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依據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
(三)《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科技部關于完善研究開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政策的通知》(財稅〔2015〕119號);
(四)《財政部 海關總署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繼續實施支持文化企業發展若干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14〕85號)。
二、業務限制條件
開發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加計扣除稅收優惠備案事項適用于存在開發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發生研究開發費用的居民納稅人,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辦理稅收優惠的備案管理。
三、企業辦理步驟
填寫備案表—>即時辦結收取回執。
四、業務前提
查賬征收、核定征收企業都可以進入。
五、填寫表單
《企業所得稅優惠事項備案表》
六、附送資料
備案資料(匯算期內和匯算期外都需要提交)
研發項目立項文件
主要留存備查資料(匯算期外時需要提交)
(一)自主、委托、合作研究開發項目計劃書和企業有權部門關于自主、委托、合作研究開發項目立項的決議文件;
(二)自主、委托、合作研究開發專門機構或項目組的編制情況和研發人員名單;
(三)經國家有關部門登記的委托、合作研究開發項目的合同;
(四)從事研發活動的人員和用于研發活動的儀器、設備、無形資產的費用分配說明;
(五)集中開發項目研發費決算表、《集中研發項目費用分攤明細情況表》和實際分享比例等資料;
(六)研發項目輔助明細賬和研發項目匯總表;
(七)省稅務機關規定的其他資料。
七、辦理時限
企業應當不遲于年度匯算清繳納稅申報時提交《企業所得稅優惠事項備案表》。
八、填寫表單及填表說明
企業所得稅優惠事項備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