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項名稱】存根聯數據采集
【設定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第二十三條:安裝稅控裝置的單位和個人,應當按照規定使用稅控裝置開具發票,并按期向主管稅務機關報送開具發票的數據。使用非稅控電子器具開具發票的,應當將非稅控電子器具使用的軟件程序說明資料報主管稅務機關備案,并按照規定保存、報送開具發票的數據。國家推廣使用網絡發票管理系統開具發票,具體管理辦法由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制定。
2.《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推行增值稅發票系統升級版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年第19號)
3.《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的通知》(國稅發〔1999〕221號)第二十一條:防偽稅控企業應在納稅申報期限內將抄有申報所屬月份納稅信息的IC卡和備份數據軟盤向主管稅務機關報稅。
【申請條件】使用增值稅發票管理系統的納稅人應于每月申報期內向稅務機關報送增值稅發票數據,稅務機關對數據進行比對校驗,接收數據。
【辦理材料】
適用情形 |
材料名稱 |
數量 |
備注 |
因金稅盤、稅控盤、報稅盤等損壞而導致無法報送電子數據的納稅人 |
已開具增值稅發票存根聯(作廢發票應報送全部聯次) |
補錄退回 |
|
按照有關規定不使用網絡辦稅或不具備網絡條件的特定納稅人 |
金稅盤(稅控盤)、報稅盤 |
【辦理地點】
1.可通過辦稅服務廳(場所)、增值稅發票管理系統、自助辦稅終端辦理,辦稅服務廳(場所)的具體地點可從國家稅務總局湖南省稅務局網站“納稅服務”欄目查詢。
2.此事項可在同城通辦。
【辦理機構】主管稅務機關
【收費標準】不收費
【辦理時間】即時辦結(辦稅服務廳(場所)的辦理時間可從國家稅務總局湖南省稅務局網站“納稅服務”欄目查詢)。
【聯系電話】主管稅務機關對外公開的聯系電話,可從國家稅務總局湖南省稅務局網站“納稅服務”欄目查詢。
【辦理流程】
【納稅人注意事項】
1.納稅人對報送材料的真實性和合法性承擔責任。
2.稅務機關提供“最多跑一次”服務。納稅人在資料完整且符合法定受理條件的前提下,最多只需要到稅務機關跑一次。
3.納稅人應在互聯網連接狀態下在線使用增值稅發票管理系統開具發票,系統可自動上傳已開具的發票明細數據。
納稅人因網絡故障等原因無法在線開票的,在稅務機關設定的離線開票時限和離線開具發票總金額范圍內仍可開票,超限將無法開具發票。納稅人開具發票次月仍未連通網絡上傳已開具發票明細數據的,也將無法開具發票。納稅人需連通網絡上傳發票數據后方可開票,若仍無法連通網絡的需攜帶專用設備到稅務機關處理。
按照有關規定不使用網絡辦稅或不具備網絡條件的特定納稅人,以離線方式開具發票,不受離線開票時限和離線開具發票總金額限制。特定納稅人需攜帶專用設備和相關資料到稅務機關進行存根聯數據采集。
以離線方式開具發票的納稅人,因金稅盤、稅控盤同時損壞等原因不能報稅的,納稅人應提供當月全部增值稅發票到稅務機關進行數據采集。
4.納稅人應按規定作廢發票。發票遺失、損毀的,應向主管稅務機關報告處理。
5.使用增值稅發票管理系統的納稅人應向稅務機關如實報送增值稅發票數據,如實填列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進行申報。
6.自2019年9月20日起,納稅人需要通過增值稅發票管理系統開具17%、16%、11%、10%稅率藍字發票的,應向主管稅務機關提交《開具原適用稅率發票承諾書》,辦理臨時開票權限。臨時開票權限有效期限為24小時,納稅人應在獲取臨時開票權限的規定期限內開具原適用稅率發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