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三條:國家根據稅收征收管理的需要,積極推廣使用稅控裝置。納稅人應當按照規定安裝、使用稅控裝置,不得損毀或者擅自改動稅控裝置。...
查看更多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三條:國家根據稅收征收管理的需要,積極推廣使用稅控裝置。納稅人應當按照規定安裝、使用稅控裝置,不得損毀或者擅自改動稅控裝置。...
查看更多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三條:國家根據稅收征收管理的需要,積極推廣使用稅控裝置。納稅人應當按照規定安裝、使用稅控裝置,不得損毀或者擅自改動稅控裝置。...
查看更多 》《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實施細則》(國家稅務總局令第25號公布,國家稅務總局令第37號、第44號、第48號修改)第二十七條:開具發票后如發生銷貨退回需開紅字發票的必須收回原發票并注明作廢字樣或取得對方有效證明。開具發票后如發生銷售折讓的必須在收回原發票并注明作廢字樣后重新開具銷售發票或取得對方有效證明后開具紅字發票。...
查看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