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根據《關于將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所得稅政策推廣至全國實施的通知》(財稅〔2017〕79號)、《關于將服務貿易創新發展試點地區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所得稅政策推廣至全國實施的通知》(財稅〔2018〕44號)以及《關于印發的通知》(京科發〔2019〕6號)的規定,經審查,擬認定北京法國電信研發中心有限公司、蓋世互娛(北京)科技有限公司等24家企業為北京市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
對公示后無異議的單位,經報備后,認定為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資格自頒發證書當年起有效期為三個自然年度,享受2023年度-2025年度相關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
企業持相關認定文件向所在主管稅務機關辦理享受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事宜。享受企業所得稅優惠的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條件發生變化,不再符合享受稅收優惠條件的,應當依法履行納稅義務。
符合條件的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須及時在商務部“服務貿易統計監測管理信息系統”中填報企業離岸服務外包和其他服務貿易類業務等信息,在北京技術市場管理部門進行技術合同認定登記。
單位或個人對名單中企業有異議,請自本通知發布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以掃描件形式發送相關材料至zhanghs@kw.beijing.gov.cn。提出異議應以事實為依據,內容具體詳細,并盡可能提供相關證據材料。對于單位和個人反映的問題,我們將嚴格按照有關規定辦理。
特此通知。
北京市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認定小組辦公室
2024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