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年金職業年金個人所得稅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13〕103號)第四條:建立年金計劃的單位應于建立年金計劃的次月15日內,向其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報送年金方案、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出具的方案備案函、計劃確認函以及主管稅務機關要求報送的其他相關資料。年金方案、受托人、托管人發生變化的,應于發生變化的次月15日內...
查看更多 》科研機構、高等學校轉化職務科技成果以股份或出資比例等股權形式給予個人獎勵,獲獎人在取得股份、出資比例時,暫不繳納個人所得稅;取得按股份、出資比例分紅或轉讓股權、出資比例所得時,應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
查看更多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非貨幣性資產投資有關個人所得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5〕41號)第三條:個人應在發生上述應稅行為的次月15日內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納稅人一次性繳稅有困難的,可合理確定分期繳納計劃并報主管稅務機關備案后,自發生上述應稅行為之日起不超過5個公歷年度內(含)分期繳納個人所得稅。...
查看更多 》合伙創投企業的個人合伙人符合享受優惠條件的,合伙創投企業應在投資初創科技型企業滿2年的年度終了后3個月內,向合伙創投企業主管稅務機關辦理備案手續,備案時應報送《合伙創投企業個人所得稅投資抵扣備案表》,同時將有關資料留存備查(備查資料同公司制創投企業)。合伙企業多次投資同一初創科技型企業的,應按年度分別備案。...
查看更多 》《關于創業投資企業個人合伙人所得稅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19〕8號)第六條:創投企業選擇按單一投資基金核算的,應當在按照本通知第一條規定完成備案的30日內,向主管稅務機關進行核算方式備案;未按規定備案的,視同選擇按創投企業年度所得整體核算。2019年1月1日前已經完成備案的創投企業,選擇按單一投資基金核算的,應當在2019年3月1日前向主管稅務機關進行...
查看更多 》《跨地區經營匯總納稅企業所得稅征收管理辦法》(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2年第57號公布,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年第6號修改)第二十二條:總機構應將其所有二級及以下分支機構(包括本辦法第五條規定的分支機構)信息報其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備案,內容包括分支機構名稱、層級、地址、郵編、納稅人識別號及企業所得稅主管稅務機關名稱、地址和郵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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