格下載-社會保險支付-養老保險各類表樣項下,下載、填寫、打印《北京市養老保險金月報外支付明細表》(表十六附表)一式2份并加蓋公章。
3.《北京市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核準表(一次性待遇)》原件1份或《北京市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核準表(職工保險轉居民保險)》原件1份或《北京市社會保險一次性領取清算單》原件1份。
4.參保人戶口所在地區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基金轉移接收函或確認表原件1份。
十九、參保職工工傷信息登記
此項業務需到社保經辦機構等部門現場辦理。
按規定正常繳納工傷保險的參保職工,經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認定為工傷,符合享受工傷待遇條件但系統無法自動登記的(如建筑躉繳用人單位農民工、兼職職工、外籍和臺港澳人員等),由用人單位為職工辦理此項手續。
(一)報表填寫
用人單位登錄北京市社會保險網上服務平臺,進入下載專區-表格下載-社會保險支付-工傷保險各類表樣項下,下載、填寫并打印《北京市工傷職工登記表》(工表一)一式2份。
(二)特定單位和人員提交材料
1.加蓋公章的《北京市工傷職工登記表》(工表一)一式2份。
2.《工傷證》原件。
3.用人單位按政策參加工傷保險前發生工傷的職工,需提供《陳舊性工傷確認告知書》等原件。
4.建筑躉繳用人單位需提供躉繳項目《社會保險登記證》、工程總包和分包合同書、《合同用工備案花名冊》原件,并填報《單位信息登記表》。
(三)注意事項
1.用人單位為兼職職工、外籍和無居住證的臺港澳人員填報《北京市工傷職工登記表》(工表一)時,表中公民身份號碼應為社保經辦機構為其派發的身份號碼。
2.手工填報應使用黑色簽字筆填寫,報表上單位經辦人等簽名字體應清晰工整。
3.報送材料均使用A4紙。
(四)辦理時間
全月(工作日)。
二十、申領實時支付工傷保險待遇
此項業務需到社保經辦機構等部門現場辦理。
辦理工傷登記的工傷職工,可申領發生的輔助器具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異地就醫交通食宿費由工傷保險基金實時支付。
(一)報表填報
用人單位登錄北京市社會保險網上服務平臺,進入下載專區-表格下載-社會保險支付-工傷保險各類表樣項下,下載、填寫并打印《北京市工傷保險基金實時支付個人明細表》(工表六)、《北京市工傷保險住院伙食補助費待遇申領表》和《北京市工傷保險異地交通食宿費待遇申領表》。
(二)申請配置輔助器具打印《北京市工傷職工配置輔助器具費用核付通知單》所需材料
工傷職工本人《北京市工傷職工配置輔助器具確認通知書》原件、居民身份證或社會保障卡等有效身份證件由他人代為登記的,需同時提交工傷職工本人授權委托書(非固定格式)和代辦人有效身份證件。
工傷職工到在本市社保經辦機構協議管理的工傷輔助器具配置機構安裝、配置輔助器具,應提供經辦機構出具的《北京市工傷職工配置輔助器具費用核付通知單》原件。
(三)申請支付輔助器具費用所需材料
1.《北京市工傷職工配置輔助器具費用核付通知單》。
2.配置服務記錄。
3.定點輔助器具配置廠家開具的輔助器具費發票原件。
4.《北京市工傷保險基金實時支付個人明細表》(工表六)。
(四)住院伙食補助費
工傷職工因治療工傷或職業病住院,且報銷手續經醫療保險經辦機構審核完結的,需持以下材料:
1.《北京市工傷保險住院伙食補助費待遇申領表》。
2.《北京市工傷保險住院費用結算單》原件或復印件。
3.《北京市工傷保險基金實時支付個人明細表》(工表六)。
(五)異地就醫交通食宿費
本市行政區域內的用人單位,其工傷職工在工傷醫療機構住院治療受傷部位或職業病時,因傷(?。┣橹委熜枰奖臼幸酝忉t療機構治療的,由工傷醫療機構出具轉診證明,經區醫保部門同意備案的,提供以下材料:
1.《北京市工傷保險異地交通食宿費待遇申領表》。
2.經醫保部門審批的《跨統籌地區就醫審批表》原件。
3.異地交通費用票據、住宿費用發票、異地住院結算單據原件。
(六)注意事項
1.報送材料需使用A4紙。
2.手工填報應使用黑色簽字筆填寫,報表上單位經辦人等簽名字體應清晰工整。
3.住院伙食補助、異地就醫交通食宿費必須在工傷醫療費用支付完成后方可申報。
(七)辦理時間
全月(工作日)。
二十一、申領非實時支付工傷保險待遇
