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商標使用許可,即商標許可備案,是指商標權人將其所有的注冊商標使用權分離出一部或全部許可給他人使用,由許可方與被許可方建立商標使用許可關系。...
查看更多 》根據《商標法》及《實施條例》在程序設置、案件類型、法律條款、用語措辭等方面的變化進行了修改。...
查看更多 》商標注冊申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內向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復審。...
查看更多 》商標的“實際使用”是指實質的“商業性使用”。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僅將商標注冊信息予以公布或者作出對某個注冊商標享有專用權的聲明,不應視為商標法意義上的使用。...
查看更多 》對該章適用的商標國際注冊進行了限定,明確調整對象是以中國為原屬國的商標國際注冊和指定中國的領土延伸申請以及其他有關申請。...
查看更多 》