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項名稱】一照一碼戶信息變更
【事項描述(申請條件)】一照一碼戶市場監管等部門登記信息發生變更的,向市場監督管理等部門申報辦理變更登記。稅務機關接收市場監管等部門變更信息,經納稅人確認后更新系統內的對應信息。
一照一碼戶生產經營地、財務負責人等非市場監管等部門登記信息發生變化時,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辦理變更。
【辦理資料】
序號 |
材料名稱 |
數量 |
備注 |
|
1 |
經辦人身份證件原件 |
1?份 |
查驗后退回 |
|
有以下情形的,還應提供相應材料 | ||||
適用情形 |
材料名稱 |
數量 |
備注?? |
|
非市場監管等部門 登記信息發生變化 |
變更信息的有關材料復印件 |
1?份?? |
無 |
【辦理地點(受理機構)】
1.主管稅務機關辦稅服務廳(場所)https://12366.chinatax.gov.cn/bsfw/bsdt/
2.國家稅務總局天津市電子稅務局https://etax.tianjin.chinatax.gov.cn/apps/view/login.html,點擊進入“我要辦稅”。
【收費標準】不收費
【辦事流程】
?
【辦理時間】或撥打12366查詢。
【辦理時限】資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填寫內容完整的,稅務機關受理后即時辦結。
【辦理結果】辦理結束后,在文書表單上加蓋印章,一份返還納稅人;電子稅務局辦理的, 將辦理結果通過電子稅務局反饋給納稅人。
【聯系電話】或撥打12366查詢。
【納稅人注意事項】
1.納稅人對報送材料的真實性和合法性承擔責任。
2.辦稅服務廳實行實名辦稅,納稅人辦理業務請攜帶本人身份證原件。
3. 辦稅服務廳地址、聯系電話可在國家稅務總局天津市稅務局網站或撥打12366查詢。
4.納稅人在資料完整且符合法定受理條件的前提下,最多只需要到稅務機關跑一次。
5. 被調查企業在稅務機關實施特別納稅調查調整期間,申請變更經營地址的, 稅務機關在調查結案前原則上不予辦理變更手續。
6. 納稅人提供的各項資料為復印件的,均須注明“與原件一致”并簽章。
7.?此事項可同城通辦。
8.納稅人使用符合電子簽名法規定條件的電子簽名,與手寫簽名或者蓋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經過實名信息驗證的辦稅人員,不再提供登記證件和身份證件復印件等資料。
【設定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十六條 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稅務登記內容發生變化的,自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變更登記之日起三十日內或者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申請辦理注銷登記之前,持有關證件向稅務機關申報辦理變更或者注銷稅務登記。
2.《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實施細則》:第十四條 納稅人稅務登記內容發生變化的,應當自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或者其他機關辦理變更登記之日起30日內,持有關證件向原稅務登記機關申報辦理變更稅務登記。納稅人稅務登記內容發生變化,不需要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或者其他機關辦理變更登記的,應當自發生變化之日起30日內,持有關證件向原稅務登記機關申報辦理變更稅務登記。
3.《稅務登記管理辦法》(國家稅務總局令第7號公布,國家稅務總局令第36號、第 44號、第48號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