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有限責任公司變更是指有限責任公司成立后,企業組織形式、登記事項的發生變化需做出的變更手續。有限責任公司變更分為:公司名稱、公司住所、法人股東、注冊資金、出資方式、出資時間、股權轉讓、經營范圍、經營期限、登記機關等,下面先來分析一下有限責任公司變更名稱,希望對企業有所幫助。 有限責任公司變更 公司變更設立登記事項,應當向原公司登記機關即公司設立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但公司變更住所跨公司登記機關轄區的,應當在遷入新住所前向遷入地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遷入地公司登記機關受理的,自原公司登記機關將公司登記檔案移送遷入地公司登記機關。未經核準變更登記,公司不得擅自改變登記事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二十八條規定:公司變更名稱的,應當自變更決議或者決定作出之日起30日內申請變更登記。 第三十四條: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發起人改變姓名或者名稱的,應當自改變姓名或者名稱之日起30日內申請變更登記。
有限責任公司變更名稱 變更名稱注意事項: 如果想辦理公司名稱變更,應首先取得新名稱的核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申請名稱預先核準,應當提交下列文件:
(一)有限責任公司的全體股東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全體發起人簽署的公司名稱預先核準申請書;
(二)全體股東或者發起人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證明;
(三)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規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第十九條 預先核準的公司名稱保留期為6個月。預先核準的公司名稱在保留期內,不得用于從事經營活動,不得轉讓。
名稱變更提交材料:
1)《公司變更(改制)登記申請書(公司備案申請書)》
2)《指定(委托)書》
3)《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正、副本
4)《企業名稱變更預先核準通知書》
5)同意名稱變更的股東決議(應符合章程規定的股東表決比例,自然人股東親筆簽字,法人股東加蓋公章)
6)修改后的章程或章程修正案(由公司法定代表人親筆簽字并加蓋公司公章)
以上就是對“有限責任公司變更,有限責任公司變更名稱”的詳細總結。企業辦理名稱變更登記,必須先取得新名稱的核準,否則會影響公司的正常運營。天拓力行法律工商專家團隊,十年從業經驗,熟悉公司注冊、注銷、公司變更、股權轉讓、內資轉外資、增資擴股等全套辦事流程,能根據企業自身情況,制定最優的方案,高效便捷,省心省力,為企業節約成本,多方面防范風險。任何與工商有關的業務均可來電咨詢,咨詢電話:010-621216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