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障法》第三十三條:國家實行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制度。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應當按照規定的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并為其選擇適當的工種和崗位。達不到規定比例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履行保障殘疾人就業義務。國家鼓勵用人單位超過規定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
查看更多 》納稅人在初次申請使用增值稅專用發票以及變更增值稅專用發票限額時,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辦理增值稅專用發票(增值稅稅控系統)最高開票限額審批。...
查看更多 》納稅人在初次使用或重新領購增值稅稅控系統專用設備開具發票之前,需要稅務機關對增值稅稅控系統專用設備進行初始化發行,將開票所需的各種信息載入增值稅稅控系統專用設備。...
查看更多 》納稅人增值稅稅控系統專用設備載入信息發生變更的,稅務機關對金稅盤(稅控盤)、報稅盤及數據庫中的信息作相應變更。...
查看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