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通州區加強科技創新引領高質量發展支持辦法》各項支持措施,強化科技創新對北京城市副中心高質量發展的支撐引領作用,結合實際,區科委起草了《北京市通州區加強科技創新引領高質量發展支持辦法實施細則(征求意見稿)》?,F面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歡迎社會各界提出意見建議。
公開征集意見時間:2024年3月28日至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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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北京市通州區加強科技創新引領高質量發展支持辦法實施細則(征求意見稿)
附件2:關于《北京市通州區加強科技創新引領高質量發展支持辦法實施細則(征求意見稿)》的起草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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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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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通州區加強科技創新引領高質量發展
支持辦法實施細則
(征求意見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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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總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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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條? 為貫徹落實《通州區加強科技創新引領高質量發展支持辦法》(以下簡稱《支持辦法》)各項支持措施,制定本實施細則。
第二條? 《支持辦法》所稱后補助,是指單位先行投入資金開展研發活動,或者提供科技創新服務等活動,北京市通州區科學技術委員會(以下簡稱區科委)根據具體事項的實施結果、績效等,事后給予補助資金的財政支持方式。后補助分主動申報和免申即享兩類事項。
第三條? 區科委依照《支持辦法》及本實施細則發布年度申報通知。申報單位應在規定時間內提交相關材料,如未在規定時間內提交的,視為自動放棄。
第四條? 申報主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支持。
(一)屬于現行《北京市新增產業的禁止和限制目錄》范圍;
(二)列入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嚴重違法失信名單;
(三)列入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經營異常名錄;
(四)列入通州區聯合懲戒“黑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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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培育高質量創新主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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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條? 支持加大研發投入
(一)申報條件
1.申報主體應為在本行政區域內依法登記注冊、納稅,具備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或科研機構。
2.申報單位上一年度研發投入強度符合以下條件:
(1)上一年度營業收入小于2億元(含)的企業,研發投入強度不低于4%;
(2)上一年度營業收入在2億元以上的企業,研發投入強度不低于3%。
3.申報單位上一年度研發投入增量不低于100萬元。
(二)支持方式和標準
此事項為主動申報類,按年度新增研發投入最高20%比例,采取獎勵性后補助方式給予最高300萬元支持。
(三)申報材料
1.通州區研發投入獎勵性后補助申請表;
2.近兩個年度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請表(A類)封面、主表及研發費用加計扣除優惠明細表附表。
第六條? 建立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庫
(一)入庫企業須同時滿足下列條件:
1.應為在本行政區域內依法登記注冊、納稅,具備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
2.未獲得過高新技術企業資格認定。
3.上一年度稅收貢獻達到5萬元以上。
4.至少擁有1項Ⅰ類知識產權或3項Ⅱ類知識產權。I類包括發明專利、植物新品種、國家級農作物品種、國家新藥、國家一級中藥保護品種、集成電路布圖設計專有權等;II類包括實用新型專利、外觀設計專利、軟件著作權等(不含商標)。
(二)入庫申報材料
1.通州區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庫入庫申請表;
2.企業上一年度完稅證明。
(三)企業出庫條件
1.獲得高新技術企業資格認定;
2.企業登記注冊地址、納稅地點變更至通州區行政區域外;