此項業務需到社保經辦機構等部門現場辦理。
(一)申領條件
1.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傷殘津貼、護理費
本市行政區域內按規定參加工傷保險用人單位的參保職工發生工傷事故或被確診為職業病后,經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認定為工傷或職業病,勞動能力鑒定傷殘等級達到5-10級的,可由用人單位申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傷殘等級達到1-4級的,可申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和傷殘津貼經鑒定達到完全護理依賴、大部分護理依賴或部分護理依賴程度的,可申領護理費。
2.一次性工亡補助金、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
(1)本市行政區域內按規定參加工傷保險用人單位的參保職工發生工亡事故后,經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認定為因工死亡的,由用人單位申領一次性工亡補助金、喪葬補助金,符合供養親屬條件的還可申領供養親屬撫恤金。
(2)1-4級工傷職工死亡的,可由用人單位申領喪葬補助金,符合供養親屬條件的還可申領供養親屬撫恤金。
3.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
本市行政區域內按規定參加工傷保險用人單位5-6級工傷職工與用人單位主動提出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7-10級工傷職工與用人單位勞動、聘用合同期滿終止或主動提出解除勞動關系時可以申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
(二)提交材料
1.申請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傷殘津貼、護理費需提供以下材料:
《北京市工傷保險待遇申請表》。
2.申請一次性工亡補助金、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所需材料
(1)《北京市工傷保險待遇申請表》。
(2)《工傷認定決定書》原件。
(3)被供養人身份證及戶口簿首頁、本人頁、變更頁原件。
3.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
(1)工傷職工與用人單位終止(解除)勞動關系證明原件(證明上應體現出工傷職工姓名、身份證號,并注明發生工傷次數、解除勞動關系日期,由工傷職工本人簽字確認)。
(2)5-6級工傷職工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需提供辭職申請原件,并由工傷職工本人簽字確認。
(3)《北京市工傷保險待遇申請表》。
(三)待遇領取
相關工傷待遇將于申領次月發放至待遇申領人員賬戶,用人單位在辦理待遇領取前應提前辦理賬戶信息采集業務。
(四)注意事項
1.報送材料均使用A4紙。
2.手工填報應使用黑色簽字筆填寫,報表上單位經辦人等簽名字體應清晰工整。
二十二、工傷職工增減
此項業務需到社保經辦機構等部門現場辦理。
工傷職工、工亡職工供養親屬實行工傷保險待遇社會化發放的,工傷職工發生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系、死亡等情況喪失享受工傷保險待遇資格,供養親屬發生死亡、服兵役、再婚等喪失享受待遇資格的,用人單位需到社保經(代)辦機構辦理增減手續。
(一)報表填報
用人單位登錄北京市社會保險網上服務平臺,進入下載專區-表格下載-社會保險登記模塊,轉入和轉出單位分別下載、填寫、打印《北京市社會保險參保人員增加表》、《北京市社會保險參保人員減少表》各一式2份。
(二)提供材料
1.減員所需材料
(1)加蓋單位章的《北京市社會保險參保人員減少表》一式2份。
(2)工傷職工與用人單位終止(解除)勞動關系證明原件(證明上應體現出工傷職工姓名、身份證號,并注明工傷次數、解除勞動關系日期,由工傷職工本人簽字確認。)
(3)5-6級工傷職工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需提供辭職申請原件。
