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立有限責任公司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一)股東符合法定人數。股東人數須50人以下,包括參與公司設立的原始股東,也包括公司設立后由于資本增加、股權變動、公司合并等到原因新增加的股東。
(二)對于股東出資沒有實繳要求,只要求股東在其經營期限內繳清其認繳金額即可。
(三)股東共同制定公司章程。包括三層含義:
一是設立有限責任公司必須有公司章程,沒有公司章程者,不得設立有限責任公司;
二是公司章程所記載的事項可分為必備事項和任意事項,前者由公司法予以規定,后者由公司自行決定是否記載的事項;
三是新設立的公司由參與設立的各個股東共同制定,要體現全體股東的共同意志。
(四)有公司名稱,建立符合有限責任公司要求的組織機構。公司名稱一則是識別不同企業的標志,二則有利于對公司的行政管理,因此必不可少。公司的運行是由公司的內部組織機構來進行的,沒有相應的組織機構,公司就無法開展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五)有公司住所。沒有住所的公司,不得設立。公司以其主要辦事機構所在地為住所。
內資設立流程:
1、進行企業名稱預先核準
2、企業設立登記
首先進行網上登記,股東在登記之前需做好實名認證,上傳相關地址材料和人員身份證明。謹慎填寫企業相關信息,然后進行網上預約
3、材料提交審批通過,提交材料、領取營業執照
辦理時限:受理后2個工作日(海淀)
2個工作日后持設立登記(備案)通知書到工商局領取營業執照原件
4、企業印章備案及刻制
辦理程序:
攜帶營業執照副本到公安分局窗口備案→公安分局在營業執照副本上印核準章→在指定的刻字社刻制公章、財務章、合同章、人名章等印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