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個人取得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偶然所得但沒有扣繳義務人的,或者有扣繳義務人但未扣繳稅款的,以及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情形,依照稅收法律、法規、規章及其他有關規定,在取得所得的次年6月30日前就其個人所得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并繳納稅款。稅務機關通知限期繳納的,納稅人應當按照期限繳納稅款。...
查看更多 》非居民納稅人按照稅收法律法規和稅收協定的有關規定,就其取得的境內個人所得向主管稅務機關書面報送相關申報表。...
查看更多 》限售股轉讓所得個人所得稅,采取證券機構預扣預繳、納稅人自行申報清算和證券機構直接扣繳相結合的方式征收。納稅人按照實際轉讓收入與實際成本計算出的應納稅額,與證券機構預扣預繳稅額有差異的,納稅人自證券機構代扣并解繳稅款的次月1日起3個月內,到證券機構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提出清算申請,辦理清算申報事宜。...
查看更多 》在土地增值稅清算時未轉讓的房地產,清算后銷售或有償轉讓的,納稅人按規定填寫《土地增值稅納稅申報表(四)(從事房地產開發的納稅人清算后尾盤銷售適用)》,向稅務機關報送相關資料,辦理房地產項目尾盤銷售土地增值稅申報,扣除項目金額按清算時的單位建筑面積成本費用乘以銷售或轉讓面積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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