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認定時企業創新能力主要從知識產權、科技成果轉化能力、研究開發組織管理水平、企業成長性等四項指標進行評價。各級指標均按整數打分,滿分為100分,綜合得分達到70分以上(不含70分)為符合認定要求。其中,科技成果轉化能力占30分,是衡量企業在提高生產力水平的基礎上,對科技成果(專利、版權、集成電路布圖設計等)進行的后續試驗、開發、應用、推廣直至形成新產品、新工藝、新材料,發展新產業的能力。
《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規定,同一科技成果分別在國內外轉化的,或轉化為多個產品、服務、工藝、樣品、樣機等的,只計為一項。在企業進行高新申報的過程中,產品、服務是比較常見的。
1.產品:產品對應的證明材料可以有產品銷售合同、發票、客戶反饋意見、產品說明書及照片等等。
2.服務:服務對應的證明材料可以有技術服務合同、發票、客戶反饋意見等。
3.樣品、樣機:樣品、樣機這種尚未形成大規模市場化的物品模型,也可以作為科技成果轉化的形式,其證明材料可以是樣品(樣機)的圖片照片、使用說明書、檢測報告等。
4.工藝:對于某種工藝,可以理解為針對某個高新領域中特定問題的一種解決方法,而這種方法未必是通過某種產品實物載體實現的,也不能歸為服務,因為這種方法的實施用例尚未通過與客戶簽訂合同來實現。但它仍屬于成果轉化的一種形式。對應的證明材料可以是針對該方法(工藝)中核心技術點的查新報告,也可以是產生這種方法的項目驗收報告,以及一些內部或第三方出具的試驗報告等。
綜上,企業在申請高新資質時,對創新能力及其證明材料的部分也許格外重視。北京天拓力行擁有專業的法律團隊,十年認證經驗,任何與高新相關的疑問,均可咨詢熱線:010-621216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