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辦集成電路設計企業定期減免企業所得稅
【享受主體】新辦集成電路設計企業
【優惠內容】我國境內新辦的集成電路設計企業,經認定后,在2017年12月31日前自獲利年度起計算優惠期,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業所得稅,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稅率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并享受至期滿為止。
【享受條件】集成電路設計企業是指以集成電路設計為主營業務并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企業:
(1)在中國境內(不包括港、澳、臺地區)依法注冊的居民企業;
(2)匯算清繳年度具有勞動合同關系且具有大學??埔陨蠈W歷的職工人數占企業月平均職工總人數的比例不低40%,其中研究開發人員占企業月平均職工總數的比例不低于20%;
(3)擁有核心關鍵技術,并以此為基礎開展經營活動,且匯算清繳年度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企業銷售(營業)收入總額的比例不低于6%;其中,企業在中國境內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金額占研究開發費用總額的比例不低于60%。
(4)匯算清繳年度集成電路設計銷售(營業)收入占企業收入總額的比例不低于60%,其中集成電路自主設計銷售(營業)收入占企業收入總額的比例不低于50%;
(5)主營業務擁有自主知識產權;
(6)具有與集成電路設計相適應的軟硬件設施等開發環境(如EDA工具、服務器或工作站等);
(7)匯算清繳年度未發生重大安全、重大質量事故或嚴重環境違法行為。
?【政策依據】
1.《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鼓勵軟件產業和集成電路產業發展企業所得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2〕27號)
2.《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發展改革委 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軟件和集成電路產業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16〕49號)
3.《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享受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的新辦企業認定標準的通知》(財稅〔2006〕1號)
以上就是新辦集成電路設計企業定期減免企業所得稅的相關條件可政策依據,若想了解更多內容,可訪問【系統集成企業認證】或咨詢熱線:010-621216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