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組織申報2024年(第31批)國家企業
技術中心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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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企業:
按照市發展改革委《關于組織申報2024年(第31批)國家企業技術中心的通知》(京發改〔2024〕1472號)要求,現就2024年我區國家企業技術中心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企業申報
按照《國家企業技術中心認定管理辦法》(2016年第34號令,以下簡稱《管理辦法》)、《國家企業技術中心認定評價工作指南(試行)》(發改辦高技〔2016〕937號,以下簡稱《工作指南》)有關要求,符合條件的企業申報并編制申請材料。企業要做好真實性承諾,確保數據真實。
二、資料審核
1.申請企業主營業務需符合認定領域范圍。原則上企業技術中心研發的主要產品和服務應屬《戰略性新興產業重點產品和服務指導目錄》(國家發展改革委公告2017年第1號)或國家“十四五”規劃《綱要》以及相關“十四五”國家級專項規劃明確的戰略性新興產業和未來產業范圍,若認定企業申報主營業務范圍屬于規劃領域,需注明規劃名稱及其中關于該領域方向的具體表述。在符合上述要求前提下,對同時符合《綠色產業指導目錄》(發改環資〔2019〕293號)的企業優先予以考慮。
2.申請企業基本條件。申請企業應符合《管理辦法》規定的基本條件,包括年度研究與試驗發展經費支出額不低于1500萬元,專職研究與試驗發展人員數不少于150人,技術開發儀器設備原值不低于2000萬元,具有北京市企業技術中心資格兩年以上(正式認定為市級企業技術中心時間在2022年11月15日前)等。
三、材料提交
請于2024年10月21日(星期一)中午12前將以下申報材料送至石景山區八角西街40號?426。
1.擬推薦企業技術中心初審情況匯總表(見附件1)。
2.國家企業技術中心申請報告(參照《工作指南》中的附件1),主要包括企業的地位和作用,企業技術創新的現狀和成績,企業技術創新戰略和規劃等。國家企業技術中心評價材料、各項證明材料(參照《工作指南》中的附件2)及相關申報材料真實性承諾等,裝訂成冊,其中紙質申請材料一式7份,另附電子版光盤2份一并報送。
四、存量國家企業技術中心管理
國家企業技術中心發生更名或重組的,請填寫國家企業技術中心名稱變更情況表(見附件2),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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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石景山區擬推薦企業技術中心初審情況表
2.國家企業技術中心名稱變更情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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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景山園管委會區科委
????????????????????????2024年10月15日
(聯系人:史可欣,楊維錚;聯系電話:88791352;88699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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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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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景山區擬推薦企業技術中心初審情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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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企業名稱 |
主營業務領域1 |
年度研究與試驗發展經費支出額是否不低于1500萬元 |
專職研究與試驗發展人員數是否不少于150人 |
技術開發儀器設備原值是否不低于2000萬元 |
是否具有北京市企業技術中心資格兩年以上(自然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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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符合《戰略性新興產業重點產品和服務指導目錄》 |
是否符合國家“十四五”規劃《綱要》或相關“十四五”國家級專項規劃明確的戰略性新興產業和未來產業范圍 |
是否符合《綠色產業指導目錄(2019年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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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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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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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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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主營業務領域的相關說明
1.“是否符合《戰略性新興產業重點產品和服務指導目錄》”一欄中,若填“是”,按照《戰略性新興產業重點產品和服務指導目錄》(國家發展改革委公告2017年第1號),填寫相應章節號和內容。例如,推薦企業為XX公司,主營業務為“1.1.1 網絡設備-新一代移動通信設備”。
2.“是否符合國家‘十四五’規劃《綱要》或相關‘十四五’國家級專項規劃明確的戰略性新興產業和未來產業范圍”一欄中,若填“是”,請填寫規劃名稱及其中關于該領域方向的具體表述。
3.“是否符合《綠色產業指導目錄(2019年版)》”一欄中,若填“是”,則按照《綠色產業指導目錄(2019年版)》(發改環資〔2019〕293號)填寫相應章節號和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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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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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企業技術中心名稱變更情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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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區:???????????
序號 |
發改高技〔2023〕1807號中的名稱 |
現企業名稱 |
更名類型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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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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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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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
“更名類型”一欄中,可選填“僅企業更名”“企業并購重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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