3.未按時更新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庫企業年度發展情況;
4.更新年度發展情況后,不符合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庫入庫條件。
符合以上條件之一的企業,視為自動出庫,達到入庫標準后可重新申請入庫。
(四)支持方式和標準
此事項為免申即享類,對納入培育庫中首次獲得高新技術企業資格認定的企業,采取獎勵性后補助方式給予10萬元支持。
第七條? 支持高新技術企業“小升規”
(一)支持條件
1.支持主體應為在本行政區域內依法登記注冊、納稅,具備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
2.支持主體獲得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證書在有效期內;
3.支持主體首次納入北京市高新技術企業“小升規”清單。
(二)支持方式和標準
此事項為免申即享類,對首次納入北京市高新技術企業“小升規”清單的企業,采取獎勵性后補助方式給予20萬元支持。
第八條? 吸引創新平臺聚集
(一)申報條件
1.申報主體應為本行政區域內登記注冊的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高等學校、科研院所等各類法人單位,或具有開展科研及相關工作基礎條件的分支機構。
2.新增的國家級創新平臺應為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科學技術部認定的全國重點實驗室、國家技術創新中心、國家工程研究中心、國家產業創新中心、國家企業技術中心、國家級科技企業孵化器、國家備案的眾創空間等平臺;市級創新平臺應為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科學技術行政部門認定的北京市重點實驗室、北京市設計創新中心、北京市外資研發中心、北京市工程研究中心、北京市科技企業孵化器等平臺。
(二)支持方式和標準
此事項為主動申報類。
1.對上一年度新增的國家級創新平臺,采取獎勵性后補助方式給予最高500萬元支持;對市級創新平臺,采取獎勵性后補助方式給予最高200萬元支持。
2.對上一年度在通州區新增的國家級創新平臺分支機構,采取“一事一議”的方式予以支持。
(三)申報材料
1.通州區研發機構資質認定專項獎勵申請表;
2.相應資質證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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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加強科技研發與成果轉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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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條? 支持開展科技研發
(一)申報條件
1.申報主體應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且符合《北京市通州區科技計劃項目管理辦法》對承擔單位及項目負責人的條件要求;
2.申報項目屬于數字經濟、智能制造、現代農業等通州區重點產業領域的科技攻關項目或綠色低碳、智慧城市、醫藥健康等城市建設與民生領域的技術開發項目。每年支持重點以年度項目征集申報通知為準;
3.項目技術含量高、自主創新性強,擁有自主知識產權且權屬清晰,有較強的市場競爭力。
(二)支持方式和標準
對符合征集申報要求的項目,采取事前直接補助方式擇優給予最高300萬元支持。
(三)申報材料
1.項目實施方案;
2.項目征集申報通知要求的材料。
第十條? 支持應用場景建設和示范
(一)申報條件
1.申報主體應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且符合《北京市通州區科技計劃項目管理辦法》對承擔單位及項目負責人的條件要求;
2.申報主體應具有項目實施的基礎條件和保障能力,且擁有專業技術研發團隊。
3.場景項目分為示范推廣類和資金支持類:
(1)示范推廣類
聚焦新技術、新產品的示范推廣,項目應具有技術創新性,且具有良好的市場前景。
(2)資金支持類
聚焦新技術、新產品在通州區落地驗證,項目應具備較高的技術創新性,具有示范引領價值。
(二)支持方式和標準
1.示范推廣類
采取部門派單、技術能力展示、新產品推廣等方式予以支持。
2.資金支持類
采取立項支持方式,對經評審認定的重點場景項目給予最高300萬元支持。
(三)申報材料
1.示范推廣類
(1)通州區應用場景示范推廣項目申請表;
(2)上一年度財務審計報告。
2.資金支持類
(1)通州區應用場景項目實施方案;
(2)上一年度財務審計報告。
第十一條? 支持創新聯合體建設
(一)申報條件
1.申報主體應為在本行政區域內依法登記注冊、納稅,具備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
2.申報主體應與高校、科研院所等單位組建創新聯合體開展技術攻關與成果轉化,且簽訂的相關技術開發、技術轉讓(許可)合同應在技術合同登記機構進行備案登記;
3.申報主體應為技術開發、技術轉讓(許可)的技術受讓方。
(二)支持方式和標準
此事項為主動申報類,根據創新聯合體成果產出績效情況,按上一年度相關合同實際付款額最高10%比例,采取獎勵性后補助方式給予最高500萬元支持。
(三)申報材料
1.通州區創新聯合體獎勵性后補助申請表;
2.經備案的技術開發、技術轉讓(許可)合同;
3.上一年度技術開發、技術轉讓(許可)合同相關付款發票。
第十二條? 鼓勵開展技術合同認定登記
(一)支持條件
1.支持主體應為在本行政區域內登記注冊的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高等學校、科研院所等各類法人單位;
2.支持主體上一年度累計技術合同成交額位列全區前10名。
(二)支持方式和標準
