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項名稱】自然人自主報告身份信息
【事項描述(申請條件)】以自然人名義納稅的中國公民、華僑、外籍人員和港、澳、臺地區人員,可以由本人自主向稅務機關報告身份信息。
【辦理資料】
序號 |
材料名稱 |
數量? |
備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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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個人所得稅基礎信息表(B表)》 |
2份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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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自然人身份證件原件? |
1份 |
查驗后退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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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以下情形的,還應提供相應材料 | ||||
適用情形 |
材料名稱 |
數量? |
備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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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享受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條件,且所屬年度未報送扣除信息或扣除信息變化 |
《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信息表》 |
1份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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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職、受雇的外籍人員 |
任職證書或者任職證明復印件 |
1份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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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約的外籍人員 |
從事勞務或服務的合同、協議復印件 |
1份 |
無? |
【辦理地點(受理機構)】
1.主管稅務機關辦稅服務廳(場所)https://12366.chinatax.gov.cn/bsfw/bsdt/
2.在自然人稅收管理系統(WEB端、APP端)辦理自然人自主報告身份信息服務。
【收費標準】不收費
【辦事流程】
?
【辦理時間】或撥打12366查詢。
【辦理時限】資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填寫內容完整的,稅務機關受理后即時辦結。
【辦理結果】辦理結束后,在文書表單上加蓋印章,一份返還納稅人。
【聯系電話】撥打12366查詢。
【納稅人注意事項】
1.納稅人對報送材料的真實性和合法性承擔責任。
2.辦稅服務廳實行實名辦稅,納稅人辦理業務請攜帶本人身份證原件。
3.?納稅人、扣繳義務人提供的各項資料為復印件的,均須注明“與原件一致” 并簽章。
4.納稅人有中國公民身份號碼的,首次報送信息并完成實名身份信息驗證, 以中國公民身份號碼為納稅人識別號;沒有中國公民身份號碼的,首次報送信息并完成實名身份信息驗證,由稅務機關賦予納稅人識別號。
5.自然人可憑報送身份信息時提供的身份證件,向稅務機關提出申請查詢、打印納稅人識別號。
6.享受子女教育、繼續教育、住房貸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贍養老人、大病醫療專項附加扣除的納稅人,應向稅務機關報送《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信息表》。
7.納稅人應及時進行身份信息報告或變更,未及時報告或變更將會影響個人所得稅申報、中國居民納稅人身份確定和享受稅收協定待遇等事項的辦理。
8.納稅人在資料完整且符合法定受理條件的前提下,最多只需要到稅務機關跑一次。
9.納稅人使用符合電子簽名法規定條件的電子簽名,與手寫簽名或者蓋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此事項同城通辦。
【設定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條 扣繳義務人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履行代扣、代收稅款的義務。對法律、行政法規沒有規定負有代扣、代收稅款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稅務機關不得要求其履行代扣、代收稅款義務。
扣繳義務人依法履行代扣、代收稅款義務時,納稅人不得拒絕。納稅人拒絕的,扣繳義務人應當及時報告稅務機關處理。
稅務機關按照規定付給扣繳義務人代扣、代收手續費。
2.《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九條? 個人所得稅以所得人為納稅人,以支付所得的單位或者個人為扣繳義務人。
納稅人有中國公民身份號碼的,以中國公民身份號碼為納稅人識別號;納稅人沒有中國公民身份號碼的,由稅務機關賦予其納稅人識別號。扣繳義務人扣繳稅款時,納稅人應當向扣繳義務人提供納稅人識別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