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科服發〔2022〕9號
各有關單位:
為促進本市服務外包產業發展,根據《關于印發的通知》(京科發〔2019〕6號,以下簡稱《管理辦法》)規定,啟動開展2022年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認定及已認定企業報送數據相關工作,現就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2022年北京市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認定有關事項
(一)申請條件
根據《管理辦法》(見附件1)規定,企業申請認定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必須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在本市行政區域內注冊的法人企業;
2.從事《技術先進型服務業務認定范圍(試行)》(見附件2)中的一種或多種技術先進型服務業務,采用先進技術或具備較強的研發能力;
3.具有大專以上學歷的員工占企業職工總數的50%以上;
4.從事《技術先進型服務業務認定范圍(試行)》中的技術先進型服務業務取得的收入占企業當年總收入的50%以上;
5.從事離岸服務外包業務取得的收入不低于企業當年總收入的35%。
從事離岸服務外包業務取得的收入,是指企業根據境外單位與其簽訂的委托合同,由本企業或其直接轉包的企業為境外單位提供《技術先進型服務業務認定范圍(試行)》中所規定的信息技術外包服務(ITO)、技術性業務流程外包服務(BPO)、技術性知識流程外包服務(KPO)和服務貿易類業務,而從上述境外單位取得的收入。
(二)申報程序及材料
企業申請認定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應登錄“科學技術部政務服務平臺”(網址:https://fuwu.most.gov.cn/html/zxbl/),通過“火炬中心業務辦理平臺辦理入口”進行網上填寫、上傳,并提交申報材料。根據工作需要,申報企業完成網上申報操作后,應提交書面申報材料,包括:
1.《全國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認定申請表》;(網上填報后從系統導出打印,加蓋公章)
2.企業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3.知識產權相關材料、科研項目任務書、獲國家或本市科技獎勵證書、新技術查新報告等相關材料;
4.企業員工花名冊(注明員工學歷結構、從事離岸服務外包人員情況),企業就業人員社會保險繳費單復印件(加蓋企業公章);
5.企業上一會計年度財務會計報告(包括會計報表、會計報表附注和財務情況說明書);
6.近一個月(季)度的《企業所得稅月(季)度預繳納稅申報表》(復印件);
7.《企業上一會計年度技術先進型服務業務收入及離岸服務外包業務收入明細表》(見附件3),以及相關材料。其中:企業離岸服務外包業務和其他服務貿易類業務應通過“服務貿易統計監測管理信息系統”(網址:http://fwmyzb.mofcom.gov.cn/)完成登記及核定;技術先進型服務業務合同已在市科委技術市場管理部門(網址:http://kw.beijing.gov.cn/col/col1312/index.html)進行技術合同認定登記并核定技術性收入。企業已登記(核定)的離岸服務外包業務收入占總收入比例達到認定條件規定的,企業可不提供合同、發票等資料;達不到認定條件規定的,企業須就差額部分提供等額或以上的合同、發票(復印件)作為證明。
上述材料一式一份,左側膠裝成冊,在右側騎縫處加蓋企業公章,郵寄至北京市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認定小組辦公室。
二、已認定企業報送數據有關事項
請在有效期內的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如實填寫《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信息表》(附件4)中相關內容,確保所填內容真實準確,打印1份并加蓋企業公章后郵寄至北京市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認定小組辦公室,并發送到電子郵箱zhanghs@kw.beijing.gov.cn。已認定企業所填報的離岸服務外包收入及技術先進型服務業務收入應在商務部門、科技部門進行網上數據登記。
三、時間安排
2022年北京市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認定申報及已認定企業報送數據時間,為通知發布當日起至2022年3月15日。網上申報截止時間以申報企業完成網上申報提交時間為準,快遞或郵寄材料以寄出的標注時間為準,逾期不予受理。
政策咨詢及線下紙質申報材料受理時間均為申報期內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四、紙質材料受理
特此通知。
附件:
3.企業上一會計年度技術先進型服務業務收入及離岸服務外包業務收入明細表
北京市科學技術委員會、中關村科技園區管理委員會
北京市商務局
北京市財政局
國家稅務總局北京市稅務局
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22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