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專利實施強制許可,是指專利行政部門依法定條件和程序頒發的使用專利的許可。申請人獲得這種許可后無需專利權人同意即可得以實施專利,并可以不支付專利使用費。而國家知識產權局特別對專利實施強制許可有明確的規定。那么,專利實施強制許可的情形又有哪些呢?下面來詳細的分析,希望對企業有所幫助。
一、專利實施強制許可
強制許可的對象指發明專利和實用新型專利,不包括外觀設計。
二、專利實施強制許可的情形
1.有下列現象之一的,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依據具有施行條件的單位或個人的申請,可以給予實施發明專利或實用新型專利的強行許可:
(1)專利權人自專利權被頒發之日起滿三年,且自提出專利申請之日起滿四年,無正當理由未施行或未充分施行其專利的;
(2)專利權人行使專利權的做法被依法認定為壟斷做法,為消除或減少該做法對競爭者產生的不利影響的。
2.在國家出現緊急或非常情況,或為了公共利益的目的,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可給予實施發明專利或實用新型專利的強制許可。
3.為了公共健康目的,對取得專利權的藥品,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可給予制造并將其出口到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參加的有關國際條約規定的國家或地區的強制許可。
4.一項取得專利權的發明或實用新型比前已取得專利權發明或實用新型具有顯著經濟意義的重大技術進步,其實施又有賴于前一發明或實用新型實施的,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根據后一專利權人的申請,可給予實施前一發明或實用新型的強制許可。在依照前款規定給予實施強制許可的情形下,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根據前一專利權人的申請,也可給予實施后一發明或實用新型的強制許可。(即“依存專利”的強制許可)
以上就是對“專利實施強制許可,專利實施強制許可的情形”的詳細分析。作為無形資產的一種,專利權對企業的成長發揮著重要的作用,也是企業申請高新技術企業的有力條件之一。北京天拓力行擁有專業的法律知識產權團隊,在專利、商標、版權、軟件著作權等業務領域積累了十年的經驗,任何與知識產權、資質認證有關的業務均可來電咨詢。咨詢電話:010-621216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