此事項為免申即享類,對全區年度累計技術合同成交額前10名的單位分三檔給予獎勵,每年獎勵總額不超過1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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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加快科技服務業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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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條? 促進孵化延鏈
(一)申報條件
1.申報主體應為在本行政區域登記注冊、納稅的具備獨立法人資格的產業孵化平臺。
2.產業孵化平臺運營主體應具備完善的運營管理體系和孵化服務機制,實際運營滿1年。
3.產業孵化平臺擁有職業化的服務隊伍,專業孵化服務人員不少于5名。
4.產業孵化平臺配備自有資金或合作的孵化資金規模不低于2000萬元,投資在孵企業的項目不少于1個。
5.產業孵化平臺在孵企業不少于20家,主導產業的在孵企業不少于在孵企業總數的50%(在孵企業是指符合以下條件的被孵企業:企業入駐時成立時間不超過24個月;企業孵化時限原則上不超過48個月)。
(二)支持方式和標準
此事項為主動申報類。
1.對符合申報條件的產業孵化平臺建設方,根據孵化項目數量和質量等績效情況,采取獎勵性后補助方式,給予連續三年每年最高1000萬元支持。
2.對新建的具有重大意義的產業孵化平臺,采取“一事一議”的方式予以立項支持。
(三)申報材料
1.通州區產業孵化平臺獎勵性后補助申請表;
2.上一年度財務審計報告。
第十四條? 強化共性技術服務
(一)申報條件
1.申報主體應為在本行政區域內依法登記注冊、納稅,具備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
2.申報單位應面向通州區重點產業共性技術研發與應用服務需求,提供設計、測試、認證、打樣、CRO(醫藥合同研發)、CDMO(醫藥合同定制研發生產)等共性技術服務;
3.申報單位不包括圖書館、門戶(專業)網站、百科類網站等以產品服務收入為主要收入來源的網絡平臺和國家強制性產品認證、檢測服務平臺。
(二)支持方式和標準
此事項為主動申報類,根據共性技術平臺服務成效,按照其上一年度服務性收入增量及用于提供共性技術服務的新增設備投資額最高20%比例,采取獎勵性后補助方式給予最高1000萬元支持。
(三)申報材料
1.通州區共性技術平臺獎勵性后補助申請表;
2.近兩年度財務審計報告。
第十五條? 培育科學研究和技術服務業
(一)申報條件
1.申報主體應為在本行政區域內登記注冊、納稅且納統的規模以上企業法人單位;
2.申報主體的行業類別應屬科學研究和技術服務業。
(二)支持方式和標準
此事項為主動申報類,采取獎勵性后補助方式分兩種情況給予支持。
1.營收增長支持。按照企業上一年度主營業務收入增量的1%,給予最高500萬元支持;
2.首次升規支持。對于首次納入科學研究和技術服務業規模以上統計范圍的企業,給予最高20萬元支持。
(三)申報材料
1.通州區科技服務業專項支持資金申請表;
2.相應統計報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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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加強科技創新人才培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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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條 ?推薦獎勵通州區優秀科技創新團隊
(一)申報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熱愛社會主義事業,忠于祖國,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社會公德;
2.團隊核心成員應在3人以上,且具有連續3年以上合作經歷;
3.團隊所在單位及團隊負責人應符合《北京市通州區科技計劃項目管理辦法》對承擔單位及項目負責人的條件要求;
4.申報項目應具有前沿性、創新性、實用性。
(二)支持方式和標準
每年推薦獎勵不超過20個通州區優秀科技創新團隊,通過項目資助方式予以支持,每個項目支持金額不超過30萬元。
(三)申報材料
1.通州區優秀科技創新團隊申報推薦書;
2.相關證明材料。
第十七條? 推薦獎勵通州區杰出青年科技工作者
(一)申報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熱愛社會主義事業,忠于祖國,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社會公德;
2.年齡不超過40歲(按申報當年1月1日計算),從事科研工作2年以上;
3.申報人所在單位及申報人應符合《北京市通州區科技計劃項目管理辦法》對承擔單位及項目負責人的條件要求;
4.申報項目應具有前沿性、創新性、實用性;
5.已入選國家和北京市人才計劃的人選不再申報。
(二)支持方式和標準
每年推薦獎勵不超過50名通州區杰出青年科技工作者,通過項目資助方式予以支持,每個項目支持金額不超過20萬元。
(三)申報材料
1.通州區杰出青年科技工作者申報推薦書;
2.相關證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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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管理與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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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條 ?《支持辦法》中涉及后補助事項的工作流程如下:
