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項名稱】開具無欠稅證明?
【申請條件】納稅人因企業上市、境外投標等需要,確需開具《無欠稅證明》的,可以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辦理。?
【設定依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開具〈無欠稅證明〉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47號)?
【辦理材料】?
序號 |
材料名稱 |
數量 |
備注 |
1 |
身份證原件 |
1份 |
查驗后退回 |
有以下情形的,還應提供相應材料 | |||
適用情形 |
材料名稱 |
數量 |
備注 |
自然人委托他人代為開具 |
委托人及受托人身份證件原件 |
1份 |
查驗后退回 |
委托書 |
1份 |
||
未辦理實名辦稅的單位納稅人和個體工商戶 |
市場監管部門或其他登記機關發放的登記證照副本或稅務登記證 副本 |
1份 |
查驗后退回 |
【辦理地點】可通過辦稅服務廳(場所)、電子稅務局辦理,具體地點和網址可從江蘇省稅務局網站“納稅服務”欄目查詢。?
【辦理機構】主管稅務機關?
【收費標準】不收費?
【辦理時間】即時辦結?
【聯系電話】主管稅務機關對外公開的聯系電話,可從江蘇省稅務局網站“納稅服務”欄目查詢。?
【辦理流程】?
【納稅人注意事項】?
1.納稅人對報送材料的真實性和合法性承擔責任。?
2.稅務機關提供“最多跑一次”服務。納稅人在資料完整且符合法定受理條件的前提下,最多只需要到稅務機關跑一次。?
3.納稅人使用符合電子簽名法規定條件的電子簽名,與手寫簽名或者蓋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關于“不存在欠稅情形”的適用范圍:?
納稅人在稅收征管信息系統中,不存在應申報未申報記錄且無下列應繳未繳的稅款:一是辦理納稅申報后,納稅人未在稅款繳納期限內繳納的稅款;二是經批準延期繳納的稅款期限已滿,納稅人未在稅款繳納期限內繳納的稅款;三是稅務檢查已查定納稅人的應補稅額,納稅人未繳納的稅款;四是稅務機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七條、第三十五條核定納稅人的應納稅額,納稅人未在稅款繳納期限內繳納的稅款;五是納稅人的其他未在稅款繳納期限內繳納的稅款,包括作為扣繳義務人或納稅擔保人未按期繳納的稅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