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項名稱】涉稅專業服務機構(人員)基本信息報送
【申請條件】涉稅專業服務機構首次報送基本信息的應當于首次提供涉稅專業服務前、基本信息發生變更的應當自變更之日起30日內、暫時停止提供涉稅專業服務的應當于完成或終止全部涉稅專業服務協議后、恢復提供涉稅專業服務的應當于恢復后首次提供涉稅專業服務前辦理涉稅專業服務機構(人員)基本信息報送。
【設定依據】
1.《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布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7年第13號)第八條 稅務師事務所的名稱、組織形式、經營場所、合伙人或者股東、執行事務合伙人或者法定代表人等事項發生變更的,應當自辦理工商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辦理變更行政登記,向所在地省稅務機關提交下列材料:
(一)《稅務師事務所變更/終止行政登記表》(見附件4);
(二)原《登記證書》;
(三)變更后的營業執照復印件;
(四)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其他材料。
2.《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采集涉稅專業服務基本信息和業務信息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7年第49號)第一條 涉稅專業服務機構應當于首次提供涉稅專業服務前,向主管稅務機關報送《涉稅專業服務機構(人員)基本信息采集表》(附件1)。基本信息發生變更的,應當自變更之日起30日內向主管稅務機關報送該表。涉稅專業服務機構暫時停止提供涉稅專業服務的,應當于完成或終止全部涉稅專業服務協議后向主管稅務機關報送該表;恢復提供涉稅專業服務的,應當于恢復后首次提供涉稅專業服務前向主管稅務機關報送該表。
涉稅專業服務機構應當于首次為委托人提供業務委托協議約定的涉稅服務前,向主管稅務機關報送《涉稅專業服務協議要素信息采集表》(附件2)。業務委托協議發生變更或者終止的,應當自變更或者終止之日起30日內向主管稅務機關報送該表?!渡娑悓I服務協議要素信息采集表》僅采集要素信息,業務委托協議的原件由涉稅專業服務機構和委托人雙方留存備查。
【辦理材料】
序號 |
材料名稱 |
數量 |
備注 |
1 |
《涉稅專業服務機構(人員)基本信息采集表》 |
2份 |
稅務機關和涉稅專業服務機構各留存一份 |
? ? 【辦理地點】
(一)現場辦理:各地稅務機關辦稅服務廳。(具體地址可通過國家稅務總局陜西省稅務局門戶網站查閱辦稅地圖)。
(二)網上辦理:陜西省電子稅務局。
【辦理機構】主管稅務機關
【收費標準】不收費
【辦理時間】各地辦稅服務廳辦理時間,詳見辦稅地圖:/col/col14974/index.html
【辦理時限】即時辦結
【辦理流程】
【注意事項】
1.涉稅專業服務機構應主動報送相關信息并對信息的真實性、完整性、合法性和準確性負責。
2.文書表單可在國家稅務總局陜西省稅務局網站“下載中心”欄目查詢下載或到辦稅服務廳領取。
3.稅務師事務所應當先辦理稅務師事務所行政登記,取得《稅務師事務所行政登記證書》。
4.涉稅專業服務機構原則上應當通過電子稅務局報送,因客觀原因無法通過電子稅務局報送的,可在非征期內通過實體辦稅服務廳辦理。
5.涉稅專業服務機構通過電子稅務局辦理的,按照系統反饋信息,自行打印《涉稅專業服務機構(人員)基本信息采集表》留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