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項名稱】兩證整合個體工商戶信息變更
【申請條件】兩證整合個體工商戶信息發生變化的,應向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申報信息變更,稅務機關接收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變更信息,經納稅人確認后更新系統內的對應信息;經納稅人申請,也可由稅務機關發起變更。其中,納稅人名稱、納稅人識別號、業主姓名、經營范圍不能由稅務機關發起。
【設定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十六條
2.《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實施細則》第十四條
3.《稅務登記管理辦法》(國家稅務總局令第7號公布,國家稅務總局令第36號、第44號、第48號修改)第二章
【辦理材料】兩證整合個體工商戶信息變更無需提供材料。
【辦理地點】
1.可通過辦稅服務廳(場所)、電子稅務局辦理,具體地點和網址可從江蘇省稅務局網站“納稅服務”欄目查詢。
2.此事項可同城通辦。
【辦理機構】主管稅務機關
【收費標準】不收費
【辦理時間】即時辦結
【聯系電話】主管稅務機關對外公開的聯系電話,可從江蘇省稅務局網站“納稅服務”欄目查詢。
【辦理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