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朝陽區促進中小企業發展引導資金
申報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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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報主體
申報企業應符合以下條件:
(一)在朝陽區規范經營(注冊、納稅、納統)的中小企業和服務機構;
(二)指南中所指的中小企業應符合《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如上述標準規定修訂,按屆時有效的新標準執行;
(三)申報企業未被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或無嚴重違法失信行為,經營狀況良好;
(四)企業財務管理制度健全,內部管理規范。
二、支持條件與標準
(一)激勵企業提質升級
鼓勵符合條件的科技型中小企業做到“應評盡評”、符合納入中關村示范區統計名錄范圍的企業做到“應統盡統”,持續做大科技創新企業基本盤。
1.對在有效期內的科技型中小企業、中關村高新技術企業,上年度首次納入規模以上統計范圍的,給予一次性5萬元的資金獎勵。對上年度首次獲得認定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含新遷入),給予最高20萬元的一次性資金獎勵;對有效期滿上年度再次獲得認定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給予10萬元的資金獎勵。科技型中小企業、中關村高新技術企業申請通過國家高新技術認定后享受差額獎勵。
2.對在有效期內的創新型中小企業,首次納入規模以上統計范圍的,給予一次性5萬元的資金獎勵。對新遷入或首次獲得認定的北京市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符合條件的給予最高30萬元的一次性資金獎勵;對有效期滿并通過復核的北京市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給予最高10萬元的資金獎勵。對新遷入或首次獲得認定,及有效期滿并首次通過復核的國家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給予最高80萬元的資金獎勵。創新型中小企業、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國家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晉級享受差額獎勵。
上一年度新遷入或首次獲得認定的北京市專精特新中小企業,上一年度營業收入需達到5000萬元以上。
(二)支持新經濟新模式發展
對新遷入或首次列入官方發布的潛在獨角獸企業榜單、獨角獸企業榜單的分別給予最高50萬元、80萬元的資金獎勵,晉級享受差額獎勵。
官方發布的榜單,指由市科委、中關村管委會發布的潛在獨角獸企業榜單、獨角獸企業榜單。
(三)支持具備國際元素的創新創業企業落地發展
在國(境)外高等院校學習滿一年以上并獲得學士及以上學位的留學(來華)人員,對于其近兩年新注冊成立且持股權不低于30%并在知名投資機構獲得股權融資的科技創新型企業,給予最高20萬元落地支持。
留學(來華)人員需在QS200內(指前兩年度排名)的國(境)外高等院校學習滿一年并獲得學士及以上學位的回國人員,且為申報企業第一大自然人股東。
(四)降低企業研發創新成本
支持中小企業創新發展,引導中小企業持續加大研發投入,提升自主創新能力,研發投入達到一定標準、且擁有核心知識產權的,按照研發費用總額的20%予以獎勵,每家企業年度支持額度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上一年度營業收入在3000萬元(含)-5000萬元(含)的,研發投入占比需達到12%以上;上一年度營業收入在5000萬元-1億元(含)的,研發投入占比需達到10%以上;上一年度營業收入在1億元以上的企業,研發投入占比需達到8%以上。
申報項目需為已完成的自主研發項目,且具有較高的技術先進性、獲得核心知識產權、具有較好的市場前景和落地效益;項目完成日期為2023年1月1日-12月31日,并最遲于2024年3月31日前完成項目驗收。
(五)支持企業貸款融資
對符合朝陽區產業發展方向并獲得朝陽區域內銀行貸款的中小企業,按照單筆貸款產生利息的30%給予貼息支持,按月計算;每家企業每年貼息額度最高不超過100萬元。連續申請貸款貼息補助、單筆貸款貼息一般均不超過兩年。
政策針對企業上年度產生的利息進行補貼,每家企業當期只能選擇一家銀行的一筆貸款業務進行申報。
(六)支持企業利用多種融資方式
對通過知識產權質押貸款、短期融資券、私募債券、融資租賃等方式進行融資并符合朝陽區產業發展方向的中小企業,按照單筆融資產生利息的30%給予貼息支持,按月計算;每家企業每年貼息額度最高不超過100萬元。連續申請創新融資補助、單筆融資貼息一般均不超過兩年。
政策針對企業上年度產生的利息進行補貼,每家企業當期只能選擇一筆融資業務進行申報。
(七)支持企業提升品牌影響力
鼓勵企業擴展國外市場,對專精特新企業參加國家指定或全球知名的國際級大型展會,按照展位租金的30%予以補貼,每家企業年度支持額度最高不超過30萬元。
申報企業參加的展會應為中國境外舉辦,且已納入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中國貿促會展覽公共服務網名單、商務部外貿發展局國際展覽公共服務平臺名錄。
(八)完善企業服務體系
1.鼓勵中小企業服務平臺建設。支持專業服務機構建設公共服務平臺,為符合朝陽區產業發展方向的中小企業提供創新創業、場景對接、技術轉移、知識產權以及管理咨詢等專業服務。圍繞平臺建設過程中所投入的成本,根據服務績效給予每家機構總額度不超過200萬元支持,財政補貼金額不超過實際支出金額的50%。
服務機構符合朝陽區產業發展方向并服務于朝陽區企業;資產總額不低于200萬元;有健全的管理團隊和人才隊伍,為中小企業服務的人員中,本科及以上學歷或中級及以上技術職稱人員合計不少于8人,時間以上一年度年底為節點。
2.鼓勵載體平臺培育服務提質增效。引導重點園區(樓宇)、創新創業載體、服務機構加強企業培育服務,針對企業不同發展階段加強分層分類服務,鼓勵開展公益性、普惠性服務活動,在政策宣講、資質申報、手續辦理、融資咨詢、辦公空間等全方位提供定向服務,為企業全生命周期提供多樣化、精準化、便捷化服務,促進優質企業集聚發展。在培育服務的企業中,根據新認定北京市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國家級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的數量,給予最高不超過50萬元獎勵。
申報企業所運營的重點園區(樓宇)、創新創業載體、服務機構應在朝陽轄區內,并符合朝陽區產業發展方向;平臺有健全的管理團隊和人才隊伍,為中小企業服務的人員中,本科及以上學歷或中級及以上技術職稱人員合計不少于6人,時間以上一年度年底為節點;平臺上一年度培育專精特新企業和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總數原則上不少于5家,且均在朝陽區工商注冊并納稅、納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