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近幾年來看,國家一直鼓勵軟件行業的發展,如企業從事的軟件開發或軟件服務類型的業務,現有政策針對軟件行業的優惠不僅有增值稅的,也有所得稅的,而且優惠力度也是比較大的。但很多企業由于沒有提前規劃,要么享受不了優惠政策,要么已經浪費了一年或幾年的優惠期,如果您公司屬于軟件行業,可以提前了解相關條件進行規劃和準備,讓企業能享受到更多的優惠。
1.軟件產業增值稅超稅負即征即退
【享受主體】自行開發生產銷售軟件產品的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包括將進口軟件產品進行本地化改造后對外銷售的增值稅一般納稅人。
【優惠內容】自 2011 年 1 月 1 日起,對符合享受條件的一般納稅人按 17%稅率征收增值稅后,對其增值稅實際稅負超過 3%的部分實行即征即退政策。
【享受條件】
1)取得省級軟件產業主管部門認可的軟件檢測機構出具的檢測證明材料;
2)取得軟件產業主管部門頒發的《軟件產品登記證書》或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頒發的《計算機軟件著作權登記證書》。
【政策依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軟件產品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1〕100 號)
2.新辦軟件企業定期減免企業所得稅
【享受主體】軟件企業
【優惠內容】我國境內新辦的符合條件的軟件企業,經認定后,在2017 年 12 月 31 日前自獲利年度起計算優惠期,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業所得稅,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 25%的法定稅率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并享受至期滿為止。
【享受條件】
1)享受政策的軟件企業需經國家規定的軟件企業認定機構按照軟件企業認定管理的有關規定進行認定并取得軟件企業認定證書。
2)軟件企業是指以軟件產品開發銷售(營業)為主營業務并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企業:
①在中國境內(不包括港、澳、臺地區)依法注冊的居民企業;
②匯算清繳年度具有勞動合同關系且具有大學??埔陨蠈W歷的職工人數占企業月平均職工總人數的比例不低于40%,其中研究開發人員占企業月平均職工總數的比例不低于 20%;
③擁有核心關鍵技術,并以此為基礎開展經營活動,且匯算清繳年度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企業銷售(營業)收入總額的比例不低于 6%;其中,企業在中國境內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金額占研究開發費用總額的比例不低于 60%;
④匯算清繳年度軟件產品開發銷售(營業)收入占企業收入總額的比例不低于 50%(嵌入式軟件產品和信息系統集成產品開發銷售(營業)收入占企業收入總額的比例不低于40%),其中:軟件產品自主開發銷售(營業)收入占企業收入總額的比例不低于 40%(嵌入式軟件產品和信息系統集成產品開發銷售(營業)收入占企業收入總額的比例不低于30%);
⑤主營業務擁有自主知識產權;
⑥具有與軟件開發相適應軟硬件設施等開發環境(如合法的開發工具等);
⑦匯算清繳年度未發生重大安全、重大質量事故或嚴重環境違法行為。
3)享受企業所得稅定期減稅或免稅的新辦企業標準:
①按照國家法律、法規以及有關規定在工商行政主管部門辦理設立登記,新注冊成立的企業;
②新辦企業的權益性出資人(股東或其他權益投資方)實際出資中固定資產、無形資產等非貨幣性資產的累計出資額占新辦企業注冊資金的比例一般不得超過 25%。其中,新辦企業的注冊資金為企業在工商行政主管部門登記的實收資本或股本。非貨幣性資產包括建筑物、機器、設備等固定資產,以及專利權、商標權、非專利技術等無形資產。新辦企業的權益性投資人以非貨幣性資產進行出資的,經有資質的會計(審計、稅務)事務所進行評估的,以評估后的價值作為出資金額;未經評估的,由納稅人提供同類資產或類似資產當日或最近月份的市場價格,由主管稅務機關核定。
【政策依據】
1)《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鼓勵軟件產業和集成電路產業發展企業所得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2〕27 號)
2)《工業和信息化部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的通知》(工信部聯軟〔2013〕64 號)
3)《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發展改革委 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軟件和集成電路產業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16〕49 號)
4)《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享受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的新辦企業認定標準的通知》(財稅〔2006〕1 號)
5)《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執行軟件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 2013 年第 43 號)
3.國家規劃布局內重點軟件企業減按 10%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
【享受主體】國家規劃布局內的重點軟件企業
【優惠內容】國家規劃布局內的重點軟件企業,如當年未享受免稅優惠的,可減按 10%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
【享受條件】
1)軟件企業是指以軟件產品開發銷售(營業)為主營業務并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企業:
①在中國境內(不包括港、澳、臺地區)依法注冊的居民企業;
②匯算清繳年度具有勞動合同關系且具有大學??埔陨蠈W歷的職工人數占企業月平均職工總人數的比例不低于40%,其中研究開發人員占企業月平均職工總數的比例不低于 20%;
③擁有核心關鍵技術,并以此為基礎開展經營活動,且匯算清繳年度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企業銷售(營業)收入總額的比例不低于 6%;其中,企業在中國境內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金額占研究開發費用總額的比例不低于 60%;
④匯算清繳年度軟件產品開發銷售(營業)收入占企業收入總額的比例不低于 50%(嵌入式軟件產品和信息系統集成產品開發銷售(營業)收入占企業收入總額的比例不低于40%),其中:軟件產品自主開發銷售(營業)收入占企業收入總額的比例不低于 40%(嵌入式軟件產品和信息系統集成產品開發銷售(營業)收入占企業收入總額的比例不低于30%);
⑤主營業務擁有自主知識產權;
⑥具有與軟件開發相適應軟硬件設施等開發環境(如合法的開發工具等);
⑦匯算清繳年度未發生重大安全、重大質量事故或嚴重環境違法行為。
2)國家規劃布局內重點軟件企業在符合上述條件的基礎上,還應至少符合下列條件中的一項:
①匯算清繳年度軟件產品開發銷售(營業)收入不低于2 億元,應納稅所得額不低于 1000 萬元,研究開發人員占企業月平均職工總數的比例不低于 25%;
②在國家規定的重點軟件領域內,匯算清繳年度軟件產品開發銷售(營業)收入不低于 5000 萬元,應納稅所得額不低于 250 萬元,研究開發人員占企業月平均職工總數的比例不低于 25%,企業在中國境內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金額占研究開發費用總額的比例不低于 70%;