2.增員所需材料
加蓋單位章的《北京市社會保險參保人員增加表》一式2份。
(三)注意事項
1.多領取待遇處理
未能在喪失領取資格當月辦理停發業務并多領取工傷保險待遇的待遇領取人員,需從喪失領取資格次月退回多領取的工傷保險待遇。
2.報表規格
(1)報送材料均使用A4紙。
(2)手工填報應使用黑色簽字筆填寫,報表上單位經辦人等簽名字體應清晰工整。
(四)辦理時間
全月(工作日)。
二十三、工傷職工轉移
已申領工傷保險待遇1-10級、已辦理工傷登記未達等級工傷職工和享受供養親屬撫恤金待遇人員因各種原因需轉移至新單位發放的,需到社保經辦機構辦理相關手續。
(一)提交材料
1.轉出單位、轉入單位、工傷職工(含享受供養親屬撫恤金人員)三方簽訂的《承接工傷保險責任協議書》(一式5份)原件1份。
2.《工傷認定決定書》或《工傷認定結論通知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
3.享受供養親屬撫恤金待遇人員需提供系統生成的加蓋公章的《北京市因工死亡工傷職工待遇核準表(工表十)》復印件1份。
4.轉出單位所屬社保經(代)辦機構出具的《工傷保險關系轉移業務告知書》原件1份。
(二)注意事項
1.轉移手續中應注意的其他問題
(1)工傷職工原單位辦完工傷關系轉出后,應及時與新單位進行交接,并簽訂《工傷保險關系轉移材料交接單》,告知其及時到社保經辦機構辦理工傷關系轉入手續。
(2)《承接工傷保險責任協議書》、《工傷保險關系轉移業務告知書》、《工傷保險關系轉移材料交接單》需到社保經辦機構窗口領取。
(3)應及時辦理職工《工傷證》的變更。
(4)轉出單位在辦理工傷關系轉移前應與工傷職工確認是否存在未審核報銷完畢的工傷醫療費,否則在工傷關系轉移期間無法進行工傷醫療費手工申報、結算。
(5)退休工傷職工單位應在《承接工傷保險責任協議書》中丙方處備注退休工傷。
2.報表規格
(1)報送材料需使用A4紙。
(2)復印件均需加蓋單位公章,公章印記應清晰、完整、無重疊。
(3)手工填報應使用黑色簽字筆填寫,報表上單位經辦人等簽名字體應清晰工整。
(三)辦理時間
全月(工作日)。
二十四、參保職工失業保險待遇申領
本市城鎮戶口職工可申請在本人戶籍所在地街道辦事處社會保障事務所按月領取失業保險待遇農民合同制職工可申請在京一次性申領失業保險待遇外埠城鎮人員可將失業保險待遇轉回原籍享受,也可申請在京一次性申領失業保險待遇。
(一)本市城鎮職工失業轉街道
本市城鎮戶口職工辦理按月領取失業保險待遇需由所在單位到繳費所在社保經辦機構窗口辦理失業轉街道手續,職工務必向單位提供準確的本人戶籍所在街道辦事處信息,以免影響本人失業保險待遇的領取。
1.報表填寫
用人單位登錄北京市社會保險網上服務平臺,進入下載專區-表格下載-社會保險登記項下,下載、填寫并打印《北京市社會保險參保人員減少表》一式2份,表中個人停止繳費(支付)原因選失業轉街道。
2.經辦機構窗口辦理
用人單位攜帶加蓋公章的《北京市社會保險參保人員減少表》一式2份到經辦機構窗口辦理失業轉街道手續。
(二)農民合同制職工、外埠城鎮人員在職減少
1.通過北京市社會保險網上服務平臺申報
農民合同制職工、外埠城鎮人員使用此種方式辦理在職減少后,無須到社保經辦機構窗口辦理減員操作。
(1)錄入人員信息
用人單位點擊申報業務管理模塊,點擊普通減員,項下的零星減員─錄入轉出人員公民身份號碼,個人停止繳費原因選擇轉出,點擊保存,后再點擊提交。
(2)查詢辦理狀態
點擊查詢管理,進入申報信息狀態查詢模塊,查詢該業務辦理回饋,辦理成功時辦理狀態顯示處理結束,業務反饋狀態顯示導入成功。
(3)報表打印
點擊業務報表查詢,查詢勾選后,下載打印《北京市社會保險人員減少表》一式2份。
2.通過北京市社會保險信息系統企業管理子系統─普通單位版申報
(1)軟件下載
用人單位登錄北京市社會保險網上服務平臺,通過下載專區─程序下載─五險合一采集軟件下載下載北京市社會保險信息系統企業管理子系統(普通單位版)及最新程序補丁。
(2)系統登錄
雙擊桌面北京市社會保險信息系統企業管理子系統─普通單位版圖標顯示用戶登錄界面,輸入用戶名(默認admin)和口令(默認1),點擊數據采集,進入北京市社會保險信息系統企業管理子系統。
(3)信息錄入
在個人變更登記─減員模塊中,錄入轉出人員公民身份號碼,醫療四險個人停止繳費(支付)原因選擇轉出轉往他區。
(4)數據保存
進入數據交換─個人續保、減員信息報盤模塊,選擇單位名稱和報盤類型(若與上次業務不同選新報盤,重復報盤內容與上次報盤一致),點擊查詢,確認剛才進行的業務操作后,點擊報盤,選擇存儲路徑后,點擊保存。
