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為全面落實北京國際科技創新中心建設戰略部署和北京市委市政府關于加快科技創新構建高精尖經濟結構的工作要求,按照《北京國際科技創新中心建設條例》相關規定,現印發《石景山區推進北京國際科技創新中心建設加快創新發展支持辦法》,請結合工作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中關村科技園區石景山園管理委員會
北京市石景山區科學技術委員會
(北京市石景山區科學技術委員會代章)
2024年7月30日
石景山區推進北京國際科技創新中心建設
加快創新發展支持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全面落實國際科技創新中心建設戰略部署和北京市委市政府關于加快科技創新構建高精尖經濟結構的工作要求,全力推進“三區建設”,深入實施城市更新和產業轉型發展戰略,融入首都發展新格局、樹立京西高質量發展新標桿,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支持對象為依法設立的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高等學校、科研院所以及創業服務機構等各類法人機構。
第三條 設立“科技創新”專項資金,支持開展項目征集、評審、兌現工作。
第四條 對經濟社會發展有重大支撐引領作用的重點企業、重大項目等,實行“一事一議”。
第二章 培育創新主體
第五條 支持研發機構建設
?。ㄒ唬┕膭钇髽I新建研發機構,根據研發機構場地、設備、人員、建設運營等情況,經評審,給予一次性最高200萬元項目資金支持。
?。ǘ┕膭罡咝!⒖蒲性核c企業聯合新建研發機構,合作開展關鍵技術研發、科技成果轉化等,經評審,給予一次性最高200萬元項目資金支持。
第六條 鼓勵企業認定研發機構
?。ㄒ唬π略鰢壹壯邪l機構,經評審,給予一次性最高200萬元項目資金支持。
?。ǘπ略鍪屑壯邪l機構,經評審,給予一次性最高100萬元項目資金支持。
本條與第五條不重復享受。
第七條 著力培育創新型企業主體
?。ㄒ唬撔滦推髽I提供政策培訓和精準輔導服務,引導其快速成長為高新技術企業。
?。ǘ┦状握J定為國家高新技術企業或新增的給予30萬元獎勵,非首次認定的給予不超過10萬元獎勵。
?。ㄈ┕膭顕腋咝录夹g企業快速發展。對首次成為規模企業且具有良好發展前景的,給予50萬元獎勵。
第八條 支持科技企業加大研發投入。被認定為科技型中小企業的,按其相對上一年新增研發費用的5%給予支持,最高支持金額50萬元。
第三章 支持應用場景建設
第九條 鼓勵開展新技術、新產品研發。對各類法人機構開展符合區域高精尖產業定位的科研項目,經評審,按照項目研發投資總額的30%給予項目資金支持,單個項目支持金額不超過200萬元。
第十條 鼓勵新技術、新產品在產業功能區及城市管理、民生改善等領域示范應用。對落地實施的應用場景項目,經評審,給予項目投資總額30%的支持,單個項目支持金額不超過200萬元。
第四章 加快科技成果轉化
第十一條 支持高校、科研院所開展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對高校、科研院所注冊平臺型企業開展科技成果轉化并形成集聚效應的,經評估,給予辦公用房租金補貼,每年補貼租金總額的50%,連續補貼三年,最高補貼面積不超過1000平方米。首次評估獲得支持后,第二、三年均須進行評估,評估通過可獲得當年補貼。
第十二條 推動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轉化項目落地。對年度實現銷售收入在500萬元以上的科技成果轉化項目,經評審,給予項目標的額20%的支持,單個項目支持金額不超過200萬元。
第十三條 支持科技服務機構開展科技成果轉化服務。對科技服務機構新開展的科技成果轉化項目,經評審,按項目標的額的5%,給予年度不超過100萬元支持。
第十四條 支持企業開展技術合同登記。對年度技術合同登記額在1億元(含)至10億元的企業,一次性獎勵5萬元;10億元(含)至50億元的企業,一次性獎勵10萬元;50億元(含)以上的企業,一次性獎勵20萬元。
第五章 引育創新人才
第十五條 推薦科技人才參與高層次人才認定,根據入選人才(團隊)的創新成就、發展潛力等,按相關人才政策予以支持。
第十六條 對推薦入選的科技人才,按相關人才政策在人才住房、健康醫療、子女教育等方面提供優質服務。
第六章 優化創新生態
第十七條 每年設立200萬元科學決策專項資金,對區域重大科技創新事項提供課題研究支持。包括科技咨詢、規劃編制、政策研究和產業研究等。課題承擔機構按政府采購產品和服務的有關規定確定。
第十八條 支持企業、高校院所、創投機構等建設創業服務機構,促進科技企業孵化高質量發展,提升區域創新創業孵化服務水平。單個機構獎勵總額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ㄒ唬ι弦荒甓仁状握J定的國家級科技企業孵化器,獎勵100萬元;上一年度評價為A類的國家級科技企業孵化器,獎勵20萬元;上一年度首次取得國家眾創空間備案的孵化機構,獎勵50萬元。
?。ǘι弦荒甓仁状握J定的北京市級科技企業孵化器,獎勵20萬元;上一年度首次認定的北京市眾創空間,獎勵10萬元。
?。ㄈΛ@得國家級政府部門授牌的,一次性獎勵20萬元;對獲得市級政府部門授牌的,一次性獎勵10萬元;獲得高校雙創類授牌且實際開展相關活動的,獎勵5萬元。
?。ㄋ模Ψ趸瘷C構上一年度每培育或新增一家首次認定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獎勵2萬元。
第十九條 鼓勵小微企業和創業團隊申領、使用首都科技創新券。按開展研發活動和科技創新的業務合同實際發生金額,給予企業自籌部分50%的一次性補貼,每個企業每年補貼總額不超過30萬元。
第二十條 支持企業或社會組織舉辦包括但不限于創新創業大賽、高端論壇等有影響力的科技創新活動,根據參加企業數量、活動影響力和實際效果等,對組織方按實際支出費用30%給予最高不超過100萬元的補貼。同一組織方一年內只能享受一次補貼。
第七章 監督與管理
第二十一條 本辦法中所稱項目資金支持,按《石景山區科技計劃項目(課題)管理辦法》組織征集、論證評審、踏勘、公示、撥款、管理、審計、驗收和績效評價。
第二十二條 本辦法中所稱補貼、獎勵和認定,依年度通知進行申報、審核,并經區政府會議審定后實施。
第二十三條 為保障本辦法順利實施,設立一定額度的監督管理費用,并按照政府采購產品和服務的有關規定確定第三方服務機構,監督和管理費用由區財政審核后在石景山園管委會區科委年度預算經費中一并撥付。
第二十四條 獲本辦法資金支持單位,不得存在以下行為:
?。ㄒ唬┨摷偕陥?、套取國家財政資金;
?。ǘ┻`反規定轉撥、轉移支持資金;
(三)提供虛假財務會計信息,虛列支出;
?。ㄋ模┨摷俪兄Z配套資金;
?。ㄎ澹┪窗匆幎▓绦泻驼{整預算;
?。┌l生設備購置、租賃,測試、化驗、加工,對外合作等事項未簽訂相關合同或協議;
?。ㄆ撸╇S意調賬變動支出、隨意修改記賬憑證、以表代賬應付財務審計和檢查;
?。ò耍┢渌`反國家、北京市相關法律法規的行為。
第八章 附 則
第二十五條 本辦法由中關村科技園區石景山園管理委員會石景山區科學技術委員會負責解釋和組織實施。
第二十六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