(一)主動申報類事項,區科委對申報材料進行審核,通過后即可享受政策支持;
(二)免申即享類事項,支持主體確定申領意愿并填報相關材料后,可以直接享受政策支持。
第十九條? 后補助資金由單位統籌使用。
第二十條? 《支持辦法》第四條第(一)、(二)項中項目的立項、實施、綜合績效評價、經費使用等管理工作按照《北京市通州區科技計劃項目管理辦法》和《北京市通州區科技計劃項目經費管理辦法》等文件執行。
第二十一條? 《支持辦法》第六條第(一)項“推薦獎勵通州區優秀科技創新團隊”、第(二)項“推薦獎勵通州區杰出青年科技工作者”的工作流程如下:
(一)申報。符合條件的機構、團隊或個人按通知要求申報相關材料。
(二)形式審查。區科委對申報材料進行形式審查,符合要求的進入評審環節。
(二)評審。區科委組織專家采取材料評審、會議評審或現場核察等形式進行審查,提出綜合評審意見。
(三)審定。區科委行政決策產生擬支持名單。
(四)公示。區科委對擬支持名單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五)立項。獲支持單位與區科委簽訂《項目任務書》。
(六)資金撥付。區科委按《項目任務書》規定撥付資金。
第二十二條? 通州區優秀科技創新團隊和通州區杰出青年科技工作者資助項目經費實行“包干制”管理,按照《北京市通州區科技創新人才資助項目經費使用“包干制”管理辦法》執行。
第二十三條? 通州區優秀科技創新團隊和通州區杰出青年科技工作者所在單位要加強對入選團隊/人員的考核和日常管理,及時向區科委報送階段性進展報告。入選團隊/人員在培養期內,發生下列情況的,應向區科委申請辦理相應手續:
(一)入選團隊負責人/人員因工作需要離京一年以上的,辦理項目延期手續;
(二)入選團隊負責人/人員調動到本區其他單位繼續從事原工作內容的,辦理依托單位變更手續;
(三)入選團隊核心成員/人員離開通州區工作或脫離原研究領域,實質性影響研究工作開展的,辦理項目終止手續。
第二十四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取消相關人員通州區優秀科技創新團隊核心成員和通州區杰出青年科技工作者資格:
(一)申報虛假材料,謊報成果,采取不正當手段騙取入選資格的;
(二)違反科研誠信和科技倫理,情節嚴重的;
(三)違反職業道德和社會公德,產生惡劣影響的;
(四)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產生惡劣影響的;
(五)區科委認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五條? 《支持辦法》實施過程中對參與的相關責任主體實行信用管理,按照《通州區科技信用管理辦法》執行。
第二十六條? 區科委負責對《支持辦法》的實施進行監督管理,區財政局、區審計局負責對科技資金的使用情況進行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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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附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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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條 ?本實施細則由區科委負責解釋。
第二十八條 ?本實施細則自2024年X月X日起施行?!侗本┦型ㄖ輩^加強科技創新引領高質量發展支持辦法實施細則》(通科發〔2023〕7號)同時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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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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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北京市通州區加強科技創新引領高質量
發展支持辦法實施細則(征求意見稿)》
的起草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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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草背景
為貫徹落實《通州區加強科技創新引領高質量發展支持辦法》各項支持措施,強化科技創新對北京城市副中心高質量發展的支撐引領作用,結合實際,區科委起草了《北京市通州區加強科技創新引領高質量發展支持辦法實施細則(征求意見稿)》。
二、起草過程
在修訂過程中,按照《北京市通州區人民政府印發〈關于加快推進北京城市副中心產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以下簡稱《若干措施》)《通州區加強科技創新引領高質量發展支持辦法》(以下簡稱《支持辦法》)文件精神和2023年出臺的原《北京市通州區加強科技創新引領高質量發展支持辦法實施細則》(以下簡稱原《細則》)的實施情況,從兩個方面進行了修訂:一是將《若干措施》中促進孵化延鏈、強化共性技術服務、以研發促創新、以平臺促創新、深化應用場景創新范式5項措施按照《支持辦法》文件要求與原《細則》整合。二是結合《支持辦法》文件要求與原《細則》的實施情況,根據《北京市關于實施“三大工程”進一步支持和服務高新技術企業發展的若干措施》的配套支持措施、創建新型研發機構、支持科技服務機構集聚發展等條款的實施情況對原《細則》有關條款進行了修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