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項名稱】入庫減免退抵稅
【申請條件】納稅人符合政策規定可以享受減免的稅款,如已經繳納入庫,可以申請退(抵)已繳納的稅款。
以下情形也屬于入庫減免退抵稅:
1.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月銷售額不超過15萬元(按季納稅45萬元)的,當期因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已經繳納的稅款,在專用發票全部聯次追回或者按規定開具紅字專用發票后,可以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退還;
2.增值稅即征即退,按稅法規定繳納的稅款,由稅務機關征收入庫后,再由稅務機關按規定的程序給予部分或全部退還已納稅款;
3.非居民納稅人可享受但未享受協定待遇,可以申請退還多繳稅款的情況;
4.其他減免稅政策發布時間滯后于執行時間已入庫稅款的退稅,也屬于減免退稅;
5.“營改增”試點納稅人提供應稅服務在本地區試點實施之日前已繳納營業稅,本地區試點實施之日后(含)因享受減免稅政策,而退還試點前發生業務的營業稅,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退還已繳納的營業稅。
【設定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一條
2.《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實施細則》第七十八條、第七十九條
【辦理材料】
序號 |
材料名稱 |
數量 |
備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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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退(抵)稅申請審批表》 |
4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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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以下情形的,還應提供相應材料 | |||||
適用情形 |
材料名稱 |
數量 |
備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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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補享受遞延納稅待遇退抵稅的納稅人,境外投資方委托他人代辦相關事宜 |
書面委托資料 |
1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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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幼兒園、社會福利機構、醫療機構占用耕地免征耕地占用稅辦理退抵稅 |
使用耕地用途符合免稅規定的證明材料復印件 |
1份 |
建設用地人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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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特殊情況不能退至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原繳款賬戶 |
由于特殊情況不能退至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原繳款賬戶的書面說明,相關證明資料,和指定接受退稅的其他賬戶及接受退稅單位(人)名稱的資料 |
1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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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稅務機關無法獲取相關記載應退稅款內容的資料或完稅證明 |
?納稅人完稅費(繳款)憑證復印件、稅務機關認可的其他記載應退稅款內容的資料 |
1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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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殘疾人就業增值稅即征即退優惠 |
首次申請增值稅退稅時報送 |
安置精神殘疾人的,提供精神殘疾人同意就業的書面聲明以及其法定監護9人簽字或印章的證明精神殘疾人具有勞動條件和勞動意愿的書面材料 |
1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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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或《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軍人證(1至8級)》復印件,注明與原件一致,并逐頁加蓋公章 |
1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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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的殘疾人的身份證件復印件 |
1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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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次辦理退稅時 |
當期由銀行等金融機構或納稅人加蓋公章的按月為殘疾人支付工資的清單 |
1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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軟件產品增值稅即征即退優惠 |
首次申請增值稅退稅時 |
取得軟件產業主管部門頒發的《軟件產品登記證書》或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頒發的《計算機軟件著作權登記證書》 |
1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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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墻體材料增值稅即征即退優惠 |
首次申請增值稅退 稅時 |
不屬于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中的禁止類、限制類項目和環境保護部《環境保護綜合名錄》中的“高污染、高環境風險”產品或者重污染工藝的聲明材料 |
1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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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源綜合利產品及勞務增值稅即征即退優惠 |
首次申請增值稅退 稅時 |
綜合利用的資源,屬于環境保護部《國家危險廢物名錄》列明的危險廢物的,提供省級及以上環境保護部門頒發的《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原件及復印件 |
1份 |
原件查驗后退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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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屬于國家發展改革委《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中的禁止類、限制類項目和環境保護部《環境保護綜合名錄》中的“高污染、高環境風險”產品或者重污染工藝,以及符合《資源綜合利用產品和勞務增值稅優惠目錄》規定的技術標準和相關條件的書面聲明材料 |
1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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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形動產融資租賃服務增值稅即征即退優惠 |
首次申請增值稅退稅時 |
有形動產融資租賃服務業務合同復印件 |
1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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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漫企業增值稅即征即退優惠 |
首次申請增值稅退 稅時 |
軟件產業主管部門頒發的《軟件產品登記證書》或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頒發的《計算機軟件著作權登記證書》 |
1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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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道運輸服務增值稅即征即退優惠 |
首次申請增值稅退稅時 |
管道運輸服務業務合同復印件 |
1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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鉑金增值稅即征即退優惠 |
首次申請增值稅退稅時 |
國內生產企業自產自銷鉑金的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
1份 |
原件查驗后退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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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黃金交易所開具的《上海黃金交易所發票》結算聯 |
1份 |
原件查驗后退回 |
【辦理地點】可通過辦稅服務廳(場所)、電子稅務局辦理,具體地點和網址可從江蘇省稅務局網站“納稅服務”欄目查詢。
【辦理機構】主管稅務機關
【收費標準】不收費
【辦理時間】稅務機關發現的,10日內辦結;
納稅人自行發現的,30日內辦結;其中增值稅即征即退退抵稅,15個工作日內辦結。
【聯系電話】主管稅務機關對外公開的聯系電話,可從江蘇省稅務局網站“納稅服務”欄目查詢。
【辦理流程】
【納稅人注意事項】
1.納稅人對報送材料的真實性和合法性承擔責任。
2.文書表單可在江蘇省稅務局網站“下載中心”欄目查詢下載或到辦稅服務廳領取。
3.納稅人使用符合電子簽名法規定條件的電子簽名,與手寫簽名或者蓋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納稅人提供的各項資料為復印件的,均需注明“與原件一致”并簽章。
5.納稅人申請退抵稅(費)額不能大于納稅人已入庫稅額。
6.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按規定享受增值稅即征即退政策的貨物、勞務和服務、不動產、無形資產的,在申報時需將此部分填寫在《增值稅納稅人申報(一般納稅人適用)表》及附表一的“增值稅即征即項目列”征(退)稅數據中。
7.除出口退稅以外,納稅人既有應退稅款又有欠繳稅款的,稅務機關可以將納稅人的應退稅款和利息先抵扣欠繳的稅款;抵扣后有余額的,納稅人可以申請辦理應退余額的退庫。
8.納稅人適用增值稅即征即退政策的,應當在首次申請增值稅退稅時,按規定向主管稅務機關提供退稅申請材料和相關政策規定的證明材料;納稅人后續申請增值稅退稅時,相關證明材料未發生變化的,無需重復提供,僅需提供退稅申請材料并在退稅申請中說明有關情況;納稅人享受增值稅即征即退條件發生變化的,應當在發生變化后首次納稅申報時向主管稅務機關書面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