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所得稅以向個人支付所得的單位或者個人為扣繳義務人。扣繳義務人向居民個人支付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或者偶然所得時,應當按月或按次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在次月15日填報《個人所得稅扣繳申報表》及其他相關資料,向主管稅務機關納稅申報。...
查看更多 》扣繳義務人向非居民個人支付應稅所得時,履行代扣代繳應稅所得個人所得稅的義務,并在次月15日內填報《個人所得稅扣繳申報表》和向主管稅務機關報送《個人所得稅扣繳申報表》和主管稅務機關要求報送的其他有關資料。...
查看更多 》辦理個人儲蓄業務的儲蓄機構,在向個人結付儲蓄存款利息時,應依法代扣代繳其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稅款,并在代扣稅款的次月15日內,填報《儲蓄存款利息所得扣繳個人所得稅報告表》,向稅務機關納稅申報。...
查看更多 》在上海、深圳證券登記公司集中托管的股票,在辦理法人協議轉讓和個人繼承、贈與等非交易轉讓時,其證券交易印花稅統一由上海、深圳證券登記公司按月填報《代扣代繳證券交易印花稅報告表》,向稅務機關辦理代扣代繳證券交易印花稅申報。...
查看更多 》扣繳義務人除扣繳企業所得稅申報、扣繳個人所得稅申報、代收代繳車船稅申報、代扣代繳文化事業建設費申報、代扣代繳證券交易印花稅申報外,就其他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義務按照稅收法律法規及相關規定,填報《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報告表》,向稅務機關申報入庫相關應納稅款。...
查看更多 》因人們無法預見、無法避免、無法克服的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風災、地震等不可抗力,不能按期辦理納稅申報或者報送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報告表的,可以延期辦理。但應當在不可抗力情形消除后立即向稅務機關報告。...
查看更多 》納稅人因有特殊困難,不能按期繳納稅款的,經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稅務局批準,可以延期繳納稅款,但是最長不得超過三個月。...
查看更多 》自受理行政許可申請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作出行政許可決定;15個工作日內不能作出決定的,經本稅務機關負責人批準,可以延長5個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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