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外商投資產業目錄
一、農、林、牧、漁業
1. 農作物新品種選育和種子生產(中方控股)
二、采礦業
2. 特殊和稀缺煤類勘查、開采(中方控股)
3. 貴金屬(金、銀、鉑族)勘查、開采
4. 石墨勘查、開采
5. 鋰礦開采、選礦
三、制造業
6. 豆油、菜籽油、花生油、棉籽油、茶籽油、葵花籽油、棕櫚油等食用油脂加工(中方控股),大米、面粉、原糖加工,玉米深加工
7. 生物液體燃料(燃料乙醇、生物柴油)生產(中方控股)
8. 出版物印刷(中方控股)
9. 鎢、鉬、錫(錫化合物除外)、銻(含氧化銻和硫化銻)等稀有金屬冶煉
10. 稀土冶煉、分離(限于合資、合作)
11. 汽車整車、專用汽車和摩托車制造:中方股比不低于 50%,同一家外商可在國內建立兩家(含兩家)以下生產同類(乘用車類、商用車類、摩托車類)整車產品的合資企業,如與中方合資伙伴聯合兼并國內其他汽車生產企業可不受兩家的限制
12. 船舶(含分段)的修理、設計與制造(中方控股)
13. 衛星電視廣播地面接收設施及關鍵件生產
四、電力、熱力、燃氣及水生產和供應業
14. 小電網范圍內,單機容量 30 萬千瓦及以下燃煤凝汽火電站、單機容量 10萬千瓦及以下燃煤凝汽抽汽兩用機組熱電聯產電站的建設、經營
15. 城市人口 50 萬以上的城市燃氣、熱力和供排水管網的建設、經營(中方控股)
五、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
16. 鐵路旅客運輸公司(中方控股)
17. 公路旅客運輸公司
18. 水上運輸公司(中方控股)
19. 公務飛行、空中游覽、攝影、探礦、工業等通用航空公司(中方控股)
六、信息傳輸、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
20. 電信公司:增值電信業務(外資比例不超過 50%,電子商務除外),基礎電信業務(外資比例不超過 49%)
七、批發和零售業
21. 糧食收購,糧食、棉花批發,大型農產品批發市場建設、經營
22. 船舶代理(中方控股)、外輪理貨(限于合資、合作)
23. 加油站(同一外國投資者設立超過 30 家分店、銷售來自多個供應商的不同種類和品牌成品油的連鎖加油站,由中方控股)建設、經營
八、金融業
24. 銀行(單個境外金融機構及被其控制或共同控制的關聯方作為發起人或戰略投資者向單個中資商業銀行投資入股比例不得超過 20%,多個境外金融機構及被其控制或共同控制的關聯方作為發起人或戰略投資者投資入股比例合計不得超過 25%,投資農村中小金融機構的境外金融機構必須是銀行類金融機構)
25. 保險公司(壽險公司外資比例不超過 50%)
26. 證券公司(設立時限于從事人民幣普通股、外資股和政府債券、公司債券的承銷與保薦,外資股的經紀,政府債券、公司債券的經紀和自營;設立滿2年后符合條件的公司可申請擴大業務范圍;外資比例不超過 49%)、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外資比例不超過 49%)
27. 期貨公司(中方控股)
九、租賃和商務服務業
28. 市場調查(限于合資、合作,其中廣播電視收聽、收視調查要求中方控股)
29. 資信調查與評級服務公司
十、科學研究和技術服務業
30. 測繪公司(中方控股)
十一、教育
31. 高等教育機構(限于合作、中方主導 ? )
32. 普通高中教育機構(限于合作、中方主導)
33. 學前教育機構(限于合作、中方主導)
十二、衛生和社會工作
34. 醫療機構(限于合資、合作)
十三、文化、體育和娛樂業
*中方主導是指校長或者主要行政負責人應當具有中國國籍,中外合作辦學機構的理事會、董事會或者聯合管理委員會的中方組成人員不得少于 1/2(下同)。
35. 廣播電視節目、電影的制作業務(限于合作)
36. 電影院的建設、經營(中方控股)
37. 大型主題公園的建設、經營演出經紀機構(中方控股)
十四、國家法律法規和我國締結或者參加的國際條約規定限制的其他產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