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業變更(改制)登記(備案)申請書》(內含《企業變更(改制)登記申請表》、《變更后單位投資者(單位股東、發起人)名錄》、《變更后自然人股東(發起人)、個人獨資企業投資人、合伙企業合伙人名錄》、《變更后投資者注冊資本(注冊資金、出資額)繳付情況》、《企業法定代表人登記表》、《董事會成員、經理、監事任職證明》、《企業住所證明》等表格。請根據不同變更事項填妥相應內容);
2.《指定(委托)書》;
3.《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正、副本;
4.還需要提交以下文件、證件:
股東轉讓股權:
(1)股東會決議(股東之間轉讓全部或部分股權的可不提交決議);
(2)股權轉讓協議;
(3)涉及北京市國有產權轉讓的,應提交北京產權交易所有限公司出具的《產權交易憑證》;涉及中央國有產權轉讓的,應提交中央企業國有產權交易試點機構出具的《產權交易憑證》;涉及外埠國有產權轉讓的,可依據國有產權屬地政府有關規定,提交規定的產權交易機構出具的產權轉讓交割文件或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出具的產權轉讓批準文件;
(4)股東發生變化的應提交新股東的資格證明。
變更股東名稱或姓名:
(1)股東會決議或一人有限責任公司股東作出的決定;
(2)股東名稱或姓名變更的證明(法人股東名稱變更,由該股東的登記機關出具名稱變更證明;自然人股東姓名變更,由其戶口所在地的公安部門出具證明文件);
(3)變更后的股東資格證明。
天拓力行專家團隊提醒注意:公司變更登記事項涉及章程修改的應提交公司法定代表人簽字并加蓋企業公章的修改后的章程或者章程修正案一份。
涉及股東的姓名(名稱)、出資時間、出資方式、出資額及董事、經理、監事發生變化的,還應提交打印的與公司修改后的章程載明內容一致的股東名錄和董事、經理、監事成員名錄各一份。
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變更登記事項前需先辦理許可文件變更的,應在辦理變更登記時一并提交變更后的許可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