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有限公司具備的條件:
一、股份有限公司的名稱登記:
發起人的身份證明復印件(如是企業法人股東提供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加蓋公章)預先取好的股份有限公司的名稱(如: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由全體法人共同簽署的委托書:
二、申請股份有限公司設立登記應提交的文件、證件:
⑴公司董事長簽署的設立登記申請書;
⑵國務院門或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的批準文件,募集設立的股份有限公司還應提交國務院證券管理部門的批準文件;
⑶創立大會的會議記錄;
⑷公司章程;
⑸籌辦公司的財務審計報告
⑹發起人的法人資格證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證明;
⑺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職文件和身份證明;
⑻載明公司董事、監事、經理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關委派、選舉或聘用的證明;
⑼具有法定資格的驗資機構出具的驗資證明;
⑽公司住所證明;
⑾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
⑿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規定應提交的其他文件、證件。
三、股份有限申請變更登記應提供的文件、證件:
①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變更登記申請書:
②依照《公司法》作出的變更決議或者決定:
③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證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