(5)報表打印
通過報表打印─北京市社會保險參保人員減少表模塊打印《北京市社會保險參保人員減少表》一式2份。
3.經辦機構窗口報盤
用人單位攜帶加蓋公章的《北京市社會保險參保人員減少表》一式2份和存有減員信息的報盤文件到經辦機構窗口辦理減員手續。
(三)失業保險待遇申領
1.本市城鎮失業人員按月申領
用人單位為職工到經辦機構窗口辦理失業轉街道手續后,職工可到戶籍所在地街道辦事處社會保障事務所辦理按月申領失業金手續。
2.一次性失業保險待遇申領所需材料
(1)用人單位登錄北京市社會保險網上服務平臺,進入下載專區-表格下載-社會保險支付-失業保險各類表樣下載、填寫、打印《外埠城鎮人員和農民合同制職工失業保險待遇申領登記表》一式2份,并加蓋公章。
(2)用人單位提供的終止、解除勞動(聘用)合同證明原件1份并加蓋公章(應注明終止、解除勞動(聘用)合同的原因和時間,并由申領失業保險待遇人員本人簽字確認)。
3.外埠城鎮人員轉原籍申領
除本文(三)2中所列材料外,用人單位需登錄北京市社會保險網上服務平臺,進入下載專區-表格下載-社會保險支付-失業保險各類表樣下載、填寫、打印《外埠城鎮人員失業保險待遇劃轉信息表》一式3份,并加蓋公章。
(四)辦理時間
全月(工作日)。
二十五、生育津貼申領
(一)提交材料
1.報表填報
用人單位登錄北京市社會保險網上服務平臺,通過下載專區-表格下載-社會保險支付-生育保險各類表樣項下,下載、填寫并打印《北京市申領生育津貼人員信息登記表》一式2份。
2.分娩人員
(1)醫療機構出具的《醫學診斷證明書》原件。
(2)非中文材料的《出生醫學證明》和《醫學診斷證明書》需提供翻譯公司出具的翻譯文件。
(3)不在本市長期居住的外埠戶籍參保人員,提供戶籍所在地街道(鄉鎮)以上計劃生育行政部門出具的《婚姻生育情況證明》(一年內有效)。
3.引、流產人員
(1)《結婚證》原件。
(2) 醫療機構出具的《醫學診斷證明書》原件。
(二)經辦機構辦理
用人單位到社保經辦機構提交材料后,領取《北京市申領生育津貼待遇核準表》并簽字確認。
(三)待遇發放
選擇單位發放的,于申領次月中下旬收到生育津貼款項后應及時支付至申領職工本人選擇銀行代發的,款項于次月中旬發放到申領人個人賬戶。
(四)辦理時間
全月(工作日)。
二十六、異地居住人員領取社會保險(障)
待遇資格協助認證
(一)本人自主認證
通過北京通A軟件下的社保認證服務進行自主認證,無需再前往居住地相關認證機構進行認證。
操作步驟如下:
步驟一:手機下載北京通應用軟件
步驟二:進入北京通開啟實名認證。(可在北京通服務頁面或我的-身份認證頁面下開啟)
步驟三:在北京通服務頁面點擊全部,選擇政務服務欄目下的社保認證,進入頁面。
步驟四:本人認證的,確認本人信息,點擊下一步,進入人臉識別服務,按照提示完成識別。
由他人代為認證的,請正確填寫需進行待遇資格認證人員的身份信息,填寫后提交,再進入人臉識別服務,按照提示完成識別。
步驟五:提交成功,3個工作日后可在北京通-社保認證頁面上認證記錄中查詢認證結果。
(二)異地認證機構協助認證
1.非在京長期居住領取待遇人員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證或社會保障卡、《異地居住人員領取社會保險(障)待遇資格協助認證表》(未收到表格可登錄北京市社會保險網上服務平臺,進入辦事指南-社會保險待遇-異地居住人員領取社會保險-表格下載項下,下載、填寫、打?。?,前往目前居住地的縣(區)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或其認可的街道(鄉鎮)社會保障事務所(以下簡稱認證機構)柜臺辦理。
2.外?。ㄗ灾螀^、直轄市)認證機構可通過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金保工程─異地居住人員領取社會保險待遇資格協助認證信息系統(以下簡稱該系統)認證的領取待遇人員,《異地居住人員領取社會保險(障)待遇資格協助認證表》由異地認證機構留存外?。ㄗ灾螀^、直轄市)認證機構不能通過該系統認證的,領取待遇人員應將蓋有協助認證機構公章和本人簽字的《異地居住人員領取社會保險(障)待遇資格協助認證表》寄回所在單位。
(三)由所在單位協助認證
與本人所在單位聯系,經單位核實后,將《異地居住人員領取社會保險(障)待遇資格協助認證表》寄回所在單位。
(四)境外居住人員認證