③匯算清繳年度軟件出口收入總額不低于 800 萬美元,軟件出口收入總額占本企業年度收入總額比例不低于 50%,研究開發人員占企業月平均職工總數的比例不低于 25%。
【政策依據】
1)《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鼓勵軟件產業和集成電路產業發展企業所得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2〕27 號)
2)《工業和信息化部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的通知》(工信部聯軟〔2013〕64 號)
3)《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發展改革委 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軟件和集成電路產業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16〕49 號)
4)《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印發國家規劃布局內重點軟件和集成電路設計領域的通知》(發改高技〔2016〕1056號)
4.軟件企業取得即征即退增值稅款用于軟件產品研發和擴大再生產企業所得稅政策
【享受主體】軟件企業
【優惠內容】符合條件的軟件企業按照《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軟件產品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1〕100 號)規定取得的即征即退增值稅款,由企業專項用于軟件產品研發和擴大再生產并單獨進行核算,可以作為不征稅收入,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從收入總額中減除。
【享受條件】軟件企業是指以軟件產品開發銷售(營業)為主營業務并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企業:
1)在中國境內(不包括港、澳、臺地區)依法注冊的居民企業;
2)匯算清繳年度具有勞動合同關系且具有大學??埔陨蠈W歷的職工人數占企業月平均職工總人數的比例不低于 40%,其中研究開發人員占企業月平均職工總數的比例不低于 20%;
3)擁有核心關鍵技術,并以此為基礎開展經營活動,且匯算清繳年度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企業銷售(營業)收入總額的比例不低于 6%;其中,企業在中國境內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金額占研究開發費用總額的比例不低于 60%;
4)匯算清繳年度軟件產品開發銷售(營業)收入占企業收入總額的比例不低于 50%(嵌入式軟件產品和信息系統集成產品開發銷售(營業)收入占企業收入總額的比例不低于 40%),其中:軟件產品自主開發銷售(營業)收入占企業收入總額的比例不低于 40%(嵌入式軟件產品和信息系統集成產品開發銷售(營業)收入占企業收入總額的比例不低于 30%);
5)主營業務擁有自主知識產權;
6)具有與軟件開發相適應軟硬件設施等開發環境(如合法的開發工具等);
7)匯算清繳年度未發生重大安全、重大質量事故或嚴重環境違法行為。
【政策依據】
1)《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鼓勵軟件產業和集成電路產業發展企業所得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2〕27 號)
2)《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發展改革委 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軟件和集成電路產業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16〕49 號)
3)《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軟件產品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1〕100 號)
4)《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執行軟件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 2013 年第 43 號)
5.軟件企業職工培訓費用應納稅所得額扣除
【享受主體】軟件企業
【優惠內容】符合條件的軟件企業的職工培訓費用,應單獨進行核算并按實際發生額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享受條件】軟件企業是指以軟件產品開發銷售(營業)為主營業務并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企業:
1)在中國境內(不包括港、澳、臺地區)依法注冊的居民企業;
2)匯算清繳年度具有勞動合同關系且具有大學??埔陨蠈W歷的職工人數占企業月平均職工總人數的比例不低于 40%,其中研究開發人員占企業月平均職工總數的比例不低于 20%;
3)擁有核心關鍵技術,并以此為基礎開展經營活動,且匯算清繳年度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企業銷售(營業)收入總額的比例不低于 6%;其中,企業在中國境內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金額占研究開發費用總額的比例不低于 60%;
4)匯算清繳年度軟件產品開發銷售(營業)收入占企業收入總額的比例不低于 50%(嵌入式軟件產品和信息系統集成產品開發銷售(營業)收入占企業收入總額的比例不低于 40%),其中:軟件產品自主開發銷售(營業)收入占企業收入總額的比例不低于 40%(嵌入式軟件產品和信息系統集成產品開發銷售(營業)收入占企業收入總額的比例不低于 30%);
5)主營業務擁有自主知識產權;
6)具有與軟件開發相適應軟硬件設施等開發環境(如合法的開發工具等);
7)匯算清繳年度未發生重大安全、重大質量事故或嚴重環境違法行為。
【政策依據】
1)《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鼓勵軟件產業和集成電路產業發展企業所得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2〕27 號)
2)《工業和信息化部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的通知》(工信部聯軟〔2013〕64 號)
3)《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發展改革委 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軟件和集成電路產業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16〕49 號)
4)《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執行軟件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 2013 年第 43 號)
6.企業外購軟件縮短折舊或攤銷年限
【享受主體】企業納稅人
【優惠內容】企業外購的軟件,凡符合固定資產或無形資產確認條件的,可以按照固定資產或無形資產進行核算,其折舊或攤銷年限可以適當縮短,最短可為 2 年(含)。
【享受條件】符合固定資產或無形資產確認條件。
【政策依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鼓勵軟件產業和集成電路產業發展企業所得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2〕27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