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項名稱】入庫減免退抵稅
【申請條件】納稅人符合政策規定可以享受減免的稅款,如已經繳納入庫,可以申請退(抵)已繳納的稅款。
以下情形也屬于入庫減免退抵稅:
1.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月銷售額不超過10萬元(按季納稅30萬元)的,當期因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已經繳納的稅款,在專用發票全部聯次追回或者按規定開具紅字專用發票后,可以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退還;
2.增值稅即征即退,按稅法規定繳納的稅款,由稅務機關征收入庫后,再由稅務機關按規定的程序給予部分或全部退還已納稅款;
3.非居民納稅人可享受但未享受協定待遇,可以申請退還多繳稅款的情況;
4.其他減免稅政策發布時間滯后于執行時間已入庫稅款的退稅,也屬于減免退稅;
5.“營改增”試點納稅人提供應稅服務在本地區試點實施之日前已繳納營業稅,本地區試點實施之日后(含)因享受減免稅政策,而退還試點前發生業務的營業稅,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退還已繳納的營業稅。
【設定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一條?納稅人超過應納稅額繳納的稅款,稅務機關發現后應當立即退還;納稅人自結算繳納稅款之日起三年內發現的,可以向稅務機關要求退還多繳的稅款并加算銀行同期存款利息,稅務機關及時查實后應當立即退還;涉及從國庫中退庫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有關國庫管理的規定退還。
2.《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實施細則》第七十八條、第七十九條
第七十八條 稅務機關發現納稅人多繳稅款的,應當自發現之日起10日內辦理退還手續;納稅人發現多繳稅款,要求退還的,稅務機關應當自接到納稅人退還申請之日起30日內查實并辦理退還手續。
稅收征管法第五十一條規定的加算銀行同期存款利息的多繳稅款退稅,不包括依法預繳稅款形成的結算退稅、出口退稅和各種減免退稅。
退稅利息按照稅務機關辦理退稅手續當天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活期存款利率計算。
第七十九條 當納稅人既有應退稅款又有欠繳稅款的,稅務機關可以將應退稅款和利息先抵扣欠繳稅款;抵扣后有余額的,退還納稅人。
【辦理材料】
序號 |
材料名稱 |
數量 |
備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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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退(抵)稅申請審批表》 |
4份 |
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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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完稅費(繳款)憑證復印件 |
1份 |
復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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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稅務機關認可的其他記載應退稅款內容的資料 |
1份 |
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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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以下情形的,還應提供相應材料 | ||||
適用情形 |
材料名稱 |
數量 |
備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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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受安置殘疾人增值稅即征即退優惠政策的納稅人 |
當期由銀行等金融機構或納稅人加蓋 公章的按月為殘疾人支付工資的清單 |
1份 |
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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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補享受遞延納稅待遇退抵稅的納稅人,境外投資方委托他人 代辦相關事宜 |
書面委托資料 |
1份 |
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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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幼兒園、社會福利機構、醫療機構占用耕地免征耕地占用稅辦理退抵稅 |
稅收繳款書、稅收完稅證明 |
1份 |
納稅人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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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耕地用途符合免稅規定的證明材料 |
1份 |
建設用地人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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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特殊情況不能退至納稅人、 扣繳義務人原繳款賬戶 |
由于特殊情況不能退至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原繳款賬戶的書面說明,相關證明資料,和指定接受退稅的其他賬戶及接受退稅單位(人)名稱的資料 |
1份 |
原件 |
【辦理地點】
(一)現場辦理:各地稅務機關辦稅服務廳。
(二)網上辦理:陜西省電子稅務局。
【辦理機構】主管稅務機關
【收費標準】不收費
【辦理時間】各地辦稅服務廳辦理時間
【辦理時限】稅務機關發現的,10日內辦結;
納稅人自行發現的,30日內辦結;其中增值稅即征即退退抵稅,15個工作日內辦結。
【辦理流程】
【納稅人注意事項】
1.納稅人對報送材料的真實性和合法性承擔責任。
2.文書表單可在國家稅務總局陜西省稅務局門戶網站“下載中心”欄目查詢下載或到辦稅服務廳領取。
3.納稅人使用符合電子簽名法規定條件的電子簽名,與手寫簽名或者蓋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納稅人提供的各項資料為復印件的,均需注明“與原件一致”并簽章。
5.納稅人申請退抵稅(費)額不能大于納稅人已入庫稅額。
6.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按規定享受增值稅即征即退政策的貨物、勞務和服務、不動產、無形資產的,在申報時需將此部分填寫在《增值稅納稅人申報(一般納稅人適用)表》及附表一的“增值稅即征即項目列”征(退)稅數據中。
7.除出口退稅以外,納稅人既有應退稅款又有欠繳稅款的,稅務機關可以將納稅人的應退稅款和利息先抵扣欠繳的稅款;抵扣后有余額的,納稅人可以申請辦理應退余額的退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