出境定居或在國外生活(特指已轉外國籍和居住一年及以上)在本市領取待遇人員,除可選擇手機通過北京通A軟件下的社保認證服務進行自主認證外,還可選擇去我國駐其居住國使(領)館辦理認證手續,并將加蓋有我國駐其居住國使(領)館印章的《在境外居住人員領取養老金資格審核表》寄回所在單位。
(五)注意事項
1.適用人員
文中非在京長期居住領取待遇人員、需本市協助認證的享受異地社會保險(障)待遇的人員和出境定居或在國外生活(特指已轉外國籍和居住一年及以上)在本市領取待遇人員,指社會保險基金和財政專項資金定期支付符合領取社會保險(障)長期待遇的下列人員,包括:
(1)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離退休人員
(2)按月領取傷殘津貼、護理費的工傷職工
(3)按月領取供養親屬撫恤金的工亡職工的供養親屬
(4)按月領取城鄉無社會保障老年居民養老保障待遇的人員
(5)其他按月領取社會保險(障)待遇的人員。
2.材料要求
(1)相關表格如需手工填寫,應使用黑色簽字筆或鋼筆,字體工整,不得涂改。
(2)公章應端正蓋在單位名稱處,簽名字體工整,不能歪斜、模糊。
3.收費標準
境內認證不收費,境外認證按駐外使(領)館要求執行。
(六)辦理時間
全月工作日。 第四部分 社會保障卡
二十七、二次申領社會保障卡
參保人員社會保障卡首次制作完成,由于所在單位未成功發放的,將被退回成品卡庫。通過96102熱線電話、社會保障卡自助服務終端、北京市社會保險網上服務平臺查詢發卡進度,被提示為社??ㄒ驯煌嘶氐模梢赞k理二次申領社會保障卡。
(一)辦理渠道
1.通過北京市社會保險網上服務平臺辦理
參保人員登錄北京市社會保險網上服務平臺,點擊個人用戶登錄,按照系統要求注冊個人用戶后,進入個人信息頁面,在申報業務管理模塊下點擊社會保障卡補換卡或卡申領辦理業務。
2.通過北京市人力社保局官方A或北京12333微信公眾號辦理
(1)通過北京市人力社保局官方A辦理
參保人員登錄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方網站,手機掃描下載屏幕左側北京市人力社保局官方A(即北京12333A),選擇社保卡補換卡或卡申領模塊,進行用戶登錄后辦理業務。
(2)通過北京12333微信公眾號辦理
參保人員關注北京12333? 微信公眾號,進入公眾號后點擊微服務菜單中辦理服務按鈕,選擇社??ㄑa換卡或卡申領,進行用戶登錄后辦理業務。
3.通過北京社保 A或北京社保官方微信公眾號辦理
(1)通過北京社保A辦理
參保人員登錄北京市社會保險網上服務平臺,手機掃描下載左側北京社保A,選擇補換卡或卡申領,進行用戶登錄后辦理業務。
(2)通過北京社保官方微信公眾號辦理
參保人員關注北京社保官方微信微信公眾號,點擊我的社保,點擊歡迎語歡迎您關注我們的公眾號,請點擊我的社保,進行頁面跳轉中我的社保字樣進入后,點擊身份選擇欄左側按鈕,點選補換卡或卡申領模塊,進行用戶登錄后辦理業務。
4.注意事項
參保人員通過上述渠道辦理業務時,辦理日期為每月5日(如遇特殊情況需順延時將提前通知)至月底,時間為每天6:00點至22:00點。通過北京市人力社保局官方A、北京社保A、北京12333微信公眾號或北京社保官方微信公眾號渠道辦理時,參保人員使用北京市社會保險網上服務平臺用戶名密碼進行登錄未注冊過北京市社會保險網上服務平臺個人用戶的人員需先在注冊頁面進行資料信息完善。
5.通過社會保障卡服務網點辦理
(1)所需材料
參保人員持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到本市范圍內任意一家社會保障卡服務網點辦理如委托他人代辦, 還需提供代辦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
(2)服務網點操作
社會保障卡服務網點打印《北京市社會保障卡業務受理單》,參保人員在上面簽字確認,領取《北京市社會保障卡業務回執單》。
(3)辦理時間
全月(工作日)。
(二)辦理時限
自提出申請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后領取。
(三)社會保障卡領取
參保人員可自愿選擇到社會保障卡服務網點或通過快遞送達的方式領取新卡,領取時持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如委托他人代辦,還需提供代辦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
二十八、社會保障卡補(換)卡
