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項名稱】財務會計制度及核算軟件備案報告
【事項描述(申請條件)】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的財務、會計制度或者財務、會計處理辦法和會計核算軟件,應當報送稅務機關備案。
【辦理資料】
序號? |
材料名稱 |
數量? |
備注 |
|
1? |
《財務會計制度及核算軟件備案報告書》? |
2份? |
無 |
|
2? |
納稅人財務、會計制度或納稅人財務、會計核算辦法 |
1份? |
無 |
|
有以下情形的,還應提供相應材料 | ||||
適用情形 |
材料名稱 |
數量? |
備注 |
|
使用計算機記賬的納稅人 |
財務會計核算軟件、使用說明書復印件 |
1份? |
無 |
【辦理地點(受理機構)】
1.主管稅務機關辦稅服務廳(場所)https://12366.chinatax.gov.cn/bsfw/bsdt/
2.國家稅務總局天津市電子稅務局https://etax.tianjin.chinatax.gov.cn/apps/view/login.html,點擊進入“我要辦稅”。
【收費標準】不收費
【辦事流程】?
?
?
【辦理時間】或撥打12366查詢。
【辦理時限】資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填寫內容完整的,稅務機關受理后即時辦結。
【辦理結果】辦理結束后,在文書表單上加蓋印章,一份返還納稅人;電子稅務局辦理的,將辦理結果通過電子稅務局反饋給納稅人。
【聯系電話】或撥打12366查詢。
【納稅人注意事項】
1.納稅人對報送材料的真實性和合法性承擔責任。
2.辦稅服務廳實行實名辦稅,納稅人辦理業務請攜帶本人身份證原件。
3.辦稅服務廳地址、聯系電話可在國家稅務總局天津市稅務局網站或撥打12366查詢。
4.稅務機關提供“最多跑一次”服務。納稅人在資料完整且符合法定受理條件的前提下,最多只需要到稅務機關跑一次。
5.此事項可同城通辦。
6.納稅人采用新辦納稅人“套餐式”服務的,可在“套餐式”服務內一并辦理財務會計制度及核算軟件備案報告業務。
7.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應當自領取稅務登記證件起15日內,將其財務、會計制度或者財務、會計處理辦法等信息報送稅務機關備案。
8.非境內注冊居民企業應當按照中國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的規定,編制財務、會計報表,并在領取稅務登記證件之日起15日內將企業的財務、會計制度或者財務會計、處理辦法及有關資料報送主管稅務機關備案。
9.納稅人未準確填報適用的財務會計制度的,將影響財務會計報告報送等事項的辦理。
10.納稅人使用計算機記賬的,還應在使用前將會計電算化系統的會計核算軟件、使用說明書及有關資料報送主管稅務機關備案。
11.納稅人使用符合電子簽名法規定條件的電子簽名,與手寫簽名或者蓋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納稅人提供的各項資料為復印件的,均需注明“與原件一致”并簽章。
【設定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九條 納稅人、扣繳義務人按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的規定設置賬簿,根據合法、有效憑證記賬,進行核算。
第二十條 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的財務、會計制度或者財務、會計處理辦法和會計核算軟件,應當報送稅務機關備案。
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的財務、會計制度或者財務、會計處理辦法與國務院或者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有關稅收的法規抵觸的,依照國務院或者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有關稅收的法規計算應納稅款、代扣代繳和代收代繳稅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