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計算機軟件著作權登記辦法》第十五條規定,申請人應當提交撤銷軟件著作權登記請求書、法院判決書、申請人身份證明、撤銷理由的說明、查詢結果等文件。
1.撤銷軟件著作權登記請求書
申請人應當提交在線填寫并打印的請求書,請求書中的事項應當按要求填寫完整;申請人簽章應當是原件,并且應當與申請人名稱一致;
2.證明材料
應提交與軟件相關的最終司法判決或生效的行政處罰決定等證明文件;
3.身份證明文件
(詳見軟件著作權登記相關內容);
4.撤銷理由說明
申請人應書面陳述撤銷軟件登記的理由;
5.查詢結果
辦理此類登記需對軟件進行著作權登記概況查詢,查詢結果是辦理此類登記的申請文件之一;
6.委托代理的,應當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證明文件復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