參保人員社會保障卡遺失后確定無法找回的,可辦理社會保障卡正式掛失與補卡。
社會保障卡卡面的姓名、社會保障號碼、性別、民族、出生年月五項基本信息發生變更,參保人員應先通過用人單位辦理個人信息變更業務,變更手續辦理完成后,參保人員可辦理社會保障卡換卡。
因卡面污損、殘缺無法辨認卡面信息及不能在讀卡機具上使用的,參保人員可辦理社會保障卡換卡。
(一)辦理渠道
1.通過北京市社會保險網上服務平臺辦理
參保人員登錄北京市社會保險網上服務平臺,點擊個人用戶登錄,經注冊,進入個人信息頁面,在申報業務管理模塊下點擊社會保障卡補換卡或卡申領辦理業務。
2.通過北京市人力社保局官方A或微信公眾號辦理
(1)通過北京市人力社保局官方A辦理
參保人員登錄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方網站,手機掃描下載左側北京市人力社保局官方A(即北京12333A),選擇社??ㄑa換卡或卡申領,進行用戶登錄后辦理業務。
(2)通過北京12333微信公眾號辦理
參保人員關注北京12333微信公眾號,進入后點擊微服務菜單中辦理服務按鈕,選擇社保卡補換卡或卡申領,進行用戶登錄后辦理業務。
3.通過北京社保A或北京社保官方微信公眾號辦理
(1)通過北京社保A辦理
參保人員登錄北京市社會保險網上服務平臺,手機掃描左側下載北京社保A,選擇補換卡或卡申領模塊,進行用戶登錄后辦理業務。
(2)通過北京社保官方微信公眾號辦理
參保人員關注北京社保官方微信微信公眾號,點擊我的社保,點擊歡迎語歡迎您關注我們的公眾號,請點擊我的社保,進行頁面跳轉中我的社保字樣進入后,點擊身份選擇欄左側按鈕,點選補換卡或卡申領模塊,進行用戶登錄后辦理業務。
4.注意事項
參保人員通過上述渠道辦理業務時,辦理日期為每月5日(如遇特殊情況需順延時將提前通知)至月底,時間為每天6:00點至22:00點。通過北京市人力社保局官方A、北京社保A、北京12333微信公眾號或北京社保官方微信公眾號渠道辦理時,參保人員使用北京市社會保險網上服務平臺用戶名密碼進行登錄未注冊過北京市社會保險網上服務平臺個人用戶的人員需先在注冊頁面進行資料信息完善。
5.通過社會保障卡服務網點辦理
(1)所需材料
參保人員持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到本市范圍內任意一家社會保障卡服務網點辦理。申請換卡的人員還需提交本人社會保障卡如委托他人代辦,需同時提供代辦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
(2)服務網點操作
參保人員在社會保障卡服務網點為其打印《北京市社會保障卡業務受理單》上簽字確認,領取《北京市社會保障卡業務回執單》和《新發與補[換]? 社會保障卡領卡證明》(以下簡稱《領卡證明》)。
(3)辦理時間
全月(工作日)。
(二)所需費用
補換社會保障卡收取制卡工本費20元。
(三)辦理時限
自提出申請之日起,四個工作日后領取。
(四)《領卡證明》獲取
1.紙質《領卡證明》
參保人員登錄北京市社會保險網上服務平臺,進行個人用戶登錄,在 查詢管理模塊下載打印紙質《領卡證明》。
2.電子《領卡證明》
參保人員通過? 北京市人力社保局官方A、北京社保A、北京12333微信公眾號或北京社保官方微信公眾號辦理補換卡業務后,進入個人信息頁面可查詢保存電子《領卡證明》。
(五)社會保障卡領取
參保人員可自愿選擇到社會保障卡服務網點或通過快遞送達的方式領取新卡,領取時持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如委托他人代辦,還需提供代辦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
查詢二十九、社會保障卡發卡進度
(一)通過96102熱線電話查詢
1.辦卡人或其監護人撥打24小時服務熱線96102,按照語音提示北京市社會保障卡業務 撥1。
2.聽取一段防社??ㄔp騙語音后,按語音提示 發卡進度查詢撥3。
3.按語音提示請輸入持卡人身份證號碼,字母請用星號鍵代替,輸入完成請按井號鍵結束后輸入辦卡人身份證號碼,華僑子女、具有外國人在華工作許可的外籍人員、臺港澳人員輸入參加社會保險登記的社會保障號碼,收聽查詢結果。
(二)通過自助服務終端查詢
辦卡人或其監護人可在全市范圍內社保經辦機構或二級以上定點醫療機構社會保障卡自助服務終端查詢社會保障卡辦卡進度。
