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項名稱】自然人自主報告身份信息
【申請條件】以自然人名義納稅的中國公民、華僑、外籍人員和港、澳、臺地區人員,可以由本人自主向稅務機關報告身份信息。
【設定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條
2.《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九條
【辦理材料】
材料名稱 |
數量 |
備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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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個人所得稅基礎信息表(B表)》 |
2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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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自然人身份證件原件 |
1份 |
查驗后退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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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以下情形的,還應提供相應材料 | ||||
適用情形 |
材料名稱 |
數量 |
備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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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享受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條件,且所屬年度未報送扣除信息或扣除信息變化 |
《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信息表》 |
1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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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職、受雇的外籍人員 |
任職證書或者任職證明復印件 |
1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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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約的外籍人員 |
從事勞務或服務的合同、協議復印件 |
1份 |
【辦理地點】可通過辦稅服務廳(場所)、自然人電子稅務局辦理,具體地點可從江蘇省稅務局網站“納稅服務”欄目查詢。
【辦理機構】主管稅務機關
【收費標準】不收費
【辦理時間】即時辦結
【聯系電話】主管稅務機關對外公開的聯系電話,可從江蘇省稅務局網站“納稅服務”欄目查詢。
【辦理流程】
【納稅人注意事項】
1.納稅人對報送材料的真實性和合法性承擔責任。
2.文書表單可在江蘇省稅務局網站“下載中心”欄目查詢下載或到辦稅服務廳領取。
3.稅務機關提供“最多跑一次”服務。納稅人在資料完整且符合法定受理條件的前提下,最多只需要到稅務機關跑一次。
4.納稅人使用符合電子簽名法規定條件的電子簽名,與手寫簽名或者蓋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納稅人提供的各項資料為復印件的,均需注明“與原件一致”并簽章。
6.納稅人有中國公民身份號碼的,首次報送信息并完成實名身份信息驗證,以中國公民身份號碼為納稅人識別號;沒有中國公民身份號碼的,首次報送信息并完成實名身份信息驗證,由稅務機關賦予納稅人識別號。
7.自然人可憑報送身份信息時提供的身份證件,向稅務機關提出申請查詢、打印納稅人識別號。
8.享受子女教育、繼續教育、住房貸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贍養老人、大病醫療專項附加扣除的納稅人,應向稅務機關報送《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信息表》。
9.納稅人應及時進行身份信息報告或變更,未及時報告或變更將會影響個人所得稅申報、中國居民納稅人身份確定和享受稅收協定待遇等事項的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