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項名稱】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開具申請
【設定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實施細則》(國家稅務總局令第25號公布,國家稅務總局令第37號、第44號、第48號修改)第二十七條:開具發票后如發生銷貨退回需開紅字發票的必須收回原發票并注明作廢字樣或取得對方有效證明。開具發票后如發生銷售折讓的必須在收回原發票并注明作廢字樣后重新開具銷售發票或取得對方有效證明后開具紅字發票。
2.《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紅字增值稅發票開具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47號)
【申請條件】
1.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開具申請
納稅人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后,發生銷貨退回、開票有誤、應稅服務中止以及發票抵扣聯、發票聯均無法認證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廢條件,或者因銷貨部分退回及發生銷售折讓,需要開具紅字專用發票的,需取得稅務機關系統校驗通過的《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信息表》。
2.作廢開具紅字發票信息表
《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信息表》填開錯誤且尚未使用的,納稅人可申請作廢。
【辦理材料】
適用情形 |
材料名稱 |
數量 |
備注 |
申請開具紅字發票信息表 |
《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信息表》 |
1份 |
可通過互聯網上傳電子信息 |
作廢開具紅字發票信息表 |
已開具《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票信息表》 |
1份 |
|
《作廢紅字發票信息表申請表》 |
1份 |
【辦理地點】可通過辦稅服務廳(場所)、國家稅務總局湖南省電子稅務局(https://etax.hunan.chinatax.gov.cn)、增值稅發票管理系統辦理,辦稅服務廳(場所)的具體地點可從國家稅務總局湖南省稅務局網站“納稅服務”欄目查詢。
【辦理機構】主管稅務機關
【收費標準】不收費
【辦理時間】即時辦結(辦稅服務廳(場所)的辦理時間可從國家稅務總局湖南省稅務局網站“納稅服務”欄目查詢)。
【聯系電話】主管稅務機關對外公開的聯系電話,可從國家稅務總局湖南省稅務局網站“納稅服務”欄目查詢。
【辦理流程】
【納稅人注意事項】
1.納稅人對報送材料的真實性和合法性承擔責任。
2.文書表單可在國家稅務總局湖南省稅務局網站“下載中心”欄目查詢下載或到辦稅服務廳領取。
3.稅務機關提供“最多跑一次”服務。納稅人在資料完整且符合法定受理條件的前提下,最多只需要到稅務機關跑一次。
4.納稅人使用符合電子簽名法規定條件的電子簽名,與手寫簽名或者蓋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購買方取得專用發票已用于申報抵扣的,購買方可在增值稅發票管理系統中填開并上傳《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信息表》,在填開《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信息表》時不填寫相對應的藍字專用發票信息,應暫依《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信息表》所列增值稅稅額從當期進項稅額中轉出,待取得銷售方開具的紅字專用發票后,與《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信息表》一并作為記賬憑證。
購買方取得專用發票未用于申報抵扣、但發票聯或抵扣聯無法退回的,購買方填開《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信息表》時應填寫相對應的藍字專用發票信息。
銷售方開具專用發票尚未交付購買方,以及購買方未用于申報抵扣并將發票聯及抵扣聯退回的,銷售方可在增值稅發票管理系統中填開并上傳《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信息表》。銷售方填開《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信息表》時應填寫相對應的藍字專用發票信息。
6.納稅人已使用增值稅發票管理系統的,可在開票系統中申請并獲取校驗結果,即在開票系統中通過上傳《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信息表》(也可憑《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信息表》電子信息或紙質資料到稅務機關申請校驗),系統自動校驗通過后,生成帶有“紅字發票信息表編號”的《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信息表》,并將信息同步至納稅人端系統中。
7.銷售方憑稅務機關系統校驗通過的《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信息表》開具紅字專用發票,在增值稅發票管理系統中以銷項負數開具。紅字專用發票應與《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信息表》一一對應。
8.納稅人開業設立至認定或登記為一般納稅人期間,未取得生產經營收入,未按照銷售額和征收率簡易計算應納稅額申報繳納增值稅的,其在此期間取得的增值稅扣稅憑證在認定或登記為一般納稅人后,可以在認定或登記為一般納稅人后抵扣進項稅額。
購買方納稅人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推行增值稅發票系統升級版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4年第73號)規定的程序,由銷售方納稅人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后重新開具藍字增值稅專用發票。
購買方納稅人按照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4年第73號規定填開《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信息表》或《開具紅字貨物運輸業增值稅專用發票信息表》時,選擇“所購貨物或勞務、服務不屬于增值稅扣稅項目范圍”或“所購服務不屬于增值稅扣稅項目范圍”。
9.一般納稅人轉登記為小規模納稅人,在一般納稅人期間發生的增值稅應稅銷售行為,發生銷售折讓、中止或者退回等情形,需要開具紅字發票的,按照原藍字發票記載的內容開具紅字發票;開票有誤需要重新開具的,先按照原藍字發票記載的內容開具紅字發票后,再重新開具正確的藍字發票。
10.自行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小規模納稅人以及稅務機關為小規模納稅人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需要開具紅字專用發票的,按照一般納稅人開具紅字專用發票的方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