1.在社會保障卡自助服務終端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用戶自助服務系統社保卡服務系統中,選擇左側社會保障卡發(補換)卡進度查詢,進入社??ㄓ脩糇灾障到y。
2.在社會保障卡發(補換)卡進度查詢界面請輸入身份證號一欄輸入辦卡人身份證號碼,華僑子女、具有外國人在華工作許可的外籍人員、臺港澳人員需輸入參加社會保險登記的社會保障號碼,查詢發卡進度。
(三)通過北京市社會保險網上服務平臺查詢
1.每月5日6:00至月底最后一天22:00,辦卡人登錄北京市社會保險網上服務平臺,點擊個人用戶登錄,經注冊,進入個人信息頁面。
2.在查詢管理─社保卡辦理狀態查詢,顯示查詢結果。 第五部分 權益記錄和賬戶管理
三十、個人權益記錄自助查詢打印
(一)網上查詢打印
每月5號至月末最后一天早6:00至晚22:00,參保人可登錄北京市社會保險網上服務平臺,點擊界面右側個人用戶登錄,進入城鎮職工用戶登錄界面。
1.首次登錄用戶注冊
(1)登錄模塊
在城鎮職工用戶登錄界面,點擊我要注冊,進入北京市社會保險網上服務平臺用戶協議書界面,閱讀后點擊下方我同意按鈕,進入北京市社會保險網上申報查詢系統。^p(2)注冊個人信息
在注冊信息填寫模塊輸入參保人身份證號、醫療保險手冊號卡號或本人電腦序號,錄入附加碼、參保人手機號碼、點擊獲取并錄入手機驗證碼后,再點擊下一步,設置登錄密碼后點擊提交。
(3)登錄系統
在城鎮職工用戶登錄界面,輸入身份證號碼、密碼、附加碼和短信驗證碼后點擊登錄,進入北京市社會保險網上申報查詢系統。
2.已注冊用戶
在城鎮職工用戶登錄界面,輸入身份證號碼、密碼、附加碼和短信驗證碼后點擊登錄,進入北京市社會保險網上申報查詢系統。
3.參保人員繳費信息定制和查詢、打印
(1)定制個人權益記錄信息
點擊左側個人權益記錄參保人員繳費信息定制業務,選擇定制的起止年月后點擊提交請求,當前狀態顯示定制已提交。
(2)打印《北京市社會保險個人權益記錄》
次日早6:00至晚22:00,再次進入個人權益記錄參保人員繳費信息定制業務界面,點擊藍色查詢字樣,使用A4紙直接打印或保存要打印的《北京市社會保險個人權益記錄》。每月最后一日提交的請求于次月5日查詢結果。
4.歷年北京市社會保險個人繳費信息對賬單打印
早6:00至晚22:00進入個人權益記錄-歷年社會保險個人繳費信息對賬單查詢(五險),選擇年份(2011年及以后),打印《年度北京市社會保險個人繳費信息信息對賬單》。
早6:00至晚22:00進入個人權益記錄-社會保險歷年對賬單查詢(四險),選擇年份(2010年及以前),查詢四險繳費信息。
(二)自助查詢打印終端打印
1.用戶注冊、登錄
(1)首次登錄
建議參保人攜帶社會保障卡,輸入參保人社會保障號碼(身份證號)、醫療保險手冊號卡號或本人電腦序號,設置登錄密碼。
(2)非首次登錄
輸入參保人社會保障號碼(身份證號)和首次登錄時設置的登錄密碼。
2.自助打印
根據系統提示操作,自助打印《北京市社會保險個人權益記錄》和《年度北京市社會保險個人繳費信息對賬單》等信息。
(三)其他查詢途徑
1.12333電話查詢
(1)參保人撥打12333電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服務熱線),按電話語音提示北京市12333服務按1。
(2)按電話語音提示本市社保權益自助查詢按5。
(3)按電話語音提示在職職工社保信息查詢按1。
(4)按電話語音提示請您對照社??ㄝ斎氡救松鐣U咸柎a或身份證號碼,字母以星號代替,以井號結束輸入本人社會保障號碼。
(5)電話語音報出參保人姓名,并提示請輸入您的十二位社會保障卡卡號或十位電腦序號,字母以星號代替,以井號結束輸入相關信息。
(6)電話語音報出您的工作單位是,查詢養老保險請按1,查詢醫療保險請按2,查詢失業保險請按3,查詢工傷保險請按4,查詢生育保險請按5,查詢定點醫療機構請按6,根據提示按不同按鍵查詢不同險種繳費和定點醫療機構情況。
2.北京社保中心微信公眾號查詢
(1)參保人員關注北京社保官方微信公眾號,點擊我的社保,點擊歡迎語歡迎您關注我們的公眾號,請點擊我的社保,進行頁面跳轉中我的社保字樣進入操作界面。
(2)點擊身份選擇欄左側lt按鈕,點選繳費信息模塊。選擇城鎮職工用戶登錄,進入用戶登錄界面輸信息后查詢本人月度繳費信息。
三十一、參保職工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轉入)
此項業務需到經辦機構窗口辦理。
(一)受理條件
1.繳費和待遇領取要求
(1)職工需在本市正常參加社會保險,并至少有一個月的實際繳費賬戶信息。
