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項名稱】出口退(免)稅分類管理評定申請
【事項描述(申請條件)】出口退(免)稅分類管理評定申請事項是指符合一類出口企業評定條件的納稅人,應于企業納稅信用級別評價結果確定的當月向主管稅務機關報送相關資料申請評定為一類出口企業;出口企業因納稅信用級別、海關企業信用管理類別、外匯管理的分類管理等級等發生變化,或者對分類管理類別評定結果有異議的,可以書面向負責評定出口企業管理類別的稅務機關提出重新評定出口退(免)稅分類管理類別。
【辦理資料】1.?一類出口企業評定申請:
序號 |
材料名稱 |
數量 |
備注 |
|
1 |
《出口退(免)稅企業內部風險控制體系建設情況報告》 |
1份 |
無 |
|
有以下情形的,還應提供相應材料? | ||||
適用情形 |
材料名稱 |
數量 |
備注 |
|
申請評定為一類出口企業的生產企業 |
《生產型出口企業生產能力情況報告》 |
1份 |
無 |
?2.?出口退(免)稅分類管理復評:
序號 |
材料名稱? |
數量 |
備注 |
|
1? |
重新評定管理類別書面申請 |
1份 |
無 |
|
有以下情形的,還應提供相應材料 | ||||
適用情形 |
材料名稱 |
數量 |
備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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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復評為一類出口企業的外貿企業 |
《出口退(免)稅企業內部風險控制體系建設情況報告》 |
1份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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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復評為一類出口企業的生產企業 |
《出口退(免)稅企業內部風險控制體系建設情況報告》 |
1份 |
無 |
|
《生產型出口企業生產能力情況報告》 |
1份 |
無 |
【辦理地點(受理機構)】主管稅務機關辦稅服務廳(場所)https://12366.chinatax.gov.cn/bsfw/bsdt/。
【收費標準】不收費
【辦理流程】?
?
【辦理時間】具體可撥打12366查詢。
【辦理時限】20個工作日內辦結。
【辦理結果】辦理結束后,制作《稅務事項通知書》由納稅人簽收,將評定(復評)數據反饋納稅人;電子稅務局辦理的,將辦理結果通過電子稅務局反饋給納稅人。
【聯系電話】撥打12366查詢。
【納稅人注意事項】
1.納稅人對報送材料的真實性和合法性承擔責任。
2.納稅人使用符合電子簽名法規定條件的電子簽名,與手寫簽名或者蓋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納稅人提供的各項資料為復印件的,均須注明“與原件一致”并簽章。
【設定依據】
1.《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布修訂后的出口退(免)稅企業分類管理辦法>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46號)第十條:申請出口企業管理類別評定為一類的出口企業,應于企業納稅信用級別評價結果確定的當月向主管國稅機關報送《生產型出口企業生產能力情況報告》(僅生產企業填報,樣式見附件1)、《出口退(免)稅企業內部風險控制體系建設情況報告》(樣式見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