(2)已達到基本養老保險待遇領取條件,且待遇領取地為北京的職工。
2.關于臨時賬戶的相關規定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轉發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財政部〈城鎮用人單位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暫行辦法〉的通知》(國辦發[2009]66號)第五條第二款、第十三條相關規定,男性年滿50周歲、女性年滿40周歲的職工,2010年1月1日后首次在非本人戶籍地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應在原參保地繼續保留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新參保地所建立的賬戶為臨時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賬戶(以下簡稱臨時賬戶),按國家規定不轉移基本養老保險關系。達到待遇領取條件時,應將臨時賬戶中全部繳費本息轉移歸集到原參保地或待遇領取地。
(二)向本市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提交的材料
1.用人單位轉出的職工
(1)《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原件1份。
(2)《基本醫療保障參保(合)憑證》原件1份。
2.部隊轉出的未就業隨軍配偶
(1)軍隊后勤(聯勤)機關財務部門開具的《未就業隨軍配偶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原件1份。
(2)軍隊后勤(聯勤)機關財務部門開具的未就業隨軍配偶醫療保險《參保憑證》原件1份。
3.臨時賬戶保險關系歸集至京的職工(本市戶籍或待遇領取地為北京的職工)
(1)《臨時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賬戶轉移聯系函》原件1份或《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原件1份。
(2)《基本醫療保障參保(合)憑證》原件1份。
4.軍人退役養老保險接收
(1)軍隊后勤(聯勤)機關財務部門開具的《軍人退役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原件1份。
(2)《軍人退役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信息表》原件1份。
(三)注意事項
1.戶籍信息核實
在申請轉入前,需核實職工在北京市社會保險信息系統中的繳費人員類別是否與實際戶籍情況一致,否則需先由用人單位為其辦理信息變更業務。
2.一次性繳納養老保險費超過3年(含)所需材料
對于符合國家規定一次性繳納養老保險費超過3年(含)的,轉出地應向轉入地提供人民法院、審計部門、實施勞動保障監察的行政部門或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證明一次性繳費期間存在勞動關系的相應文書。
(四)辦理時間
全月工作日。
三十二、參保職工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轉出)
此項業務需由申請辦理轉移職工的用人單位或職工個人到社保經辦機構窗口辦理。
(一)辦理流程
1.提交材料
參保職工身份證或有效證件原件他人代辦的,需提供代辦人身份證等有效證件原件和參保職工身份證等有效證件復印件。
2.憑證打印
經辦機構為轉出人員打印《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和《基本醫療保障參保(合)憑證》
對有欠費的參保職工,經辦機構需打印《欠費通知書》,并提醒其及時補繳,或確認不補繳。
3.憑證傳遞
由轉出人員本人將上述憑證交到轉入地社保經辦機構。
(二)注意事項
1.申請辦理過社會保險關系轉入本市的,其手續應全部辦結成功。
2.當月減員后申請辦理社會保險關系轉出的,需確認當月社保繳費已經記賬后方可辦理。
(三)辦理時間
全月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